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思淼难得在和儿子的交流中占上风,还是这种情商上的完全压制,爽快完了的于思淼大发慈悲地提醒了儿子一句,“你自以为你给了选择,但是实际上呢,你真的给了选择吗?”
于思淼的话犹如一道闪电瞬间劈醒了傅锦朝,傅锦朝愣愣出神了好半晌之后才说了一句“我知道了”,而后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思考起来。
他给了罗甜选择,不管是她选择去哪儿,他都会跟着她走,听起来似乎是又甜蜜又贴心,但是实际上呢?
如果罗甜是个自私的姑娘,那么很好,她会很喜欢听到这段话,并且会认为傅锦朝对她好得不得了。
但是罗甜不是个自私的人。傅锦朝为她考虑到这种地步,她自然也会替他考虑。
傅锦朝一心往学术方面发展,若是去庆市,那么他的学术之路纵使不说艰难,但是也可说是举步维艰。而如果换成香城呢?不否认,香城现在的学术环境还是可以的,可是若是论起最先端的科技,依旧还是落后于欧美。
所以说,傅锦朝看似给了罗甜选择,但是实际上因为罗甜的性格,这个选择基本可以说是没有。只要罗甜为了傅锦朝好,考虑到傅锦朝,那么她肯定会选择去美国,让傅锦朝好进一步专心于学业,毕竟以傅锦朝的智商,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来,真不是一件太过于艰难的事情,唯一可能要面对的难题就是西方学术界对于黄种人的歧视问题。但是罗甜相信,以傅锦朝的出色,不管前面是什么难题,他都可以克服,而后一路攀登到最高峰。
想通了这一辙,傅锦朝才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罗甜会沉默,为什么母亲会说他混蛋。
他是真的很混蛋啊!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呢?
生平第一次,傅锦朝陷入了一片迷惘之中。他素来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想清楚了什么,知道自己要什么,就会毫不犹豫地求做,比如说罗甜。他从小就认准了罗甜,所以这么多年来,再没有看过任何人一眼,在他心里,永远都是那个用手温暖他的小姑娘,在他最脆弱的时候,救了他的,那个勇敢无畏的小姑娘。
但是现在,他让他的小姑娘难受了。
傅锦朝觉得自己的胃里好像有一块大冰块,沉甸甸,冰冷冷的,冰的他整个人都僵硬起来。
“我好歹也是rtc的学生,怎么也应该回去正经上两年学的。”罗甜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傅锦朝的眼睛一亮,转回身来就看到罗甜站在那里,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正朝他微笑。
傅锦朝一个箭步就冲上前去,将罗甜死死地搂进了怀里。罗甜错愕之下没反应过来,但还是下意识就张开了双臂,让傅锦朝紧紧抱住了自己。
傅锦朝鲜少有这般情绪外露的时候,就是最容易引起他情绪波动的罗甜,也很少看到这样的傅锦朝。只是被他这样拥在怀中,彼此之间贴合得彷佛毫无缝隙,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草木清香,连心跳都近在咫尺,清晰地犹如在耳畔回响,罗甜原本就软下来的心登时就更软了。
“对不起。”傅锦朝的声音里有很明显的愧疚。
她反手抱住傅锦朝,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道:“安啦,我知道你其实是好意,是我自己想太多了。”
在听完傅锦朝说完的瞬间,罗甜其实是生气的,傅锦朝“自以为是”的体贴,可是只要她喜欢傅锦朝,那么她就必然想要她更好,那么看似有余地的选择,实际上根本就只有一个选项。
不过在回到房间冷静下来之后,罗甜就知道自己是想太多了。而且于思淼也很快就打了个电话给她。
其实不用于思淼特意打这个电话,她心里也已经把这个弯给绕过来了。
傅锦朝很聪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他的智商优势并不简简单单地只在学业这一点上,他甚至可以轻易地看破人心,就像是他天生的本能一样,他知道谁是好的,谁是坏的,彷佛只要他看一眼,世上就根本没有能拦住他的疑惑。
可是感情不一样。
不能被预测,不能被计算,聪慧如傅锦朝,亦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新手,所以他只能不断试探着前行,没有错误最好,有了错误就要及时改正了。
傅锦朝性格再骄傲,也不会在这个方面死撑,在这一点上,他完全继承了傅跃民的性格,天大地大老婆最大,说是错了就是错了,认错什么的,就该利索一点嘛。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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