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知道什么?”
“没什么,睡吧。”闵杰将地上的被褥收了起来,正要放回衣柜里面时,凌夏突然飘了过来,“我刚刚在楼下超市买了一打啤酒,你还想不想喝?”
闵杰知道自己的反对是无效的,因此他现在也再没有反抗。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喜欢男人的?”在开第五瓶酒的时候,凌夏问道。
“在我发现自己不喜欢女人的时候。”闵杰一直致力于低头吃菜,凌夏也习惯了他说话头也不抬,仰头喝了一口酒,“那你觉得,我既不喜欢男人,又不喜欢女人是怎么回事?”
“谁说你不喜欢女人的?”
凌夏瞪大了眼睛,仔细回想自己在那些细节中表现出自己是个les的现象,在这时候,闵杰终于抬起头来,“你难道不喜欢你自己么?”
凌夏嘴角抽搐,她感觉自己应该捧场地笑出来,却发现自己连嘴角上扬这个弧度都做不出来。
“我知道,你有病。”闵杰又说道。
凌夏开始瞪他,闵杰继续自说自话,“我们都有病,精神病。”
说完,他自己开始笑了起来,而凌夏横竖都想不出这句话有什么好笑,只得闷头喝酒,在开第六瓶的时候,终于开口说道,“其实在我并不是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十几岁的时候,也有过春心萌动的时候。”
“也有过一个男朋友,是我们高中学校的特招生,长得帅成绩好,属于女生都喜欢的那一种,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我,他几乎没怎么追,我就答应了。可是我们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
“为什么?”对于凌夏的感情史,闵杰有些漫不经心,但好歹也有几句敷衍。
凌夏不在意,她将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仿佛看到了曾经的一幕,“为什么啊?因为在我们在一起十几天的时候,他要我跟他上,床,我没答应,他就差点强暴了我。”
闵杰的筷子一顿,后有些犹豫地回答,“你这小男朋友....挺早熟的。”
凌夏笑了出来,“后来,我就开始恐惧和别人的一切交往,尤其是男人。”
“你之前不是也有一个男朋友吗?”
“对啊,在忍受了我两年只牵手的日子后终于厌烦了,我说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只用下半,身思考?”
“你不要一竹竿打死一船人好不好?”
“哦对,你们圈里的人是意外。”凌夏耸耸肩,“不过无所谓啦,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说起来,我还得谢你呢,你当初做的这个决定真英明。”
闵杰不说话了,低头开始喝起酒来,凌夏看了他一眼,抢过他的酒杯,“别光喝,话说我们一直都没有好好说一次话,今晚我们就好好谈一下心,说吧,你和你家那位,到底是怎么了?”
“你不是一直知道怎么了吗?”闵杰反问。
“好吧,那我来说,你听听对不对。”
“嗯。”
“首先,那个人,我们简称为A吧,A是成功企业家,然后在社会舆论加家庭压力的情况下和一个女人结了婚,你气不过,于是拉着我假结婚,A不知道,以为我们是真结婚,害怕你被我抢走,于是就一次次拉着你私奔,结果在私奔的途中又发现自己受不了别人的目光,于是又一次次地逃回来,本来这次你们离开了这么久你以为他终于能够接受,却没有想到他的老婆半路杀了出来,说自己怀孕了,于是A在两厢权宜之下,决定抛弃你们的儿儿私情回来做合格的丈夫父亲,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