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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 螳螂捕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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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顺本身是大族出身,即使出使也带着不少随从小厮,对于郑宗这样用金钱收买的人来说,小厮和随从们才真正是他的心腹,因为这些人的家人都掌控在李府的手上。

    郑宗的“任务”一直完成的很好,但这不代表李顺就对他完全放心,在他身边,至少有两个不起眼的下人是专门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的。

    好在郑宗原本就是贺穆兰身边的通译,和袁放又是同一个营帐,加之贺穆兰身边的人对他都是“我虽然承认你了不过我还是鄙视你”的态度,这些随从只能看出郑宗和他们处的并不热络,也看不出个什么所以然。

    李顺当然不会告诉小厮们他让他们盯着郑宗是因为郑宗被收买了,所以这个随从也不知道郑宗所说的“我要做个好人”是什么意思,只被“从小我就不喜欢女人”和“这世上还有和我一样的人”给震撼的魂游天际,差点失声尖叫。

    大名鼎鼎的花木兰!手能撕虎的花木兰!

    他居然是个断袖!

    “你说什么?谁断袖?”李顺皱着眉头听着随从回来的汇报。“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不是让你盯着郑宗吗!”

    “主人,我是盯着郑宗啊!”那随从瑟缩了一下,壮着胆子回话:“我就听到郑宗怎么说自己不喜欢女人,然后和花木兰说些什么星星月亮的,还说花木兰和他是一样的人,花木兰没有否认,而且神情还有些避让的样子……”

    “你确定不是你听错了?两人还聊星星月亮?”李顺的脑海里浮现出贺穆兰黑瘦平庸的面孔,再想象下这样的糙汉子跟郑宗那鬼头鬼脑的家伙一起挽着手赏风赏月……

    李顺结结实实打了个哆嗦。

    这也太可怕了!

    “郑宗对花木兰态度怎么样?”既然是已经背叛了花木兰的,他又怎么有脸再和他谈情说爱?

    莫不是自己被骗了?

    不,不会,郑宗的态度不似作伪,最主要的是,卢水胡人和郑宗确实一直在帮他做事,花木兰也成功被其他使臣排斥了,只有几个武将出身的不管他们之间的矛盾。

    哪有人会把自己逼到这种地步。

    “我看郑宗那样子,倒像是一头热。花将军从头到尾就在前面走,听到他在后面絮絮叨叨,就像有只鬼在后面跟着一样走的飞快。”那随从也是个能脑补的,抿了抿唇想出一个可能。

    “您说有没有可能花将军断袖的事情其实没几个人知道,那郑宗不知怎么的知道了,就用它来威胁花将军?所以花将军即使并不愿意收这郑宗为娈宠,但还是不得不每天让他跟在身边,否则花将军身边人人都讨厌他,为何他就能一直跟着到现在……”

    他也只敢把郑宗想象为娈宠,毕竟花木兰那样的人谁也想象不出他在下面的样子,更无法把他跟娘娘腔联系在一起。

    这随从的话却让李顺突然一下子醒悟过来。

    是了,郑宗爱财,但恐怕更加爱命,他为什么愿意为他这么卖命?花木兰被他出卖的这么彻底,他却一点为自己铺后路的行动都没有……

    他到底为什么?

    李顺摸着自己的胡子,站在那里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吩咐身边的那个随从。

    “这件事先不要泄露出去,我自有用处。”

    “是。”

    ***

    丽子园的行宫群全在外围,而猎场则是在内侧,就像是一个大大的披萨饼,被人为切成了很多块,但事实上每一个猎场都是相连的,只是在猎场和宫殿之间筑有围墙,以防止猎物翻出而伤人。

    知道花木兰今日要率领虎贲军打猎,整个使团的人都跃跃欲试,虎贲军五千人和卢水胡一千人除了要守卫安全的两千人被留下外,其他人都进了猎场,只为了今日的逐鹿。

    刘元宗和冯恒知道花木兰要打猎,特意派人送来了专门行猎的猎犬和鹰隼。钦汗城附近产鹰隼,这种猛禽体格并不巨大,却十分勇猛厉害,是所有猎人都想要的宝物,所以除了觉得将这种动物驯化用来打猎比较残忍的贺穆兰以外,每个男人都恨不得那个鹰隼站上的是自己的肩膀。

    拓跋焘也养着许多的鹰,专门用来打猎,贺穆兰陪着拓跋焘行猎过几次,知道那些鹰的威武,再见这些个头小的鹰隼,心理上就先觉得它们个头小了点。

    “这是鹰隼,可以敌豹的猛禽……”冯恒见贺穆兰望着那些站在驯鹰人手臂上的鹰隼,指着他们介绍。

    “当将军出去打猎时,它们会比人更早发现猎物,然后为你指引方向、驱赶猎物进入你的攻击范围,甚至啄瞎猎物的眼睛。”

    “多谢冯都尉了。”贺穆兰受了她的好意,接受了两个驯鹰人。其余八个驯鹰人或分配给了使团里的使臣,或给了虎贲军力几个勇猛的副将。

    “自虎贲军成立以来,我们就没有出外打过猎,每日都是枯燥无味的操练,是我的失职。”贺穆兰笑着道:“今日恰逢入驻丽子园,猎场空旷,猎物繁多,为了不使鸟兽数量超过园林的负荷,我们得一展身手才是!”

