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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兼职回来,照常走在路灯昏黄的巷子里,这附近的房子破旧而便宜,租住的都是外来打工者之类的流动人群,治安很不好,这样的夜路对女孩子来说是危险的,对我来说却没什么。今天的运气却不是很好,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醉酒的混混,没有原因,他过来打我,我们两个打起来了,我很少和人打架,论体力也没什么优势,不过对方喝的不少,我想我大概是能打得过他的。
让我意外的是,从后面突然穿出来一个黑影,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听到棍子敲击头箍的闷重声,然后那个男人的裆部就受了狠狠一击,看到打人者的力道,我都不免替他觉得疼。
这时,一个冰凉又柔软的小手啦在了我的手中:“快走啊。”听声音竟然是一个女孩,她跑的速度很快,夜风吹着,因为运动的缘故,我的心脏跳的很快。
然后女孩一下子倒在了我的怀里,她的脚扭伤了,脱下她的鞋,我很是惊讶,穿着这么高高细细的鞋,她是怎么跑这么快的,脚最后被扭到,实在是--活该。她不高,脱下鞋之后,头顶才到我的下巴,才是个初中的小女生吧,怎么会半夜在这么黑而危险的地方呢。
我还有些疑惑,她在远处看到是两个人在打架,为什么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帮助我,而不是帮助那个小混混?
但是我没有问,而是向她道谢,本来想送她回家,可是她家实在是太远了,这附近晚上也没有车。
所以我提出了让她住在我家里,话一说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第一,我不喜欢陌生人的接近。第二,贸然的邀请女孩子回家,她也会拒绝吧。
让我意外的是,她同意了。因为脚伤不能走,最后是我把她抱回去,打开了房间昏暗的灯,我看到浓厚的妆容遮住了她原本的面貌,未发育的小身材穿的不伦不类。
应该是早早出来混社会,不上学的女孩子吧。
我忽然有些惋惜,一般有这样遭遇的人,都会有着不幸的家庭。还好我遇到了洛枫,遇到了我这辈子的救赎,不然,现在的君莫然,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我简直连想都不敢想。
她的脚肿的挺严重的,必须要上药,过程会有些疼,我能感觉到她一边疼一边忍着的模样,突然想起了年幼时倔强又强撑着的自己。
早晨醒来的时候,她竟然在厨房里做饭。
明明是浓重的妆容,眸子里却带着安静和温暖,整个画面说不出的和谐和美丽,大概是母亲离开太久,我已经很久没感受过家的感觉,这个厨房对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个摆设,我自己对饭菜的要求很低,只要能吃饱肚子就行。
这一顿饭我吃的很开心,女孩说她要自己离开,我有些想要关心她的现状,可是张了张嘴,忽然发现,自己现在不过是个高二的贫穷学生,就算知道了什么,又能怎么帮到她呢。
我承认,我是一个自私的普通人。
高考,生活,洛枫,和未来。
这些事情犹如石头重重的压在我的身上,我已经无暇顾及其他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