nbsp;受辱,还是去死
先看一份死亡名单:
时期 职位 人物 结果
建元二年 御史大夫 赵绾 下狱自杀
元光四年 魏其侯 窦婴 被杀
元朔二年 齐相 主父偃 被杀
元狩四年 前将军 李广 自杀
元狩五年 丞相 李蔡 下狱自杀
元狩六年 大司农 颜异 被杀
元鼎二年 御史大夫 张汤 自杀
元鼎二年 丞相 庄青翟 下狱自杀
元鼎五年 丞相 赵周 下狱自杀
天汉三年 御史大夫 王卿 自杀
征和二年 丞相 公孙贺 下狱死
征和三年 丞相 刘屈氂 下狱腰斩
后元元年 御史大夫 商丘成 自杀
以上十三人,都在汉武时期非正常死亡,其中丞相五人,御史大夫四人。不在名单中的,还有太子刘据和皇后卫子夫,以及新太子(汉昭帝)的母亲钩弋夫人。他们有的死于汉武帝的淫威,有的死于他的峻法。
比如李广。[15]
长年在边疆保家卫国的李广,是被匈奴称为“汉之飞将军”的。他曾经生擒匈奴的射雕英雄,也让匈奴长期不敢来犯。汉文帝甚至感叹他生不逢时。文帝说,李广如果生在高帝时代,封万户侯又算什么!
然而李广却被逼自杀。
李广实际上是被汉武帝害死的,尽管汉武帝并不负直接责任。元狩四年,武帝发动漠北之战,由大将军卫青和骠骑将军霍去病率兵攻击匈奴,李广被任命为前将军。这时他已六十多岁,很愿意争取最后的辉煌。
可是作为前将军,李广接到的命令,却是走东路与大军会合。这道奇怪的命令背后,其实另有原因。原来,汉武帝曾私下里告诫卫青:李广命数不好,是单数。孤星照命,让李广打头阵,恐怕不吉利。
汉武帝一句话,就断送了李广的前途。
正好卫青也有私心。他要把头功留给自己人,便把李广变成了当年的陈胜。由于东路难走,又没有向导,迷失了方向的李广部队不能及时赶到指定地点,依律必须接受军事法庭的调查,甚至审判。
心中有愧的卫青倒是愿意为李广说情,李广却不肯配合。他说:我老了,无法再对簿公堂。于是拔刀自尽。消息传出,全军皆哭。老百姓听说,也都哭。
那么,李广为什么宁肯自杀,也不申诉?
因为帝国的法庭和监狱都太恐怖。想当年,绛侯周勃从看守所放出来的时候,就曾心有余悸地说:我将兵百万,位极人臣,今天才知道狱吏的威风。[16]
帝国的律法也极其苛严。比如云中太守魏尚,出生入死战功赫赫,却仅仅因为上报的杀敌数字与上交的敌人首级差了六个,便被下狱罚为苦力。武夫们多半没有文化,这样的差错谁不会有?帝国却不依不饶。[17]
我们知道,魏尚时的皇帝是汉文帝,文帝可是以宽厚仁慈著称的。这时被调查的官员和将领,尚且只要一句话对不上号,便会被绳之以法,何况武帝时代?帝国的法官几乎都是酷吏,李广又哪里是对手?
所以,受审即受辱。
士可杀不可辱,李广选择了死。
选择受辱的是司马迁。
司马迁遇难,是因为李陵。李陵是李广的长孙。李广自杀十九年后,李陵随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征祁连山,奉命率步兵五千人吸引匈奴兵力,结果被八万人团团围住。李陵血战八天而救兵不到,弹尽粮绝,被迫投降。
显然,李陵之败,是因为李广利指挥失当,救援不力。但李广利是汉武帝的大舅子,当然不会被追究责任。相反,司马迁为李陵说公道话,却被视为别有用心。
于是,汉武帝将司马迁下狱法办。
司马迁被判处的是死刑。依照当时的律条,死刑可以用钱赎买,也可以用腐刑顶替。但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周围的人也不肯伸出援手。如果像李广那样去死,则《史记》无法完成。司马迁别无选择,只能接受腐刑。
腐刑又叫宫刑。受此刑者,男的割掉yīn茎,女的破坏yīn道。这当然极其残忍,也为任何男人和女人所无法忍受,因此在汉文帝时一度被废。不过,此刑很快又被帝国恢复,直到隋文帝开皇初年才被彻底废除。
可惜,司马迁遇到的不是隋文帝,而是汉武帝。他只能去承受肉体的痛苦和精神的屈辱。受刑之后,司马迁“肠一日而九回”,坐立不安,汗流浃背,神情恍惚,一度仿佛变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18]
这种痛苦,汉武帝知道吗?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重要的是,他不需要知道,因为他的立法精神就是要让你痛苦。更险恶的是,他的制度居然这样设计:要么去死,要么受辱。尊严和性命,只能二选一,除非你有足够多的钱。
请问,这是什么狗屁法制?
