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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点确实太惨了,安城体谅女性,女性犯人可以不必被卖为奴。
但触犯淫律、或者犯十恶之条的,就卖入官府开的伎所,譬如张邑的文莺苑、以及等而下之的各种官营窑子。
长得漂亮的、有文艺范儿的,够资格进入文莺苑这种场所,差点的,就沦落到低等窑子去做皮肉生意了。
这些“官伎”
们生下孩子来,她们自己不适合教养,官府负责把孩子养大,男孩子服官役,女孩子由官府卖给人家作婢妾,役银及卖身银交给官府,充为抚养费。
洛月负责帮官府给男**隶找到奴隶主、给女性犯人找伎所、给官伎的孩子找去处。
成功之后,都属于喜事。
都属于“终身大事就此定了下来!”
所以她总是戴花、把自己打扮得喜气洋洋。
可是这种喜事,实在比丧事还悲伤,所以洛月的喜笑里,总是有淡淡淡淡的悲影,如沧浪海涛上的浮沫。
她也不喜欢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总要有人做。
身为官伎的女儿,洛月也很难找到更好的工作。
她没见过自己的母亲,听说那女人已经生脏病死了。
十六岁时,有商人把洛月买为小妾。
很快,商人不幸染病死了。
主母说洛月不吉利,要把她打发出去,并在她身上讨还当初买她的身价银。
洛月差点又被其他**之徒买去了,幸亏她及时抓住了“官媒”
这个职位。
凭着伶牙俐齿、察颜观色的好本事,洛月牢牢把住了这个职位,给主母还上了当年的身价银,成为本地小有名气的“官媒月姑。”
正经城民们都看不起她,觉得她不正经。
正经城民们的婚嫁买卖,绝对不会找她,见到她都绕着走,嫌她晦气。
她的生意客户,只有那些不正经的地方。
宝刀托她卖纸,不知不觉中,实在给她赏脸。
而那些买纸的高门贵户,实际上都是从**中转的——他们宁愿跟**打交道,也不会直接从洛月手里买东西。
说也怪!
他们当家的从她这里买奴隶和婢妾时,又不见得有这么多忌讳。
男女罪犯、官伎的孩子们也不喜欢她、甚至害怕她。
对那些罪人们来说,洛月就好像绕着尸体飞的秃鹰,靠他们的血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有的罪人咒骂她,有的罪人则苦苦哀求她。
有那么一个孩子,名叫英英,是官伎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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