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我执行天道吧!”
张宣凝说完,横刀而持,脚步有力地向着前面三个男人走去。
“你这个疯子,我和你拼了。”那个为首的男人,大喝一声,猛提一口真气,不顾生死的向他砍了过来,剩余的一个,也疯狂的踢出数脚,很明显,他的工夫全在腿上,当真是旋风腿连环击,还有一人,更是手持长枪,拼死攻来。
“铮铮铮!”破军杀刀,同时和长枪长刀相撞,内力狂吐下,两人同时被震开。
“蓬!”破军杀刀所到之处,那个踢腿的男人顿时被砍下一条腿来。惨叫之中,张宣凝直扑进去,几下交错,二人倒飞出去,已经气绝身亡。
那个被砍了腿的人,疯狂的用手爬着向后逃,他从来没有如此恐惧着,他不怕死,但是畏惧他看见的那种可怕的本质。
张宣凝收刀入鞘,取出一本本子,与一支笔来,然后拱手作礼:“这位兄弟,不要怕,马上就结束了。”
说着,就以笔,点着断腿处的鲜血,然后一一记录:“大业十年十一月十九日到二十一日,杀骑兵三十一人,吾身负十一处伤。”
然后又批着:“吾悟得,人类举世为敌之真理,特此记录!”
写完,再拱手作礼,杀气已经全部消除,他上前一踢,将其击杀,然后就开始挖坑,这次挖来,就耗费了许多工夫,等一一把尸体找来,并且埋葬,已经耗费了半天时间,再砍下一个木牌,上面雕上数字:“吾练刀天下,见得天下纷乱,这三十余人,竟然为祸一方,鱼肉百姓,是故人人可诛之,吾替天行道,浴血奋战,耗时三天三夜,终将此等恶獠全部斩杀,念得人死罪消,给予安葬,特此记录,愿吾辈后来,与我共走正义之路,张宣凝与大业十年二十一日留。”
写完,此时又是雨水而下,寒冷刺骨,在此十一月之中,竟然还有惊雷,眼见白光一闪,轰隆巨响,闪电从半空而下。
三天三夜潜伏作战,脸上身上,都污秽不堪,张宣凝开始脱衣服,让自己赤裸裸的身体迎接着天上的雨水。
闪电雷霆自林中闪烁,惊雷降世间,但是张宣凝全然不动,只感觉到身上的污垢和血迹,在不断的被雨水冲走,赤裸裸的在天地之间,肌肤冷的打起了寒颤,如果是普通人,绝对会生病吧,但是高手就有这点特权。
噼啪噼啪雨声打在树干和身体上,甚至从脸上流了下来,张宣凝的杀意已经完全蜕去,他的心思,转到了救人之上。
每日杀十人救十人,只是比喻,反正所到之处,只要杀得的是流串的官兵和流匪,就可以把替天行道,天诛叛逆的帽子给死的人扣上,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而天下哪支军队在这个时候,没有无辜的鲜血呢?
但是这还不保险,保险的还必须有活人赞美他,因此必须救人。
救人稍微难一点,但是也不算很难,天下混乱,起义军和朝廷军相互攻杀,虽然官仓有粮,但是仍旧有饥民饿死,在此之际,救人就再简单不过了。
“我想成为救世主啊,所以我要让万人歌颂我的名声啊!”立于雨水之中,张宣凝眸子清亮无比,偶然有雷霆降下,闪电照亮林间,只觉得在坟墓之前的此少年,当真是独行于世,飘然出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