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并不大,只是那韵味在森林里回荡,反弹回来,再回荡,如此往复,竟成绝响。利姆露露也久久才回过神来,用一种羡慕,不简值就是崇拜的眼神凝望着我,道:“太好听了,是你自己写的吗?”
我笑而不答,本想说实话,又想反正周杰伦她也不认识,再说她此时望着我的眼神我是非常极其以及特别的欣赏,感觉自己轻飘飘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和自豪感一下子塞满了胸口,作为男人,我也是这么像女人一样的虚荣吗?再汗一个。
利姆露露向我走过来,干嘛?这丫莫不是一时激动,要献花吧?花,好像没有,难道是要献吻?我心里一阵激动,不过吻还是免了,还是未成少女,虽然那吻一定是满口清香、稚嫩的唇一定是质感柔滑,可还是免了,免是这一吻吻走了我的定力,让我对你魂不守舍,对一个未成年少女动情,那可真有点不道德了。
意下虽是这么想的,但身体丝毫没有要躲闪或者后退的意思,也当然了,利姆露露这么清纯可爱纯天然的女孩子又怎么会有城市里那些被色情行业污染世俗女孩子的行为举止,她只是走近我,仰望着我,有点出神,有点发呆,下意识地扯着我的衣袖,有种不知道如何表达心里想法的感觉。
我笑了下,道:“好啦,时间很晚了,我们回去吧。”
利姆露露狠狠地点了点头,脸上带着满意和幸福的笑容。
怎么?我们是手牵着手?走了一段路,我才发现这相问题,至于是谁先牵起谁的手,已经没有印象,想放开,侧眼见利姆露露一直侧目望着我,似乎还沉浸在我刚才唱歌给他听的快感(为什么这里不能用快感呢?难道只有那种嘿咻之事才可以用,偏用之)之中,我要是这么一放手,倒是打扰了她,有些不忍了,只是不放其实她十指温玉一般,纤千可握,还是蛮精致的,倒不像是练武的手,这手应该去采莲(余光中的诗?)
再其实一下,放与不放只是我过于多虑了,如果是我主动牵起她的手,也只是表达喜欢她而已,喜欢一个女孩子是男人的天性,又不是什么错,何况这种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又不会升级为爱情,再说我们有太多的年龄差距,虽说她喊我哥哥,但事实上喊大叔都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她主动牵我的手,也只是她直接表达好感的一种方式而已,并不意味着什么,只是一种很单纯的行为,倒是我想的太多太过于复杂了。
这么一想,心里倒也释然,不再去想那些很世俗很封建的东西,继续牵着手,大步地往回走。
正走着,忽然利姆停下来,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好不好?”
我也停下来,道:“哪里?”
利姆露露道:“温泉。”
“温泉?”我一惊,道:“现在去那里干什么?”
“洗澡啊。”利姆露露道“我陪你一起洗好不好?”
汗!这这丫莫不是真有有问题吧,我看着她,她一脸的兴奋,我倒有点举足无措了,吞吞吐吐地道:“是不是太晚了?要不明天吧,把大家都叫着,一起去?”
“不嘛!”不想这丫竟撒起娇来,身体直打着摆子,扯着我的手摇晃着,道:“我就想现在去,陪我去好不好?要不我都睡不好觉了,好不好,何从哥哥?”
呃这一声何从哥哥叫得我心胆俱焚,又舒服又害怕。
利姆露露仰脸望着我,眼睛那么明亮,那么清纯,那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