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面临同样的危险。
此外,剧烈程度与此相等的应该是同种变种之间的斗争,而且我们经常看到争夺马上就能得以解决:例如把若干小麦变种播种在一起,随后将它们的种子再混合到一起播种,那些最适应该地土壤和气候的、或者天生繁殖力最强的变种,通常会击败别的变种,产生更多的种子,几年之后就会将别的变种排斥掉。至于那些极度相近的变种,譬如颜色不同的香豌豆,在混合种植时,每年必须分别采收种子,再以适当的比例混合播种。反之,较弱种类的数量就会不断减少而最终灭绝。绵羊的变种也是如此,有人说假如把某两类山地绵羊变种放养在一起的话,某一类变种会使另外一类变种饿死。把不同变种的医用蛭养在一起,结果也相同。假设在自然状况下,让家养动植物的一些变种进行任意斗争,同时每年都不按适当比例保存它们的种子或幼崽,那我们不免要怀疑,这些变种能否保持完全同等的体力、习性和体质,使得一个混合群(禁止杂交)的原比例持续到六代之久。
最剧烈的生存斗争存在于同种的个体间和变种间
一般来说,同属的物种在习性、体质及构造方面是很相似的(尽管并非绝对如此),所以,异种之间的斗争通常没有同属物种之间的斗争激烈。以下事实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近来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有一个燕子种在扩展,导致另一个物种在数量上的减少。最近苏格兰鸣鸫数量的减少是由于一些地方吃槲寄生种子的槲鸫数量的增多。我们也经常听说,在完全不同的气候下一种鼠的出现会替代另一种鼠。在俄罗斯,小型的亚洲蟑螂入境后,大型的亚洲蟑螂不断遭受驱逐。澳洲输入蜜蜂后,小型且无刺的本地蜂随即被灭绝。一类野芥菜种排挤了另一物种;种种类似事例到处可见。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何在自然组成中占有相似地位的近似类型之间的斗争最为剧烈,然而我们却无法明确说明在伟大的生存斗争中一个物种战胜另一物种的原因。
我们可以从上述事实中得到这样一个推论,即每一种生物的构造,以最基本但往往隐蔽的状态,和其他所有生物的构造相关联。这种生物和别的生物争夺食物还有住所,避开或者吃掉其他生物,虎牙或虎爪的构造以及依附在虎毛上的寄生虫的腿和爪的构造都较好地阐明了这一点。起初,以为蒲公英那美丽的羽毛种子与水栖甲虫那生有排毛的扁平腿只与空气和水有关。可是毫无疑问,羽毛类种子的优点和密布着他种植物的地面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这样一来,它的种子才能被广泛地散布开去并落于空地上。水栖甲虫那适于潜水的腿部构造,使它能够同别的水栖昆虫相竞争,捕食食物,同时躲避其他动物的捕食。
起初以为很多植物种子中储存的养料,似乎与其他植物毫不相关。但在高大的草类之中播种像豌豆和蚕豆这类种子时,所产生的幼小植株就能茁壮成长。由此推论,种子中的养料是保证了幼苗良好生长,使得种子足以和四周繁茂生长的其他植物相斗争。
在分布范围中央生长的一种植物,它的数量没有增加到二倍或四倍,是什么原因呢?由于它能分布到其他一些稍冷或稍热、稍干或稍湿的地方,所以它能完全抵御这种温度或气候的变化。由此,只有让一些植物具备某种优势以对付竞争者和以它为食的动物,才有可能增加这些植物的数量。如果在它的地理分布范围内,气候使体质发生变化,对它来说即是十分有利的条件;然而很多证据显示,严酷气候所消灭的是那些分布极远的动植物,当然这只是少数。斗争不会停止,除非到达生物分布的极端界限,如北极地区或荒漠的边缘。但是即使在极冷或极干的地方,仍有少数几个物种或同种的个体,为占据最暖最湿的生存地点而相互斗争。
由此,如果把一种植物或动物放置在新的地方,即便是一个气候与它原产地十分相同的地方,它们也总会处于新的竞争者状态,同时它的生活条件通常也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假如要使它的平均数在新地方有所增加,我们就必须因地制宜,使用新的方法取代在其原产地使用过的方法:因为我们必须让它在一群不同的竞争者与敌害面前占有优势。
让任何一个物种比另一个物种占有优势,这种想法固然是好,然而我们可能都不清楚如何实际操作。由此我们要坚信,对于所有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人类实在知之甚少;另外我们也一定要牢记,每一生物都以几何比率努力增加;所有生物都必须在生命某时期内,某一季节,每一代或间隔时期,进行剧烈的生存斗争,导致大量毁灭。这种生存间的斗争,我们要坚信如下真理,即自然界的战争并非是无休止的,死亡一般是迅速的,而且感觉不到恐惧,最终强壮、健康且幸运的则能生存并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