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卫设施及保洁管理费用预算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按预算标准使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环境卫生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除会议室、浴室、客房等公用场所及领导办公室外,各部门办公室内、单身公寓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或职工自行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场所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楼道、卫生间、会议室、员工宿舍外环境、客房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管理部安排派专人实施。
第十条 公司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综合管理部和规划建设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中型、大型会议室要在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会客厅要时刻保持清洁,由综合部专职保洁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禁止在公司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站场及周围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三条 公共走道及楼梯门厅,每日清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门厅玻璃、客房、楼周围场地道路每周清扫一次,窗帘每年清洗一次,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卫生间、浴室、更衣室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须时刻保持清洁,必须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五条必须按综合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乱停乱放。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办公室由专职保洁员每日清扫一次,其他办公室由部门职员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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