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xxx工业、农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调动全局上下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责权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招商引资责任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树立财政干部全新的功过观、利益观、竞争观和发展观,不断壮大地方财政经济实力,促进孝南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按照国家允许的产业目录,从区外(包括从上级主管部门)引进的项目、资金和技术。
二、考核对象
第三条 考核奖惩范围和对象为局内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局内各二级单位及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原则
第四条坚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的科室(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切实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组织保障
第五条成立局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组长:***。副组长:***。成员:各二级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科室(单位)为招商引资责任主体,对分管领导负责,各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负全责。具体分工为:
xxx:负责上报中央的各类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
xxx:负责涉农方面的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农村财政局、农业科、农发办、综合科。
xxx:负责工商企业的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责任单位:企业科、商贸科、经建科、金融科。
xxx: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预算、社保等方面的项目及专项资金。责任单位: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预算科、社保科。
其他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和任务。
局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上阶段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招商引资工作。
五、考核内容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界定范围:
第一项:中央、省、市投资于我区的各类支工、支农、支商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善财政运转及工作条件的专款及项目资金。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各种金融机构贷款(含利用政府信誉取得的国债转贷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政府专项借款)、回收的历年投放资金。
第二项:利用其他资源从区外引进的非政府政策性投入的货币资金、实物和项目。
第七条 招商引进的货币资金及实物,按中、省、市专款指标文件或原始发票、银行单据等有效证明确定引资额,据实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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