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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刀丛里的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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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一种蛇,浑身土黄色,最大也不过半尺来长,待在泥土地里很难看见,但这种蛇却极毒,而且具有很强的防范心理,一旦有人靠近它的领地,完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它咬上了致命一口。所以,叫作阴咬人。

    北条一脑袋头发又粗又黑,厚嘴唇,眯眯眼,圆脸盘,说话轻言细语,看上去老老实实的样子,标准的本分小镇人。

    所以,在我们几兄弟里面,他是最被轻视的一个,也是得到尊重最少的一个。就连八宝那样的小痞子,都敢惹他。

    但,真正了解他的人才知道,北条就是一条土屁股。平时不咬人,一旦逼急开了口,就致命。

    燕子第一声枪响的时候,北条就躲了。

    生死立见的形势下,没有人会注意一个逃跑者,人们注意的往往是秦三这样一马当先的勇者,或者是一林那般悍不畏死的猛人。

    燕子和胡少飞再聪明再老练,毕竟也是人。

    他们当然也不会注意到,北条在跑的时候,是跑往大厅的右边。

    右边有一个收银台,收银台里有一个已经吓到魂不附体的老头。

    而那个老头,是胡家兄弟的亲爸爸。

    胡少飞的刀架在秦三脖子之后的下一秒,北条的刀也摆到了胡老头的咽喉处。

    这样的局面,已经开始糜烂。

    每一个稍有智商的人,都明白,这一晚,无论是哪一方,都绝不可能达到自己最初的目的,继续拖延下去,只能是两败俱伤。

    损人不利己,这是傻子,不是流子。

    无利不起早,见好就收,这才是流子。

    于是,在双方利益微妙平衡之下,这一晚的局势,只能走向暂时的缓和。

    只是,最终主持大局的人居然不是双方人马中最为老到的燕子与一林。

    而是胡少飞和北条。

    在胡少飞的建议之下,以人换人,过往不究。

    北条表示了同意。

    这一战,唐五方面主动发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杀至,付出的代价是头号干将秦三的负伤;而胡氏兄弟被动迎战,却又能够见招拆招,以大哥胡少立的重伤而免去了全盘溃败的结局。

    胜,只是小胜;败;却未完败。

    个中曲折,当下惊险,绝非文字能表其万一。

    不过,最为奇怪的是,包括我在内,谁都没有想到,多年之后,在这一战中,得利最多的那个人,居然是我,姚义杰。

    那个一辈子如同影子般活在唐五的背后,从不显山露水的秦三,在那一晚,只用三刀就活生生砍断了一代大哥胡少立的一条手。事后,胡少立被人送到医院的时候,整条手臂已经只有薄薄的一层皮肉相连。

    这是何等的狂野与血腥,又是如何的惨烈和野蛮。

    就像是一首诗。

    一首只有当刀砍在骨头上的刺耳摩擦声中才能吟响的恶魔之诗,在地狱的火光和鲜血的诅咒下,散发出妖异而独特的邪恶美丽。

    这首诗依旧还在我市的江湖上流传。

    只是,善忘的人们啊。

    他们永远都只会记住他们愿意记住的东西。

    到了那个时候,诗歌的传说依旧,“三哥”的称呼也依旧。

    可,故事的主角,却已不再是那个逝去多年的影子。

    而变成了另外一位日正当中的“三哥”。

    那就是我,姚“三哥”。

    橘色的灯光温暖而静谧,但我的内心却感到一阵又一阵彻骨的寒冷与烦躁。

    这件事情发生得实在是太突然,我无法判断唐五今晚的动作是巧合,还是真的为我报仇,又或是什么其他的原因。我只明白一点,今晚过后,我和他,就成了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脱谁。

    唐春雷,我用了那么大的心力去摆脱这个人,但,最终,赢的却还是他。

    窗外,不知何时,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九镇的冬天,在一九九一年的这个深夜,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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