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过去的。
幸好,在方圆偷眼看向白虹时,发现她只是面带古怪的笑容,那双明显有春水在流动的眼眸里,并没有让他最担心的杀意。
屁股被宾奴扳着一前一后运动起来的方先生,觉得自己特别像个木偶。
幸福的木偶。
为了增强驸马爷的情、趣,在背后帮他干啥的宾奴,慢慢贴在了他后背上,闭着眼亲吻着他的脖子,耳朵,双手也抱住了他的腰,嘴里发出魂牵梦绕般的低吟,动作大了起来。
受不了了,是真受不了了。
古代大老爷的幸福生活,真是让后人垂涎啊--方圆迷迷糊糊中,身体上某些本能开始支配着他,做他最想做的事情,动作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
刚开始时,宾奴还是帮他的,后来则变成一只树袋熊趴在他背上,一点忙都帮不上不说,还成了个累赘。
不过方圆不在乎,后背上的这点累赘不但不会累,还会让他更力大无穷,不知疲倦,这一点从夏小韵的本能反应上就能看得出来。
夏小韵真想把自己舌头咬断。
话说没有舌头的人,是不会因为身体上的某些异样感觉无法忍受时,就会发出销魂的哼哼声,就像一曲最优美的天籁。
小美人儿绣花鞋--
白虹的心中,也在歌唱。
如果方圆能听到她心中的歌声,肯定会惊讶的不行不行的,因为他会觉得这首曲调相当缠绵的歌儿歌词,是他原创出来的,怎么白虹也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首欢快的歌,在最欢愉时会忍不住的哼唱起来。
好像在云彩里飞翔的夏小韵,彻底迷失方向忘记自我后,她就哼唱起了那首歌,没有歌词,只有一声高一声低的鸣叫,比天鹅的叫声还要悦耳无数倍。
等她终于意识到她当前正在遭受耻辱,圆死也不该这样哼唱时,那个蛆虫一样的男人,已经发出一声低低地怒吼,趴在了她身上,嘴巴贴在她左耳边。
我为什么还不去死?
夏小韵欢快的眼眸,瞬间结冰,这个念头以无比强大而又迅速的速度,周转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促使她把心门关闭,永远把自己关在那个潮湿阴冷的黑暗世界内。
每个人都有两扇心门。
心门能隔断人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当心门关闭时,所有的喜怒哀乐,羞耻荣耀,都将与她无缘,慢说现在折磨她的是张良华了,就算是个畜生,她也不会在意了。
吱嘎嘎--就仿佛听到了夏小韵心门在缓缓关闭,满头大汗的方圆不得不咬住了她的嘴唇,借着粗重的喘气声,用极低极低的声音说道:“傻瓜,我是方圆。”
傻瓜,我是方圆。
这短短的六个字,就像一块大石头,一下子隔在了夏小韵那两扇即将关闭的心门中间,再也无法合上。
夏小韵呆滞的眼神,咕噜转动了一下,有无限生机从瞳孔深处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更能清晰听到每一个细胞都在问:你在说什么?
“我是方圆--咳,咳!”
方圆很清楚夏小韵需要再一次验证身份,就像求求加好友似的,很麻烦,也很危险,必须得用大声咳嗽来掩饰,别忘了他后背上,还趴着个浑身发烫的宾奴,而且白虹的听力应该也是相当变态的。
夏小韵闭上了眼。
必须得闭上眼,用所有的力气来咬住嘴唇,不这样她怕自己眼眸中冒出的亮光会把整个世界烧为灰烬,会忍不住的纵身高歌:混蛋无赖小流氓臭不要脸的,怎么会是你?
白虹走了过来,袅袅婷婷的走路姿势,比处子还处子,比王妃还王妃,妖媚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悠悠的说:“起来吧。”
方圆不想起来:男人在刚刚干了累个半死的体力活后,不都该好好休息一下吗?
不起来不行,要不然白虹就会翻脸,大家伙都得玩完。
白虹弯腰伸手,把夏小韵身子下面那条白缎抽了出气,就像拿到无价珍宝那样,望着上面盛开的朵朵腊梅,满意的点了点头:“嗯,还算不错。张良华,你可以继续享受你的洞房花烛夜了。宾奴,别忘了把你的白缎拿来,你就是个有福气的。”
“多、多谢夫人。”
宾奴闭着眼,蚊子哼哼般的回答。
“呵呵。”
没有理睬宾奴的道谢,对跪坐在炕上双手捂着那个啥的方圆笑了下后,白虹才转身带起一阵香风,款款走出了洞房,还很体贴的把门掩上。
“姑、姑爷,让奴婢来、来伺候您吧。”
不敢抬头看方圆的宾奴,喃喃说着下炕,走到门后端起了一个陶瓷脸盘,里面泡着一块白布,这是用来给这对新人清理卫生的。
方圆倒是不介意被宾奴清理卫生,只是想到刚才白虹临走前说的那些话,就知道他今晚还得当一次新郎官了。
守着夏小韵,再当一次新郎官,好、好意思吗?
夏小韵没理他,依旧闭着眼。
难道,让她说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