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回帮里克兰德老家伙给我带的话,我仔细考虑过了,”马尔瓦芪连在偌大的宫殿之中踱着步,腰杆挺得笔直,脸上表情平静,谁也看不出来就在刚才,他还
准备杀人,“我的决定是,拒绝。里克兰德真的老了……”
虽然心里早有预感,但是亲耳从马尔瓦芪连嘴里听到拒绝这个词,里克弗雷还是觉得一阵懊丧。“我们奥斯神族,什么时候服过软?更不要说我们现在的对手,不过是比猪猡略好一些的人类而已!哦,不对,猪猡至少还能给我们提供肉食,这些无用的人类,
却连肉都不好吃!是酸臭的……对付这些东西,里克兰德居然还要耍手段,搞什么收买离间、诱敌深入的戏码,我呸!”马尔瓦芪连的脸色红润起来,不像一个七十岁的老翁,反倒如同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就他这样的,也配当一个大家族的族长?依我看,他连一个神族战士都当不好!你回去告诉他,老子就在中京城,一步都不会退让!我就在这里,等着那个叫唐福的孽障来攻城,我会让人带着他的脑袋送去大本营给里克兰德,省得他天
天因为一个人类而做噩梦!”
等到马尔瓦芪连说完,里克弗雷脸色惨白地躬身行礼,一句话都不说,转身就走。临出宫殿大门前,却又被马尔瓦芪连叫住了。
“你刚才不是问我,我在中京城这么做,究竟是何意么?”
马尔瓦芪连一脸的促狭,就像是一个顽童完成恶作剧之后的表情。里克弗雷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雕刻着繁复而优美的花纹的大门前站定,洗耳恭听。
“中京城大约有不到一百万的人口,我已经下达了命令,在今天日落之前,我要看到三十万人头落地!”
“为……什么?”
里克弗雷费了好大力气,才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来。
他实在想不通,马尔瓦芪连不肯退让,不愿意将到手的地盘拱手让给唐福,虽然违背了里克兰德的意志和计划,但还算是情有可原。
可在中京城内搞大屠杀,这不是将更多的人推向唐福那一边吗?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所为何来?“为什么?很简单!中京城里一直有人不满神族的统治,这些叛逆,必须要消灭!我当然知道不可能三十万人都是叛逆,但是不把他们杀到胆寒,谁知道他们会在
什么时候变成叛逆呢?在敌人到来之前,我要在中京城里只听到一个声音,只存在一种思想!”当唐福率领着轻装后的前锋军团(只有精灵王卫队、第一魔法军团、兽人和矮人军团,加一起不到两千人),一人三马甚至四马,带着足够消耗好几个月的粮草
军械离开大河城的时候,士兵们都知道了接下来前锋军团的攻击目标将是千山帝国的首都,中京城。
因为唐福自己说的,接下来,前锋军团就将一直生活在马背上——他们这支两千人的队伍要向北,再向北,疯狂地直奔中京城和空间裂缝神族大本营!没有人害怕,相反,所有人胸膛中都燃烧着熊熊的斗志。他们,是全兰德大陆最精锐的战士,集中了四个种族的精英,将在传奇的君主和大魔导师唐福的带领下
,为拯救全大陆去战斗!想一想就让人觉得热血沸腾!中京城在大河城的正北方向,全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快马奔驰大约三天功夫就能赶到。即使是大部队行动,最多五六天时间,也能赶到。因此很多战士对于携带
如此之多的给养和装备颇为腹诽,就这几天功夫,哪里用得上这么多的物资哟!
虽说一人多马,所有物资都有马匹背驼,不需要手提肩扛,但是如此之多的物资却肯定会拖累整个军团的行军速度。经过大河城一役,前锋军团的战士全都爱上了唐福创造的闪电战模式。不管不顾,全军如闪电一般狂飙突进,大军所到之处,敌人摧枯拉朽……那是一支激昂的
交响曲,一个音符赶着一个音符,一个高潮连着下一个高潮,虽然疲劳,但是战斗的激情和胜利的喜悦充斥在战士的每一个细胞之中。大家都期待着能够在中京城下再创造一次奇迹,在他们的心目中,唐福率领的前锋军团是不可战胜的。不能否认的是,随着一个接一个的胜利到来,前锋军团上
上下下都弥漫着一股骄兵的气息。对此,唐福自然心知肚明,但他也不干涉战士们在私底下吹牛逼——这也是士气的一种,可鼓而不可泄。至于如何克服骄兵必败的问题,唐福自然有他的办法。
没人敢去问唐福关于辎重的问题,原本还算在他面前能说得上话的两个人,都不在前锋军团中。阿马德里要主持中路军的大局,不可能一直跟随着前锋军团行军。另一个大魔导师,成天介裹在黑袍之中的死灵法师康斯坦丁,也被唐福留在了大河城。很多人
质疑唐福的这个决定——中路军有大魔导师阿马德里坐镇,有精锐的精灵王近卫军和神罚军团,还有一万多人的庞大规模,无论如何也不缺高阶魔法师和战士。但前锋军团的整体实力虽然也不错,但论及高手,就要逊色一些。这样的关键时刻,为什么非得将两位大魔导师都留在中路军?但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将所有的疑问闷在了肚子里,别说去找唐福说道说道,就连相互之间都不曾放开讨论。至于理由,跟前锋军团的辎重问题一样——横扫大河州之后,唐福有如神助一般的
军事指挥能力、对稍纵即逝的战机的把握能力,和他自身高超的魔法实力,三者结合在一起已经变成一座沉甸甸的大山,令所有人高山仰止。每个想要提问题的人,都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军事能力是不是已经超过了唐福,或者自认为有跟唐福相提并论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