    “是!”

    “哈哈,将军我早就想给我家媳妇弄副好皮子了!”

    “我想吃羊肉!”

    贺穆兰笑了笑,继续朗声说道:“但上天有好生之德,打仗有打仗的规矩,行猎也有行猎的规矩,等会开始行猎,诸位都要遵从我接下来说的几条规矩,若有触犯,不但猎物全部收回,少不得还要受我的军法。”

    虎贲军们陡然一静,各自带着犹疑之色互相张望。

    “第一,尽量不要猎捕母的飞禽走兽,这时节正是动物繁衍之时,少不得有几个母兽怀了孕,或者正在哺育幼崽,这有违天和。除非被母的袭击,否则不得射杀怀孕的母兽,听到没有?”

    “是!是!是!”

    “其二,我们是来打猎的,骑射是我们赖以为生的本事,所以用弓箭可以,用刀剑也可以,我昨日听营中有许多兄弟打赌,这个我也不管,但是但凡用火烧的、用陷阱的、用套索的,想这样投机取巧的,一旦发现,我也重罚。”

    她看着有些露出失望表情的虎贲军,继续解释:“这里是皇家之地,用火烧会引起火灾,用陷阱可能误伤贵人,套索之类也显不出你们的本事。行猎等于演武,自然要拿出看家本领,用些小计有什么意思?你们互相监督,若有触犯的,大可私下和我说,不必顾忌同僚之间的面子。”

    贺穆兰抖了抖鞭子。

    “当然,我也不会用这些取巧的办法。”

    “哈哈,将军小心被我们给赢了!”

    “将军你可别输啊,我们都压了你赢!”

    贺穆兰身边的诸人都大笑了起来。

    “其三,猎场这么大,猎物也多,但难保不会有两支箭同时射中一个猎物的事情。遇见这种情况,谁的箭离猎物的要害越近,就算是谁的。你们的箭上最好做个记号,否则一旦闹出纠纷,甚至大打出手,那就别怪我不客气。行猎虽有比试,但你们彼此之间依旧要亲如手足,可否明白?”

    “明白!”

    “哈哈哈,这下完了,你的姓满军都是啊!”

    “老子不知道刻朵花啊!”

    “那你得去找盖吴小弟,看他能不能给你刻朵花!”

    “滚!”

    贺穆兰知道所有人都有些按耐不住了,在约法三章之后请刘元宗的人马和那罗浑带的亲卫看管好秩序,张开自己的弓对着天射出了一支鸣镝箭。

    长箭带着非同一般的声响划破天际,直直朝着苍穹而去。就在长箭发出声响之时,旗帜招展,骏马奔腾,所有行猎的儿郎唿哨着向着猎场的中心疾奔而去!

    只见得战马嘶鸣,飞箭如雨,骑士们持着弓箭飞驰呐喊,连最凶猛的禽兽见了也为之心惊肉颤,猎场内无数猎物被这震天的动静吓得狼狈奔逃,而虎贲军的骑士们却渴望着一番追逐鏖战,见到猎物犹如见到了战场上的死敌。

    卢水胡人也不甘示弱,正规军和雇军之间暗地里的较量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一时间,白刃闪光,旌旗蔽日。

    贺穆兰等着大部分虎贲军都已经冲入猎场之后才带着驯鹰人进了猎场,这是她以示公平的一种做法。

    因为她是主将,若是她看上了什么猎物,虎贲军们一定不敢谋取,而且贺穆兰的弓和箭都不是凡物,原本就不怎么公平。

    虽是打猎,但贺穆兰也就是个重在参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真正在行猎和享受放松时光的都是这些已经紧绷了很久的将士们。

    那罗浑带着一群亲卫队插着彩旗离开了贺穆兰身边,他们是为了监督将士们行猎而被特意指派着在猎场里巡逻的。

    实际上却是贺穆兰一行人知道今日卢水胡可能要被指派什么任务,所以故意离开贺穆兰身边麻痹敌人。

    蛮古、陈节都全副武装的保护在贺穆兰身边,因为天热,贺穆兰只穿了一身皮铠,连头盔也没带,其余虎贲军里有艺高人胆大的甚至光/裸着上身,就为了行猎的时候能够彻底放开手脚。

    “那花将军,我们也去吧。”刘元宗和刘文继父子跃跃欲试地看着前方的猎场,“被这些年轻人一带着,弄的我也好想施展施展手脚了!”

    贺穆兰笑着点了点头,看看自己身边左牵黄的仆人,在看看右擎苍的驯鹰人,忍不住也豪气上涌,抬手一笑:“好!那老夫也聊发少年狂!”

    在场的人没人能理解她这调侃是什么意思,刘元宗甚至大笑着回道:“这话该老夫说才是,老夫的儿子都和将军一般大了!将军正值意气风发之时,怎么能自称老夫!”

