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内容开始--> 薛凯婷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日子过得清苦孤寂。
没爹娘爱惜的孩子,就像被天地抛弃的流浪猫狗一样。
那回孤儿院兴起了一个交外国笔友的热潮。
于是,薛凯婷也跟着孤儿院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和别人一起交外国笔友。
大家的说法是交外国笔友可以抒发感情,可以懂得更多外国文化,同时也更增加书写英文的水平。
不过,她在孤儿院学的英文实在有限,许多外国人看不懂她写的英文信,所以也没有回信。
后来,有个叫做尼克斯,自称是考古学家的美国男人,说自己搬新家的时候,收到她给笔友寄的信,觉得很有趣,所以便代替对方回信。
他在信里这么写:“小朋友,我们交个朋友好吗?”
于是,十四岁的薛凯婷,开始三十八岁的尼克斯通信。
她写的英文信——
额,拼音错误,颠三倒四的翻译,文字不通顺,混乱的语法——
别说是英文老师,就连她自己也经常看得一知半解,一头雾水,嘎嘎嘎。
但是,尼克斯却是很耐心地念完她的信,
他总是给她写一遍英文,再让人翻译一封中文的信,让她可以看明白他的意思。
除此,他还经常给他寄小礼物,还通过孤儿院申请助养她。
每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都希望遇上一个像文学名著那样的《长腿叔叔》,给自己带来生活的火花和感情的慰藉。
她几乎什么都告诉他,像写日记一样去写自己的信,寄给这个笔友。
后来大家混熟了以后,他索性以神秘爱慕者Secret-Admirer的身份自居。
她在信中这样写着:“哼哼,你都这么老了,还写这些调戏小萝莉,真是为老不尊。”
尼克斯回答:“大叔不可以仰慕萝莉吗?在英文,仰慕是一种正面的欣赏,妳别想歪了。再说,我的年龄,可以当妳爸了。”
她这样写:“我不要什么爸爸。你当我的长腿叔叔就好了。”
“行。无论多忙,妳都不可以不给我回信。”
这些年,薛凯婷的生活一直居无定所,动荡不安。
但是,她仍然不间断地和尼克斯鱼雁往来(通信)。
尼克斯是她青春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她的恩人。
如果没有尼克斯的助养,当年她可能高中都念不上,而且被同学和老师排挤得更厉害。
所以,她离开了孤儿院以后,便在邮政局租了一个邮箱,继续和尼克斯通信。
之前,她听尼克斯说自己在忙着研究一些有关埃及考古的东西,甚至回去埃及实地考古,所以没什么时间给她写信。
她用乱七八糟的英文回复:“行,你好好研究吧。如果你去到埃及,记得给我买一份纪念品。”
尼克斯回信:“一言为定。”
一年过去了,尼克斯副教授果然给她从埃及寄来了包裹。
恩,不知他这次会给她寄什么东西呢?
她在一阵欣喜中,拆开了粉红色的蝴蝶结,发亮精美的盒子。
哇塞,玫瑰木盒里面出现了一个圣甲虫戒指,和一把古埃及图案的插梳——
这两样东西看起来真的好漂亮,充满了古色古香,古埃及幽远独特的味道。
她含笑将圣甲虫戒指戴到无名指上,并将插梳放到秀发上。
对着镜子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美美哒,很有古埃及美女的赶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