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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
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
、“叶兄”
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
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这一天的晚膳格外丰盛,以各色肉类为主,兼有新烤出来的馕和老板娘特制的辣酱。
老板娘自己熬的辣酱有一些甜味,又辣的恰到好处,叶且歌就着它,足足吃了一整张大烤馕。
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只能忍痛放弃自己昨天满口称赞的羊肉煲。
闲谈之中,叶且歌也算了解了陆小凤这一路而来的经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
叶且歌从南海而来,而陆小凤则从江南而至,最终相隔千里万里的两人在这茫茫大漠的边陲相遇,为的却是同一件事情。
那便是两个人都是为了剑——为了属于自己的剑,这两个人宁愿这般天南海北的奔波,历经艰险,看遍人世百态,且并不觉得辛苦。
而陆小凤甚至比叶且歌用的时间还要久一些,在此之前,他已经踏遍了中原的各处主要铁矿,也收集了不少原石,统一存放在自己在江南的朋友家,只待此番归去,寻一位铸剑名家,为自己铸造一把适合自己的长剑。
叶且歌听着他的叙述,不由有些惊叹。
这番游历下来,叶且歌也知晓了安庆尚武的民风。
寻常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佩剑而行的路人。
甚至是往来商贾,都会有那么一两招绝技,用以行商之路上自保。
这让原本担心自己的重剑太过醒目的叶且歌松了一口气。
在满街的行人之中,虽然她的剑夸张了一些,可是众人也只是看看便罢,并不将她的这种“奇特”
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满街的佩剑之人之中,叶且歌却能看出,真正精于此道,或者哪怕是醉心此道的人,乃是寥寥无几。
而在叶且歌所行这一路上,这个陆小凤便算是她遇见的第一个爱剑之人。
陆小凤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为他斟了一杯酒。
原想着叶且歌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娃都尚且不会推辞,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理应不会拒绝。
可是,让胡铁花意外的是,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盛满了大漠烈酒的小碗,却是摇了摇头。
“喝酒会让我的手不稳。”
手不稳就会拿不稳剑,而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剑客,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剑客呢?
又看了一眼那边一口下了半杯烈酒的叶且歌,陆小凤不由皱眉道:“你也是剑客。”
所以,理应少喝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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