    一群人哄笑着簇拥着贺穆兰前进,只见得路上鹰击长空,狗吠阵阵,什么小兔子小刺猬之类根本不需要贺穆兰出手,鹰隼和狗全都叼了回来,而贺穆兰却对这些动物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陪着这些“大人”们一起玩罢了。

    说实话,她都有些怀念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了。

    鲜卑人擅长骑射,以至于整个北方都好行猎,哪怕是汉人的士大夫,也没有哪一个不会骑射,是真的手无缚鸡之力的。这时代文人出去游学,身上带着书,腰间佩着剑,剑并不是装饰所用,而是真正可以出剑杀人的宝剑。

    贺穆兰很喜欢这个时代,认为这个时代的人虽然蒙昧,却并不昏聩,蒙昧是因为见识少、世道混乱礼崩乐坏,然而这种尚武和自强的精神却极为难得,难怪乎后世承接魏国的隋唐会有那般让人向往的风骨。

    即使贺穆兰不愿意出什么风头,可有些飞禽走兽却只有她能够猎获。此地野猪特别多,就连贺穆兰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有一次他们正好碰到被驱赶到这一边的一百多头野猪,一只只像个小坦克一般冲锋而来,吓得人人都惊慌失措。

    老练的猎人都不害怕遇到老虎豹子,反倒最怕遇见个头大的野猪。因为野猪皮厚,普通的箭矢根本穿不透,力气又大,一旦被野猪的獠牙撞到,不死即残。

    而且野猪还特别容易发怒,即使你不撩拨它它也跟你致死方休,有些身中数箭你以为它死了,跑过去一看它却给你一下,直接把你撞到吐血。

    所以当他们遇见一百多只野猪飞奔过来的时候,就连贺穆兰都没办法,一群人只能分散而逃,留下武艺最高的贺穆兰一行人断后,直到跑出老远才重新汇合在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后面的时候,也许是贺穆兰想吃猪肉了,也许是要抓些野猪泄愤,又或者是担心野猪伤人,贺穆兰倒是大了不少只野猪。因为知道它力气大会伤人,贺穆兰不敢留手,每一箭都是使足了全身力气,她的箭头都是精钢所铸,破开猪皮不在话下,待一个多时辰过去后,倒猎了十几头野猪。

    “哈哈哈,将军你看,郑宗抓的都是什么!”陈节嘲笑着指了指郑宗,只见后者的马后吊着几只马鸡,显然他专门抓鸡去了。

    连袁放的马后都挂着黄羊和袍子,相比之下,郑宗的猎物简直寒酸的可怜。

    “你懂个屁!这些蓝马鸡的羽毛凉国有人高价收购,一身羽毛顶你十只野猪。你以为蓝马鸡容易抓?这些马鸡晚上才出没,白天要抓到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郑宗摸了摸背后的马鸡,笑的得意满足。

    “我又不想吃肉,当然是想要打什么打什么。”

    袁放是个商人,一听说蓝马鸡值钱,顿时牵着马过去和郑宗攀谈,问怎么抓它们。贺穆兰等人则是哭笑不得地耸了耸肩,一旦遇到赚钱的事情,少不得就是他们几个受罪了……

    果不其然,袁放问清了凉国哪些东西受欢迎后,回过头双眼奕奕地喊道:“将军,多射些白尾雕和蓝马鸡!赤狐的皮也值钱啊!”

    贺穆兰摸了摸越影的鬃毛,无奈地说道:“……我们不是来赚钱的。”

    “赚钱和打猎又不冲突。”袁放也是看使团里其他的成员都出去打猎了,否则也不敢这么大胆地要求贺穆兰做什么,不然贺穆兰“穷酸”的名声真要丢脸丢到国外去了。

    “好,好,好……”贺穆兰叹了口气,“我抓,我抓。是不是还要活的?”

    “不伤了皮子就行!”

    众人忙里偷闲,贺穆兰对那种幼小的刺猬很感兴趣,路上遇见越影差点踩踏到赶紧拉开。

    陈节发现贺穆兰喜欢小刺猬这种古怪的嗜好,还趁着人不注意的时候拿个筐子找了几只装着,一回头发现郑宗也在干同样的事,忍不住恶狠狠瞪了一眼,差点和对方干起架来。

    郑宗只是胆小,男人该有的危机意识当然不缺,两人眼神交战了一刻之后,愤而转为去找更加可爱的小刺猬去了。

    “哼,我这个又软又圆,插上几枚朱果在背上,一定更加可爱……”陈节喜滋滋的捏起一个小刺猬,塞进竹筐之中。

    “这个头大脸圆,耳朵又软,甚是可爱,唔……就这个了!”

    郑宗抓起一个小刺猬猛亲。

    只是他们下马翻找的快活,可怜那些老刺猬们滚成一个球瑟瑟发抖,有的急的吱吱吱吱乱叫,却没一只敢冲出来拼命。

    小刺猬们还什么都没发现就被抓走了,有些大概也只是刚断奶的年纪。

    这些愚蠢的凡人啊!

    还真是残忍!

    “你们在干嘛呢!还不跟上!”

    “哦,就来!”

    “马上来!”

    陈节和郑宗最后又互瞪了一眼,急忙翻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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