有此酷刑,实在是一个民族的奇耻大辱。看来,法治也未必靠得住。如果那法是王法,治国的是帝王,法治也可能是专制,只不过“依法专制”而已。任何人权都不会有保障,所有的人都不会有尊严。
德治和儒术,就更靠不住。
的确,司马迁是景仰孔子的。他称孔子为至圣,由衷地赞美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可惜,这位伟大的圣人即便再世,恐怕也奈何不了帝国的统治者,哪怕是在独尊儒术的时代。[19]
更何况,汉武帝又何尝当真尊儒?在他那里真正吃得开的,甚至不是新儒生,而是刀笔吏。
又见秦政
刀笔吏的代表人物是张汤。[20]
张汤似乎天生就是法官。小时候,老鼠偷了他们家的肉。被父亲责打的张汤,挖地三尺将老鼠捉拿归案,而且鼠赃俱获。于是,小张汤升堂问案,读诉状,出证据,录口供,最后将老鼠验明正身就地正法。
这事让张汤的父亲对他刮目相看。担任长安县丞(副县长)的张汤之父,便把儿子送去学习法律。学成之后,张汤成为专业法官,从基层法院的办事员做起,一直做到帝国的最高监察官员御史大夫。
与此同时,他也成为西汉著名的酷吏。
酷吏就是执法苛严的官吏,作风相反的则叫循吏。酷吏是老早就有的。吕后时有侯封,文景时有郅都,武帝时更可以开出长长的名单: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减宣、杜周,可谓于斯为盛。
这当然自有原因。
原因是复杂的,酷吏与酷吏也各不相同。比如王温舒死后家财万贯,尹齐的家产却不满五十金,张汤的则只够买五匹马。可见张汤和尹齐,虽然枉法,却不贪赃。他们是酷吏,同时也是清官。
事实上也有两个张汤:好官张汤和酷吏张汤(尽管两个张汤是同一个人)。好官张汤的故事和意义,我们到第四章再讲,这里只说酷吏张汤。
酷吏张汤的代表作,是颜异案。
颜异被害时的官职是大司农。大司农是九卿之一,即汉帝国中央政府的部长,主管国家的财政经济,物价、国库、土地、交通运输和盐铁专卖也都归他管。颜异得罪汉武帝,便是因为金融货币问题。
元狩六年,汉武帝和张汤发明了一种新货币,叫白鹿皮币。具体地说,就是用一尺见方的白鹿皮,四边绣上水草,价值四十万。同时规定,王侯宗室朝见皇帝,必须用白鹿皮币垫着玉璧,才能行礼。
大司农颜异表示反对。因为一块苍玉才几千块钱,垫子倒要四十万,岂非本末倒置?
汉武帝很不高兴。
于是张汤将颜异下狱,判处死刑,罪名是腹诽。腹诽就是嘴上不说,心里诽谤。这种罪名,本身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何况就连这也不能成立。因为颜异不赞成白鹿皮币是公开的,并没有欺上瞒下,又何尝腹诽?
