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红果在红柿大队,如今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毕竟谁家还不长个病了,都指着找她看呢,听那些上门看过的人说,药便宜,还很管用,比费劲巴拉的去公社医院强多了,省时省力还有效果,谁不稀罕?
她本就为村里办过几件好事儿,名声不错,现在有个更大的价值,那就更没人愿意得罪她了,八卦归八卦,很快便有人为他们三个人指路,“顺着这条道一直往西走,走到山脚,就看到宋医生家了,很好找,那片儿就她家一座大宅子,气派着呢……”
霍明楼客气的道过谢,三人这才重新骑上车子走了。
前脚走,后脚树底下的人就兴奋的议论上了。
“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哎吆,我活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长这么精神齐整的呢……”
“人穿的还讲究呢,一看就家里很阔气。”
“能不阔气吗?骑着自行车,手腕上还戴着表,车后座上又是米又是白面,还有一桶油呢,啧啧,这礼都能娶俩媳妇儿了。”
“那他去宋医生家不会是……”
“可别瞎说,让赵玉莲知道了,非撕了你的嘴不可。”
“呵,要是能有这么个外甥女婿,她还不得乐疯了?她巴不得能成呢……”
“倒也是,搁谁家,都得稀罕死了。”
“这要是真的,之前村里那些想打宋医生主意的人,可真得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呵呵,哪来的脸啊?”
有八卦的,也有那好事儿的,兴冲冲的跑去赵保庆和赵玉莲家传话,巧得很,他们去的时候,凌志刚来打过招呼,还端着一大碗菜。
因为这次上门不是正式走婚嫁的流程,就是朋友一起吃个饭,所以赵保庆也好,赵玉莲也罢,作为长辈,他们是不适宜出面去招待的,但可以让赵振华去,一来席面上得有个人陪酒,二来,作为娘家人,也帮着掌下眼,三嘛,也是为了不让人说闲话,毕竟都是年轻人,家里头没个长辈,男男女女的凑一块儿,好说不好听。
赵振华自是乐意之极,凌志一来请,他就痛快的应了,还特意洗了个头,换了身体面点的衣服,带着满园去了。
其他孩子见状,也嚷嚷着想去,光看那一碗菜,又是猪蹄又是虾的,就知道席面有多丰盛了,谁不馋啊?不过,都被赵保庆喝斥住了。
黄娟酸溜溜的道,“还得是他三叔,能说会道又有面儿,啥好事儿都落不下他,今晚可有口福喽,他三婶儿,你咋不跟着一块儿?”
孙淑红不冷不热的道,“看二嫂说的,我去干啥?”
黄娟还想阴阳怪气的挤兑两句,被赵保庆媳妇儿一个冷眼给憋回去了,“都杵着干啥?不吃饭了?那正好,红果送来的这菜我和你们爹能多吃两口。”
说到菜,其他人立刻就都顾不上旁的了,搬桌子的,端碗筷的,个个都麻利的很,生怕慢一步就吃不上了。
孙淑红最沉得住气,反正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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