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参加培训,是履行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的体现,是搞好参政议政的需要,也是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结合矿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为增强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正确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全面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三条:职工代表培训的重点是对职工代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的教育,进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企业改革管理,现代企业方法知识和企业规章方法和教育。要通过教育培训,掌握党的重要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要增强职工代表主人翁意识教育,做好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职工代表全心全意为职工,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第五条: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方法的有关知识,掌握企业改革和发展大计,了解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第六条:学习企业的资产经营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及职代会赋予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当好主人,做好参谋。
第三章培训步骤
第七条:制订方案。各单位每年年初要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授课教师都要做详细的规划,并于每年年初报矿工会办公室。
第八条:调查摸底。各单位在培训职工代表前进行调查摸底。各单位要摸清受训职工代表数,并对职工代表的状况进行调查,使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做到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结合。
第九条: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尤其是职工代表所在单位的领导,要对代表的培训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基层单位要注意解决好培训与生产工作的矛盾。尽量安排在施工淡季或工余时间。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分工负责,按培训计划逐项落实。
第十条:总结讲评。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培训工作,对好的学员进行表扬,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找出今后整改措施,事后要将总结写成书面材料报矿工会办公室。
第四章培训方法
第十一条:对职工代表培训采取的方法既要注意结合企业实际,同时要做到行之有效,保证培训的实效性。要本着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上下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有定期培训,又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不定期培训。
第十二条:各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培训,时间一般以1天为宜,以授课形式或研讨形式为主。要注意做到内容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定期培训。
第十三条: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不定期组织讲座,进行专题教育,一般以两个小时为宜,也可采用其它有效方式。
第十四条:组织由职工代表参加的知识竞赛、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使职工代表加深对理论知识的领会和提高应用能力,促进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上水平。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制定规范的职工代表日常活动方法,使职工代表自觉的开展活动,并能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开展调研、归纳提案,反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等,提高职工代表的议事能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方法的解释权在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