但,君臣意见不一原本正常。颜异作为财政大臣,对经济政策发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只能节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证据居然被张汤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颜异那里做客,谈话时对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满。颜异当时什么都没说,只微微动了一下嘴唇。于是张汤起诉说:这就是腹诽。欺君罔上,心怀不轨,大逆不道,罪该万死。[21]
汉武帝很满意。
显然,这不是法治,而是专制。或者说,以法制行专制。在这里,法制跟儒术一样,不过是装饰品。但,装饰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来做帮凶。
所谓“刀笔吏”便应运而生。
刀笔吏,就是帝国的司法官员。纸张发明前,法官和书吏录口供,做判决,都用笔写在竹简上。写错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写。这些人掌握了刀和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削就怎么削,所以叫刀笔吏。
那么,刀笔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吗?
有。汉的律令,在刘邦时代不过约法三章,但到武帝时代却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条,1882款,案例13472个。这样繁多的法令,专业人员也看不完,更不用说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员和普通民众了。
结果是什么呢?是帝国的司法被玩弄于刀笔小吏的股掌之间。他们想让你活,可以有一千条理由来开脱;想让你死,也有一万个案例可参照。[22]
刀笔吏成了阎王爷,法治也就变成了人治。
这时,执法官员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就变得十分关键。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恻隐之心的。他曾经按照“亲亲相隐”等儒家伦理,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直到东晋时期,还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为自己申冤。[23]
但更重要的,还是最高统治者的倾向。
主张司法公正的,是汉武帝的曾孙汉宣帝。宣帝曾下诏说,过去书吏执法,挖空心思给人妄加罪名,这是朕的不德。判决不公的结果,势必是恶人心存侥幸,好人无辜被戮,这绝不是朕愿意看到的。[24]
汉宣帝这么说,当然事出有因。事实上汉武帝跟秦始皇一样,喜欢严刑峻法。他要实行的,则是铁血政策。于是在汉武帝的治下,又见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张汤还要恐怖。他担任帝国最高司法行政长官(廷尉)时,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牵涉到几百人,小的也有数十人,涉案总人数十六七万,下狱的二千石(省部级)官员不少于一百人。
这么多的案子,怎么办理呢?
很简单,汉武帝想打击排挤的,就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汉武帝打算放一马的,就慢慢帮他开脱。
胡亥和赵高,也不过如此吧?
这种作风,就连杜周的门客也看不下去。当时,帝国的法律都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门客说:大人的职责在主持正义,却不以三尺为准绳,专以上意为取舍,法官难道是这样做的吗?
杜周却嗤之以鼻。杜周说:什么法不法的!请问三尺之法从哪里来?告诉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认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说说什么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么,世上还有公道吗?
非儒非法非主流
主张天下要有公道的,是汲黯。[25]
汲黯在武帝朝担任的最高职务,是主爵都尉。主爵都尉是负责列侯封爵事宜的中央政府官员,位列九卿,相当于国务会议列席成员,享受正部级待遇。
这就比公孙弘和张汤差得远。公孙弘和张汤在汲黯位列九卿时,都不过蕞尔小吏。但是后来,公孙弘担任了丞相(国务总理),张汤任御史大夫(副总理级)。一个拜相封侯,一个位在三公,只有汲黯原地踏步。
对此,汲黯很不以为然。他对汉武帝说:陛下用人怎么就像堆柴火,越是后来的就越是放在上面(成语“后来居上”的来历就在这里)!
汉武帝默然。
其实这两人后来居上,并不因为武帝要堆柴火,只因为他们摸准了皇上的心思。武帝要用儒术装点门面,公孙弘就子曰诗云;武帝要用刑法杀一儆百,张汤就深文周纳。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当然好戏连台。
实际上汉武帝也不得不如此。秦政苛,结果是天下溃而叛之。这就要独尊儒术,标榜仁政。汉政宽,结果是网漏吞舟之鱼。这就要重用酷吏,建立权威。
这在汉武帝,就叫齐头并进,两手都硬。
汲黯却左右开弓,反儒也反法。
在汲黯看来,儒法两家都不可取。新儒生大多口是心非,阿谀奉承,巧言令色,耍小聪明,公孙弘是代表。刀笔吏则舞文弄法,争强好胜,滥杀无辜,陷害忠良,张汤是代表。所以他既反对公孙弘,也反对张汤。
汲黯揭发公孙弘,前面已经说过。他对张汤,同样毫不留情。有一次,汲黯甚至当着武帝的面,痛骂职务还是廷尉的张汤:身为正卿,上不能富国,下不能安民,却擅改高皇帝约法,就不怕断子绝孙吗?
