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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只听那翡翠道:“我跟我们小姐都是整天呆在家里不得外出的,我们知道的消息也有限,只是从家里人们的议论中知道些,据说那天一宗乃是几百年前一个很厉害的老头子创立的一个门派,几百年下来,他们天一宗又是出将军又是出大臣的,而且还带做生意卖药之类,在曹都的影响力非常大,已经俨然是咱们曹国的第一宗会了。”
说到这里,她努努嘴,示意道:“就连咱们阳城的城主陈大人,可不就也是天一宗的?像咱们阳城这地方作为一个采邑,那主人柳家,据说也跟天一宗眉来眼去的不清不楚。”
霍蒙闻言不由得眉头紧锁,转首与爷爷霍东云对视了一眼,却见他眼中也尽是忧色,当下不由得心中想到,却原来这柳家也跟天一宗有所瓜葛,怪不得那萧易寒作为天一宗的弟子,却去给柳家做食客呢!这下子倒好,连柳家带天一宗,倒是挂到一起了,自己要跟他们较劲也不必再费事了,直接找天一宗即可。
这时却又听那翡翠道:“别的咱不知道也不敢乱说,单说他们天一宗前几年刚派驻到曹都的去的那个仙子,她叫什么来着,我陪着我们小姐嫁过来的时候,她才十三岁吧好像是,就已经名动曹都了,连咱们曹侯见了她都是礼敬有加,一口一个仙子的叫着。”
霍蒙缓缓地点头,那翡翠犹自道:“这还不算什么,最关键的是,就连咱们曹国那位自号‘明辉先生’的的老神仙,都认了她做干女儿,她的本事,你可想而知。”
霍蒙闻言不由皱眉“明辉先生?这位明辉先生又是谁?”
那翡翠张了张嘴想说话,却听见鱼氏已经主动接过了话去,道:“那明辉先生本名柳宇,据说年轻时候最是个浪荡公子,以至于声名狼藉臭于乡里,只不过年近五十的时候,他却是突然改了性子,然后,在二十多年间,他陆续写出了多部奇书,又筑起一座奇楼起名‘红楼’,用以贮藏他自己写的书,不管是谁,想要借他的书去看,都要帮他做一件事,但因为他写的书实在是好,所以求书者络绎不绝。”
“渐渐的,大家都敬重他的学问见识,在曹都人称‘老神仙’,又因他自号‘明辉’,所以也有称他明辉先生者,后来大家甚至已经都记不得他的本名了。”
说到这里,她微微一笑,道:“贱妾在曹都时,因为机缘巧合,曾得以瞻仰过一次他的风采,心中叹服不已,所以多方打听,才比普通人知道的略详细了些。”
“红楼?”霍蒙闻言不由得有些诧异。虽然他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年有余,但是关于那个世界的记忆,却从来不曾淡忘。红楼这个名字,可是当年他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最最熟悉的一本书的名字。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世界毕竟与那个世界不同,在当时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侯,一提起红楼,大家都知道是那本书,但是在这个世界,谁知道红楼是干嘛的!保不齐人家就喜欢把自己的楼叫做红楼呢,这又有什么!
因此,当下他便抛过这一节,只是问道:“这么说,天一宗的势力非常强大?”
那鱼氏闻言郑重点头“非常强大!甚至有人曾说过‘宁得罪曹侯,不得罪天一’的话,由此可想而知。”
霍蒙闻言点头,不过他却又笑笑“天一宗,我现在还没有资格去惹他,但是迟早有一天,我要去称一称它的斤两!”
他的话音方落,却陡然听得院中响起一声长笑,然后便听一道阴测测的声音冷哼道:“就凭你?你还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