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党性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1。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
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
(5)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2。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全体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4)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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