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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 吞噬迷兽(第4页)

同时那种熟悉的高烧再次出现在他的身上,让他眼前一阵朦胧。

“我还算是人类吗?”

血瞳疑惑的想了想,就干脆利落的昏了过去。

……………………

迷迷糊糊中,血瞳又做梦了。

他梦到自己再次回到了那个战场上。

只是这次的战场换了一个星球。

敌人也不再是乱七八糟的变异生物,而是和自己一样的人类。

这些人类穿着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铠装,对他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辽阔的荒野上,他们从地表,地下,和空中的任何一个方位对他发动攻击,动作突然而致命。

比血瞳见过的任何敌人都要可怕。

血瞳战斗的非常辛苦。

这次的敌人对他来说太过强大了。

虽然他身上依旧穿着上次梦中的那套破旧铠甲,可是仍然无法和这么多的铠装战士为敌。

他只能拼命的抵抗着,用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去攻击,去杀戮。

但敌人的铠装和他相比并不逊色,血瞳就算可以一拳击破一个敌人的装甲,也必然要承受敌人同样力量的反击。

这是一群战斗意志极强的敌人,绝对不是血瞳经历过的那些半吊子猎人可比。

战斗在短暂的接触之后就演变成追杀。

血瞳在荒野中急速奔跑着,身后是一群沉默的钢铁人形。

血瞳四肢着地,就仿佛一只受伤的孤狼在荒野中左突右冲。

每每一个冲刺就可以将一名敌人扑倒,然后在付出了同样代价之后将对手杀死。

鲜血混合着铠装的零件四散飞射,血瞳身上也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痕。

但是他不能停,四周到处都是铠装的身影。

这些战士的素质太高了,他们不仅擅长远战,而且在格斗方面也不比血瞳逊色太多。

差的只是战斗本能而已。

血瞳的战斗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又经历过无数次生死之间的搏杀才逐渐成熟。

所以他才能在这样激烈的搏杀中活下来,用最小的代价去换取敌人的性命。

渐渐的,他的瞳孔再次出现了无数血色的斑点,并逐渐凝聚。

战斗在七个小时之后落下帷幕,血瞳尽管利用逃跑加突袭的战术干掉了数十个铠装战士,却最终因为寡不敌众被层层包围。

当数十支合金战刀没入他的体内之时。

血瞳猛的吐出一口鲜血醒了过来。

入眼依旧是那间简单的酒吧房间,又哪里有什么敌人?

血瞳伸展了一下四肢,感觉滂湃的力量又回到了自己身上,于是坐了起来。

可刚刚起身就愣住了。

“这是……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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