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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他们一起过来的刘晓涛,朱成,毛庆他们几个这时候则是满眼的新奇,上大学之前,大家在家里人面前都是乖宝宝,这样的场面那见过,但是在电视上总是见过的,要说心里一点都不好奇,不向往,那是扯淡。

    台上的乐队现在演唱的是大名鼎鼎的枪和玫瑰的dontcry,现在正演绎到最后面那段声嘶力竭的时候,然后就是一阵疯狂的吉他和旋的演奏,再加上台上闪烁的霓虹灯,还有舞厅里的镭射灯,现场狂热的气氛,一时间还真有点明星大腕的范。

    说实话李逸帆其实并不怎么喜欢那些什么传说中的摇滚乐队,比如什么披头士,什么滚石,还有就是这个红极一时的枪和玫瑰。

    虽然他们在欧美都是被传诵一时的知名摇滚乐队,在国内也有相当一批崇尚欧美的小资们疯狂的追捧,可是其实真正听过他们的一些歌曲之后,你就会感觉有些茫然,因为你真的不知道,这些乐队的歌到底好听在那一处?

    虽然他们是有一些经典的曲目,可是在李逸帆看来,他们的歌曲远远不如mj那样的朗朗上口,音乐的节奏也真的不如mj那样的能够让人热血沸腾。

    他们的好处,李逸帆确实欣赏不来,他不是不喜欢摇滚,只是更加喜欢那种对自己口味的摇滚,毕竟现在的摇滚类型被细分的太多了,什么迷惑摇滚,什么硬摇滚,什么金属摇滚,什么工业金属之类的,那些鬼哭狼嚎类型的他真的欣赏不来。

    像现在这个在乐队所模仿的枪和玫瑰,他就真的欣赏不来,尤其是这首歌,他真的没听出什么好听的地方,出了最后一段的吉他和旋之外,这首歌在他看来没什么可取之处。

    不过不得不说,台上的这个乐队的功底,还是相当的不错的。

    李逸帆之所以对国内的摇滚乐队不怎么欣赏,也是在看了无数场国内所谓的摇滚乐队的演出之后得来的结论。

    第一没文化,这样一来就写不出什么好歌词,而且还以为像人家外国人那样在歌曲里爆上几句粗口,就很牛13,就很时尚,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第二就是技术差,玩摇滚对吉他,贝斯和架子鼓的成员的技巧要求真的很高,而那些乐队很多玩这些的成员,大多都是半瓶水的水平。

    第三就是模仿,根本就没有一点自己的风格,就会跟在人家外国佬的屁股后面模仿,而且还没完没了,结果邯郸学步,搞得自己人不人鬼不鬼,别人的东西没学到,反倒是把自己的东西也丢了。

    而现在台上这个乐队,在李逸帆看来,还是有几分水平的,虽然他们演唱的不是李逸帆所喜欢的那种摇滚,但是人家台型还不错,而且最关键是技术不差,几个吉他手,贝斯手,鼓手的配合真的不错,而且吉他弹得是真不错。

    “诺,就是他们了。”

    周斌看着台上那个正在忘情演奏的乐队,然后撅了撅嘴巴,虽然在强装着不屑,可是李逸帆还是能够从他的眼睛里看到那么一丝欣赏。

    这样看来,他们输的倒是不怨,人家还是有几分长处的,最起码就这几个吉他手,还有鼓手的表现,就比李逸帆之前看过的那些地下摇滚什么的强多了。

    不过可惜了,他们如果在继续模仿枪和玫瑰这样的硬摇滚的话,那么就是死路一条了,毕竟现在即便是在美国,这样的硬摇滚都已经日落西山了。

    在美国现在混合着电子音乐的新一派摇滚风格正在逐渐的崛起,正在逐渐的走向流行,这里面就有李逸帆非常喜欢的林肯公园,他们的风格是快节奏,加上流畅的说唱混合,再加上电子音乐的混合,他们的几首代表作的风格李逸帆还是非常喜欢的。

    就在李逸帆还在胡想八想的时候,突然台上的乐队里一个摇头晃脑的家伙一下子吸引住了李逸帆的目光。

    中等身材,短发,细长的眼睛,这时候正在闭着眼睛,抱着吉他,疯狂的摇头晃脑,仿佛迷醉于音乐之间的摸样。

    李逸帆刚想回头问周斌一嘴,没想到这家伙,这时候却正看着台上的那个吉他手一副咬牙切齿的摸样,李逸帆不由得心里一乐。

    “怎么?那家伙你认识?”

    “哼!不但认识,还熟的很呢。”

    看着周斌咬牙切齿的摸样,李逸帆不由得在心里乐了,因为那家伙他也认识,虽然不算很熟,但是也能称得上熟悉,因为那家伙正是他同宿舍的舍友,那吊的一塌糊涂的李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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