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沈蓝是否有跟你说过,你们要维持这种不正当关系,在知道她有家庭的情况下?”
“没有明确地说!”
“是默认?”
“是!”
“好的,审判长,我的问题暂时结束!”
审判长说:“原告,你可以为自己辩护!”
我只说了句:“一切都是我交代的那样,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属实,不过——”,我知道我说出这些话,我父母的心肯定会被伤到。
我说:“我跟沈蓝是——”,我想我不能做一个无情无意的畜生,我是人,我说:“我是爱她的!”,我没有说沈蓝爱我。
审判长问:“那沈蓝爱你吗?”
我沉默了,审判长再次问道:“被告,沈蓝爱你吗?如实回答!”
“爱!”,我说。
对方辩护律师忙打断我的话说:“不对,这里有一份,沈蓝在西班牙的传真口供!”
对方律师提供了口供,然后他们核实了下,审判长说:“这份口供有沈蓝签字,通过比对,认证,准确无误,可以作为证据!”
“问:沈蓝,你与刘小天是什么关系?答:开始是朋友关系。问:你们是怎么发生关系的?答:是他在一个晚上送我回家的路上将我强行,并实施威胁,说如果我不跟他保持这种关系,他就会把这事张扬出去,我害怕,所以保持这种关系——”
我傻傻地愣在那里,感觉心在滴血,我不相信,我永远都不会相信这是沈蓝提供的,那是假的,我先是被这口供打晕掉,然后醒来后,我摇着头,叫喊着说:“不是,这不是她说的,这是假的,她不会这么说的!”
“肃静,被告,你现在不需要说话!”
我愣在那里。
原告律师继续读着:“问:你给她投资是否也是因为他的逼迫?答:是!问:合同不符合常理,是不是也是因为他的威胁?答:是!”,原告律师说:“就是这些!”
我再一次说:“这是伪造的,不是真的,沈蓝不会这么说的,我没有威胁她,从来没有,她没有出庭,这个口供存不真实,不能作为证据!”
审判长说:“我们会对口供进行分析,被告,录象中的一切,你认同吗?”
我说:“认同!”
“被告,你有没有受过精神方面的损伤,或者有家族精神病史,在案发前脑子是否处于清醒状态?”
我当时不知道去欺骗,我也不知道,如果精神不清醒可以量刑。
我说:“他们出现前,我很清醒,但是在被他们殴打后,大脑处于崩溃状态,精神也处于歇斯底里状态,后来,我看到他打沈蓝,最后爆发,冲进厨房,拿起菜刀——”,我说这些的时候,脑子一直在想,那口供是不是真的,尽管我怎么都不相信它是真的,可是,可是,谁来告诉我,那是真的吗?我那么爱她,她那么爱我,我不会相信,不——脑子特别乱。
审判长:“在案件发生后,沈蓝是否让你逃跑?”,厨房里是没有监控的。
我轻轻地说了句:“正是因为她爱我,她才让我跑,我没有跑,她就那么说过一句,因为当时她也很紧张,被吓坏了,她不希望我死,这不是她的错,任何一个人都会如此!”
审判长说:“对方辩护律师还有话要问吗?”
“没有!”
“被告,你呢?”
“没有!”
审判长说:“现在合议庭休庭时间!”
和议的时候,我的脑子始终在想沈蓝的那个口供,我是被当庭宣判的,宣判的时候,我着急地等待着结果,审判长念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考虑到被告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事实,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现在宣判:判处刘小天有期徒刑一年半,并赔偿原告医药费人民币一十万元整!”
我听到这个结果,甚至是感到庆幸。
当时审判长问我服从判决吗?如果不服从可以上诉,进行上诉。
我摇了摇头说:“我接受!”
我母亲没有再哭,他们没有文化,大概是她听到了开始说的十刀,他们都是讲道理的人,感觉十刀很可怕了,儿子只被判了一年半,最后也接受了这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