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注定不会平凡,风比去年烈,比去年冷,雨水也特别多。早春似乎看不惯深冬慢吞吞的步调,恨不能快走两步,取而代之。可这雨又不像春雨,倒像夏日的雷雨,来得很突然,刚才还晴空万里,不几秒钟突然暴雨大作。
学堂门口那棵梧桐树的叶子早在秋风肆虐时落得精光,光秃秃的枝干挡不住漫天而下的雨点,只能眼睁睁看着树下的尘土碎石被淋成地瓜稀饭。这都不紧要,只是苦了躺在树下的那几具尸体,严格一点说,应该只有两具尸体。
看到天色骤变,小野早早下令把山田和户本抬进学堂,待天气晴好时火化,无论如何,骨灰都得带回国去。雨水很冷,似乎弄潮了人们的心。
战争真不是什么好事,转眼又有两个人有家不能回。小野并没有叫人阻挡陆明水,这只是一个父亲在与儿子告别,总不能连这点亲情都抹杀。
陆明水伏在陆金生身上,哭得死去活来,再冷的雨水也冷不过他的心。白发人送黑发人,一次就够折磨,没想到陆金生这个夭寿仔让他送了二次。
前次当逃兵,以为已经在劫难逃,已经做了死掉的准备,也把该流的眼泪流了,该伤的心伤了。没想到又突然从天而降,还带回来了这么许多荣华富贵。以为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又突然被打死。起起伏伏的心情,放在年轻人身上都难以收拾,何况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悲伤,随着冰冷的雨水四处蔓延,在泥土地上积成一洼一洼的回忆,把原本平整的地面变得千疮百孔,也把原本平整的心变得千疮百孔。老人突然站了起来,仰天长啸,任由雨水冲进嘴里,流入喉咙。苦的,涩的,难道这就是雨水?难道这就是生活?
都是这个害人的妖精,都是这个不要脸的疯女人。要不是她,凭金生仔的本事,怎么可能轻易就被什么八路军杀害?女人,天生就是祸水。可惜,金生仔还是没有躲过。老人颤颤巍巍走到那具一丝不挂的女尸身边,唾了一口浓痰,抬起沾满泥浆的脚底,狠狠踩下去,一下,两下,三下。
小野站在窗口看着门外疯癫的老头,突然想起远在老家的父亲,心里一震,叫士兵拿伞出去帮老人遮遮雨。陆明水也不领情,似乎有雨和没雨一样,脚仍机械地踩踏着,像个钟摆,不知道接下去还有什么动作。
女尸本来就背面朝上,几经踩踏后,一张脸在泥地里磨得完全失去原有的模样,就算翻过身来,也再看不清楚是谁。这就是报应,生前以脸蛋身段迷惑男人,死后却被一个老男人踩在脚下,连一张脸都无法保全。
所谓世事无常,大抵就是如此。林婉莲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就这样死去。小野也觉得有些惋惜,那晚的眉目传情还历历在目,可惜伊人已经随雨而逝,香消玉殒,如地上的泥土。这算不算是来两蛋村的收获,如果算,应该还有更深入的故事,比如床笫之欢,甚或把手言欢,你侬我侬。可惜,故事戛然而止,毫无顿点,毫无过度。
也好,多情总被无情恼,还不如一直无情,更好当个冷面郎君,杀他再多支那人也不会心疼眨眼。想罢,干脆不再看,让士兵烫来一壶米酒,就着花生米,自斟自饮。难免又想起陈远方,要是他在,到厨房弄两个小菜,再来碗热汤,就好了。
陈远方也死了。小野抽了抽嘴角,冷峻的脸上写满不屑,嘲笑自己竟然为了一只微不足道的支那猪的伤怀。虽然陈远方讨人喜欢,要找一个一模一样的比较难,但找个档次低点的代替应该也不是难事。等那些埋葬陈远方的队员回来,从中挑一个就是。
正想着,陈乐乐冲进办公室,整个人淋成落汤鸡。小野一眼认出这个刚才对话过的年轻人,心中暗喜,也不说话,示意陈乐乐坐下一起喝酒。乐乐不敢,虽然心中鄙视鬼子,但是突然还和一个高高在上的队长一起吃饭,还真无法适应。
小野也不勉强,低头啜了一口酒,用生硬的中文问:“人的,埋好了?”
“埋,埋好了。”陈乐乐有些结巴。
小野认为是紧张,对这个年轻人又多了一分好感,问:“你的,什么的名字?”
“陈,陈,乐乐。”
“乐乐,乐乐,好名字,比远方好,比远方好。”小野没抬头,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入嘴里,又问,“会做饭吗?”
“会,会的。我做饭那在全村都是有名的,女人不算的话,没几个男人能比得过我。”几句问答之后,陈乐乐的心情放松许多,自然而然在小野面前坐下,端起酒杯啜了一小口。
小野很满意,冲着陈乐乐友好地笑了笑,又啜了一口酒,缓缓道:“你的,明天,来部队做饭。”
“啊?什么?”
“你,明天,来,部队,做饭,明白?”
“明白,明白明白,谢谢太君,谢谢太君。”陈乐乐没想到事情会这么简单,本来准备了一大堆斗智斗勇的台词剧本,没想到一句都没用上,光报了个名字编震服小野真弓,这也太他老母的扯了。不管扯不扯,任务的第一步算是完成。不一会儿,郑进财和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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