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哥,这身份证是你的吧?”
李无归已经放开了吴慵,身子一扭,就揪住了旁边坐着的刺青男子,和刚才一样,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之上,微微使劲,将身份证直接凑到了他面前。
“是,是我的……哎呀哎呀……”
刺青男子瞬间又冷汗如雨,面如土色,一叠声地说道。
“这个驾驶证,上边有你的照片,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也是你的吧?”
“是我的是我的……”
“那这个钱包也是你的吧?”
“是,是我的……”
“这么说,这个偷包的贼,就是他,吴慵,对吗?你的钱包可是在他的口袋里掏出来的。”
李无归指着吴慵,嘿嘿一笑,说道。
“你胡说,这钱包不是我拿的……”
吴慵尽管被刚才那一下砸得晕头转向,这当儿也忍不住大叫大喊。虽然他是捞社会的人,好歹也是火车站那边的“大哥”,整个卫周市都叫得上字号的“头面人物”,平日里大伙对他的评价不高,但那和小偷是完全两码事。
吴慵可以是“大哥”,但决不能是扒手。
这太丢脸了!
混混也分三六九等的。
“嘿嘿,不是你拿的,怎么会在你口袋里?这里上百人,一百双眼珠,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吴四哥,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大哥,没想到你就是个扒手而已。”
“亏我还跟你讲什么规矩!”
“呸!”
李无归一口啐在他的脸上,那不屑的神情,简直就好像刻上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消失了。
“你你……”
吴慵气得几乎要吐血,却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
饶是他号称“智多星”,这当儿脑袋里也乱成了一锅粥,再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为自己辩护。因为不但别人,就算他自己,也看得一清二楚,这钱包确实是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真要闹到派出所去,这扒手的罪名,那是无论如何都洗刷不掉了。
不但吴慵目瞪口呆,一旁的罗宏光更是嗔目结舌。
这个钱包确实是他的,而且就藏在沙垫子的缝隙之中,原本就是想要闹事,等闹完了,还得偷偷把钱包拿走。至于怎么闹事,事先他们也没商量好,是吴四哥临时决定闹这一出的。
谁知这钱包居然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了,这戏法到底怎么变的,他一点眉目都没有。
难道是吴四哥顺手将他的钱包收了起来?
燕飞扬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这中间的戏法,当然只有他看明白了,那钱包分明就是李无归直接送进吴慵口袋之中的,再从他口袋里拿出来。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但李无归那快手,简直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纵算燕飞扬,如果不是对李无归的手法知之甚稔,只怕有时都不一定能看得清楚。
对于一个立志要做“偷王之王”的人来说,这种障眼法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
用在吴老四这种土豹子混混身上,绝对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当然,也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讲规矩”,可是吴慵当着这许多人的面亲口说的,那无论李无归用什么手段来对付他,都不算坏了社会上的规矩。
“吴四哥,咱们是不是还要报警,请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来搜搜身?”
燕飞扬依旧居高临下地望着吴慵,不徐不疾地问道,语气平静,听不到半点波澜。
吴慵死死盯了他一眼,伸手一抹鼻血,猛地站起身来,脑袋一阵眩晕,差点又倒了下去,连忙甩了甩头,好不容易才摇摇晃晃地站稳了。
“好,有种。今天这个事,我吴老四记住了,山高水长,将来总还有再见面的时候。”
“走!”
说着,袖子一甩,迈开大步,就向门口疾走而去。
满脸铁青,双眼中的愤懑和仇恨,几乎要化为有形之物,将这夜总会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方才能泄心头之恨。
刺青男子急急忙忙跟在后边,知道自己今天闯祸了,吓得战战兢兢,头都不敢抬。
这就是“大哥”和“小弟”的区别。
说起来,今晚上刺青男子远不如吴慵那么狼狈,至少他没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揍,也没有莫名奇妙背上“扒手”的名声。
然而看上去,他比吴慵狼狈多了。
双方的气势,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看着两人的背影狼狈地消失在门口,一直压抑着气氛的歌舞大厅之中,骤然爆出一阵阵的哄笑声和女孩子的尖叫声。
其中尤以萧潇的声音最为清脆,最为响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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