张汤的对策,是跟汲黯咬文嚼字,找茬。
结果汲黯忍无可忍。他说:难怪大家都讲不能让刀笔吏做高官。果然!果然!如果按张汤那一套办,只怕普天之下都不敢抬腿走路、正眼看人了!
公道什么的,当然也不会有。因为“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的张汤,名为整顿吏治,实为固宠弄权。
汲黯哪里知道,汉武帝并不怕这个。他要的也不是公道,而是霸道,只不过得装扮成王道。因此,他的用人观念跟汲黯不同,阶级观念也不同。
的确,汲黯的出身是很高贵的。他原本是卫国人,祖上世代都是卿大夫。这样的贵族,哪里看得起放猪出身的公孙弘、小吏出身的张汤?在他眼里,这都是小人。
然而汲黯没有想到,汉武帝必须用小人,因为帝国不是邦国。邦国是贵族的时代,也是君子的时代。帝国则是平民的时代,也是小人的时代。这个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刘邦不就是小人吗?韩信和陈平不也是吗?
何况汉武帝还有一个打算,那就是从功臣勋贵们的手中夺权。这就不能靠贵族,得靠平民;不能靠君子,得靠小人。公孙弘和张汤确实出身卑贱,不讲原则,一味媚上,十足的小人。但,帝国要的就是这个。
保留贵族精神和君子之风的,便只有汲黯。
汲黯是表里如一的。他那句“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名言,就是当着汉武帝的面在朝堂所说。尽管当时满朝失色,汲黯却无怨无悔。他说,天子设立百官,难道是用来拍马屁的吗?就算有危险,又岂能让朝廷蒙辱?
难得的是,汉武帝对汲黯一让再让,礼遇有加。大将军卫青来,他坐在马桶上就见了。丞相公孙弘来,他帽子不戴就见了。汲黯进宫,汉武帝却一定正襟危坐。如果匆忙之间来不及整理衣冠,则会躲进帐中,以免不恭。
这是对汲黯人格的敬重。
为着这份敬重,我们也要对汉武帝表示敬意。
汲黯也值得敬重。元狩二年,为了接待前来投降的匈奴浑邪王,朝廷向民间借马,结果没凑够数。汉武帝认为长安县令办事不力,要开刀问斩。汲黯却挺身而出:长安令无罪!只要杀黯一人,就有马了。
汉武帝又默然。
汲黯说这话,是因为他当时担任右内史,是长安县令的长官。下属被问责,长官当然要承担领导责任。这在汲黯,就是一个高贵者应有的担当。
贵族精神,是要用生命来支持的。
其实汲黯担任右内史,是丞相公孙弘的阴谋诡计。因为右内史相当于首都市长,辖区内尽是高官权贵,很难治理。以汲黯之耿直,岂有不得罪人出点事的?
然而公孙弘的说法却冠冕堂皇:如此重任,非指派老成谋国、声望极高的大臣不可。
谁是君子,谁是小人,岂非一目了然?
汉武帝当然也清楚。因此,尽管公孙弘和张汤恨死了汲黯,他自己也咬牙切齿,却终究没有对汲黯下毒手。看来,武帝起用小人,也是迫不得已,或者权宜之计。内心深处,恐怕还是敬重君子的。
有一次,中大夫庄助替汲黯请病假。
汉武帝问:你看汲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庄助说:谁都不能动摇。
汉武帝说:是。他差不多可以算社稷之臣了。
社稷之臣,就是跟国家休戚与共的大臣。这可是连平定了所谓“诸吕之乱”的周勃也未曾得到的评价,却被汉武帝给了汲黯,而且是在汲黯当面顶撞了他之后。[26]
汉武帝不愧为雄主。
汲黯的存在,也许是一个异数,更非主流。但汉武的政治,却可以肯定是混合型的。在他那里,有儒家主张的德治,法家主张的刑治,也有墨家主张的人治。尽管汲黯不被承认是墨家,又尽管他被认为是道家。
是的,大汉王朝并没有唯儒术而独尊。当时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武帝他们真正想要的,是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