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红十字会评优制度
1、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和班级红十字工作,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先进,学校每年评比一次优秀红十字辅导员和优秀红十字青少年;每学年评比一次红十字先进班集体,并予以表彰奖励;
2、评比工作在学校红十字理事会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进行;
3、评比坚持以红十字活动开展好,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结合好,红十字各项工作有特色为主要条件,做到评比目的要求明确、内容具体、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坚持评比标准,反对弄虚作假,做到书面总结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使评比奖励真正起到示范促进作用。
5、对优秀会员的评选,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1)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
2)掌握一定的红十字知识,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
3)能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4)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正确的工作方法。
5)能时刻注意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要养成谦虚谨慎的作风,要有宽广的胸怀,荣誉面前不骄傲,虚心接受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中学红十字宣传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以及上级红会的文件、通知精神;
2、搞好卫生健康工作,进行防病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3、设立红十字广播台,宣传红十字知识,介绍防病、治病知识,报道好人好事;举办青春期生理知识、卫生常识和常见病防治讲座(每学期2—3次);
4、学校设立红十字宣传橱窗,班级设立红十字角,每学期至少出一期红十字板版报,并设立校、班红十字小组通讯报道网络,做到有专人负责。
5、对入学新生、新教职员工、新红十字会会员,认真进行会务知识教育;
6、遇到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时,积极参与组织发动红会会员,做好急救和救灾工作宣传并投入行动;
7、加强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的联络、加强国际交往;
红十字社会服务制度
1、认真学习红十字会法,切实贯彻红十字会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出爱的奉献。
2、各红会小组要建立三定一包服务网络,并有专人负责。
3、结合各种节日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做好事、送温暖服务活动。
4、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做到有组织有纪律,处处维护红会声誉。
5、做到服务前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服务后有总结。
红十字会学习和培训制度
作为学校红十字会的一员,必须要掌握红十字会的有关知识,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使每一位会员都能更好的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增强会员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救助他人的能力,特制定以下学习和培训制度:
1、每学年组织会员学习四到五次,学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
2、学校经常邀请上级红会副秘书长、专家到校为学校师生举办讲座。
3、经常性地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向广大红会会员进行会务知识和健康卫生知识教育。
4、会员要树立敬业精神,尊重师长。
5、在学习和培训期间,会员必须认真听讲,不得相互交谈,影响他人学习。
6、学习和培训结束后,要制定考核内容,检查会员学习情况。
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登记制度
学校红十字会是在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宗旨的社团组织。凡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具备一定爱心的学生和教职工均可加入红十字会。
1、实行会员入会、退会自愿制原则。
2、填写登记表、贴本人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3.参加入会宣誓仪式,向红十字旗帜宣誓,光荣加入红十字协会。
4.宣誓注册后,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
5、会员享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活动,接受协会的培训。
7.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8、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按时完成本协会分派的任务。
中学红十字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红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海平中学红十字会组织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为校红十字会领导机构。理事会由校级领导、政教处负责人和校红十字会会员代表组成。
第三条 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一般定于学期开始时期。大会由海平中学红十字会组织召开,并负责通知所有会员参加会议。
第四条 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由海平中学红十字会理事会负责召开,所有红十字会理事必须参加。理事会必须做好会议纪要,并做好及下一年度的。
第五条 红十字会全体例会:每学期举行三次,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集。例会通知由短信系统发送或贴放海报,例会应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妥善保管。与会人员应做好笔记。例会不能参加者,应该提前请假,旷到的,参照评优制度予以处理。
第六条 全体例会内容:每学期开学初,红十字会理事会应讨论、确定本学期红十字会活动计划,并落实具体措施;学期期中考试后,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红十字会活动进行调整、充实;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认真总结红十字会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
第七条 例会提倡民主、鼓励发言,与会人员有权参与投票和提交议案。
第八条 为了做好政务公开、提升组织形象,每学期须有一次面向全校的公开例会,具体公开例会时间,由每学期第一次例会集体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公开例会同期举办会务质询会,每学期初开始收集质询案,集中在质询会上解答。
第十条 遇重大活动,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落实红十字会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海平中学红十字会对本制度保留解释权。
第十二条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红十字会红十字活动制度
海平中学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使之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红十字会特制定活动制度:
1、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是开展红十字青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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