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鼠猖獗,被朋友送来的一只猫赶尽杀绝。左邻右舍大受其益,都夸这只猫是一只好猫,并不时赏给一些鱼肉之类的猫食,以资鼓励。不料,猫却从此居功自傲,每餐非鱼肉不吃,且一见伙食不如意,便喵喵低吼,愤愤不平地在家人脚下缠来绕去,意在索取美食。以后一不小心,即使生鱼生肉,竟然也会被猫偷去,遭其恶口。有时,猫甚至公然跳上饭桌,实施抢劫。更有甚者,此猫不仅贪食,而且贪色。夜来经常引来异性猫,在房前屋后呜呜咽咽,大唱情歌,弄得左邻右舍哭笑不得,有的为此彻底难眠。
当好猫变坏,且怒斥不听,痛打不改之后,便想将它绳之以“法”:要么送人或丢得远远的,要么圈住它,或干脆棒杀。朋友得知消息,便来了一番奇谈怪论:此猫虽贪,较之它为大家做的那些好事实事,如扑灭鼠害,清净环境等等,何足道哉?贪点色,贪点食,乃是小节,算不得什么啊。何况贪色乃个人隐私,可以“代过”;贪食乃生理需要,猫皆有之。常言说得好,人为财死,猫为食亡。
说到这里,这位朋友更是振振有词:不贪色,不贪食的猫未必就是好猫。有些猫每天循规蹈矩,既不挑食,也不吵闹,可称之为好猫,但它却从不捉老鼠;有些猫体格健伟,闪展扑抓,武功不凡,却不知老鼠为何物,甚至见了老鼠就逃,你说它是好猫还是坏猫?
我想:不捉老鼠的猫,我是不会养的;破坏大家正常生活的猫,我是不会要的。最终,我还是严格执“法”把那只猫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