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白莲。
叶文竹把那张素雅美丽的纸笺递给宫卓云彦时,他居然兴奋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像个孩子。“叶文竹你知道吗,白莲是LY市的传媒大亨,代表了整个北方的传媒实力。如果我能拉拢到她,跟她合作,宫卓集团的事业肯定更上一层楼。”
叶文竹大学时学的是经济管理,跟传媒虽然沾边,可是毕竟关系不大。这个白莲她也是后来才听说的,只说是个女人,靠美色和才干接近了LY市的传媒大亨董兴之,让年逾七十的老头子顶着巨大的压力离了婚,与不到三十的她再婚。现在的兴之传媒,名义上是董兴之的,实际上一切都是由白莲在打理。
但是这个女人年纪不大,又向来风流成性,不断地背着老公偷吃,跟各种上流社会的男人有染。因此LY市甚至有“得此女者得天下”的说法。宫卓云彦如果真的要跟兴之传媒有所合作,还必是非要经过她不可的。
当晚,宫卓云彦穿了件意大利特制的白色手工西装。因为对这个白衣派对很重视,甚至亲自挑选了衣服给叶文竹。那是一件极具东方意蕴的白色绣花旗袍,高领,林徽因似的半袖样式,裙摆一直拖到脚背,可是两侧的叉开得高高的,几乎到了大腿根部。穿上时叶文竹才发现衣服的紧致和严丝合缝,要知道,她身材偏瘦,要买到这样合体的衣服实在困难。
“这样的衣服,也只有你们男人喜欢看。”叶文竹难得对宫卓云彦吐槽。她不是不知道旗袍是最具有东方魅力的服饰,却害怕自己干瘦平板的身材穿不出那样凹凸韵味,画虎不成反类犬不是要完蛋了。
“那又怎样,除了我,那些家伙们谁有这么好看的特助能够带出去!”宫卓云彦显然很喜欢叶文竹穿旗袍的优雅样子,得意的很,又说,“你知道吗?白莲的派对一般哪个国家的人都有,中国人倒是少数了。那些老外看见你穿旗袍的样子,一定会觉得很正,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叶文竹不置可否:“所以呢?他们就来跟我一起喝酒,大献殷勤?”每次跟宫卓云彦参加商业聚会她都会有这样的困扰,甚至有一次一个男人直接跟宫卓云彦说“宫卓总裁,如果能让贵公司的员工陪我喝一杯,我就签合同”,被暴怒的某人当场赶了人。以至于那人后来回来道歉要重新谈判也遭到了拒绝。
叶文竹有时候想想,宫卓云彦这种没有人敢招惹的性格也挺好的,最起码她虽然有时候受他一个人的委屈,却不用面对很多自己讨厌的人和事。宫卓总裁就是个恶霸,当然,也是个占有欲强得让人胆寒的孩子。
“他们敢!”宫卓云彦冷下脸来,想了想又说,“那你再去换身衣服吧,就穿你平时的白裙子就行。”
“拜托,人家写明了‘正装出席’。”叶文竹无奈道,“实在不行再去买一件吧。”
当然,权衡利弊之下叶文竹还是穿着那件白色旗袍去了,及腰的长发被梳成了古典的发髻盘在脑后,她没有化妆,只是简单地涂了一个正红色的嘴唇。可没想到效果惊人的好,一个古典美人儿就这么新鲜出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