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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对出口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备案情况检查。时间安排在10月底之前;
5、协同市商检部门,开展进口食品的市场监督抽查。对主要大型超市经销的进口水果、酒类、奶粉等进行一次监督抽查,时间安排在10-11月份;
6、开展出口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时间安排在11月份;
7、查处发现的违法案件。
四、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日至12月6日)
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6日至12月30日)
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边整边改,12月10日前将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
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县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外经贸局刘明鹤局长任组长、蒋澄亚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组织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策划、部署和实施工作。
(二)加强协调,认真检查
加强横向、纵向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密切配合,认真调查了解当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和主要出口产品的质量状况、标准执行情况;调查了解我县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情况;调查了解我县电子电器产品边境贸易情况;调查了解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对协作部门间及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措施,坚决予以落实。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及时收集、上报我局在抓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求相关责任人或责任科室每两周至少上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信息不少于1条。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相关出口企业进行一次采访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
(四)严格责任,整改提高
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增强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对存在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应举一反三地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对整治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以巩固成果,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