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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咬死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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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咬人不稀奇,可有谁见过人咬狗的?

    胡为风是某局的一个局长,精明能干,有目共睹。谁知他这么一个堂堂的大局长,不知为什么原因,偏偏和狗过不去,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在大街心上愣是呲着牙花子,把一条狗给活活地咬死了。

    也活该胡局长倒霉。如果他咬死的是一只普通的溜街狗倒也罢了,可是偏偏咬死的是一只名狗,而且狗的主人是杨柳花。

    提起杨柳花,或许还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提起他的男人,在这个城市里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名人了,他是谁呢?他是“天宇公司”的老总潘大头。

    要说潘大头呢,他不仅头长得大,而且钱也多,多得有时候拿钱当擦屁股纸。杨柳花是他蹬了“黄脸婆”后新娶的一位娇滴滴的夫人,是他的“掌上明珠”那真是顶在头上怕吓了,含在嘴里怕花了,疼爱得不得了。他的这位“掌上明珠”喜欢养狗,那只被胡局长咬死的狗是他替她托人从德国买来的,据说花了将近三十多万元人民币。那只狗是杨柳花的命根子,洗澡睡觉逛大街,出双入对,形影不离,如果一天不见,便有如隔三秋之感。那天她牵着“命根子”去逛超市,走到街上,只见迎面开来一辆乳白色的跑车“吱”地一声在她面前停了下来。她还没有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突然见从车上蹿下来一个大胖子,两眼发红,张牙舞爪地疯了似的扑到她的狗面前,抱着她的那只狗扯打在了一起,人和狗在地上滚成了一团。街上行人都被出现在眼前奇特的一幕惊呆了,众人还没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那个大胖子已经一口咬断了狗的喉管。可怜那只狗连哼都没来得及哼出一声,就两腿一蹬,死不瞑目地一命归阴了。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爱犬被人给活活咬死了,杨柳花就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棒似的,她还没有顾得上扯着那大胖子拼命,就两眼一黑,昏倒在了地上。亏了有人认出她来,把她送到了家里。杨柳花醒来后,简直是痛不欲生,如果不是家里女佣看得紧,她差一点儿一头撞在墙上自尽了。事后,她几经周折,这才打听到那个咬死自己狗的人,竟是胡局长。于是,她便哭诉到了潘大头的面前,缠着他一定要替自己的“命根子”报仇雪恨。

    说起来,那潘大头和胡局长原本是一对从小在一块长大的好朋友。只是早在潘大头没有发迹之前,姓胡的就已经当上了局长。有一次潘大头曾找他弄一点儿钱做生意,胡局长没理他,气得潘大头打了他一巴掌,胡局长把他弄到派出所拘留了十五天,自此两人就结下了仇。以后两人走在大街上便是撞肿了头,彼此也都装着互相不认识的样子。胡大头今非昔比,腰缠万贯,钱能买得鬼推磨,哪把胡局长放在眼里?听了“掌上明珠”的一番哭诉,他不由得怒发冲冠,当即带着夫人到法院告了姓胡的一状。

    法院里的人看了这一对老夫少妻递交上来的状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事儿也太荒唐了,那胡为风好歹是一个局长,脑子又没有问题,好好的发什么疯,怎么会在大街心上咬起狗来了呢?于是法院里的人就问他们,有谁能证明胡局长咬死了他们的狗。杨柳花说那天街上的人很多,场景非常乱,那些围观的人她一个都不认识,如何能找到目击人出来替她作证?法院里的人说,没有人出来给她作证,这个案子法院就无法接受。潘大头说:“好啦,法院找我们要证据,我有办法要那些人站出来替我们作证。”

    回到家中,潘大头就央人写了上百份寻找证人的启事,贴在了大街小巷的垃圾筒上,说有谁能出来作证,每人奖励人民币一百元。果然是:插起招军旗,就有吃粮人。半天不到的工夫,就有数百人找到潘大头作证人。潘大头知道这些人当中的确有的人是现场见证人,但更多的人是来滥竽充数想骗两个钱的。好在潘大头有的是钱,多花两个没有关系,韩信用兵,多多益善,人越多越好,他要的就是这个气氛。

    潘大头把那些人排成一行队伍,跟军人出操似的,雄赳赳,气昂昂地开赴到了法院。法院听了那些人的证词,也管不上胡局长官有多大了,一张传票,就把他传到了法庭。谁料,胡局长到了法院后,矢口否认自己咬死杨柳花“命根子”的事,并说这是潘大头有意串通人对他打击报复,侮辱他的人格。法院里的人也都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别说姓胡的是一个局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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