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二先生的往事
最近几晚没去城外,霍蒙回营都很早。
刚一进城西校场,霍蒙就听到丝丝缕缕的音节调子断断续续的传过来。
“谁这么有雅兴?”
南平关自建成以来就没打过仗,更没有设置能关押几百人的大号牢房,霍蒙突然扣押了奴隶商队,从奴隶到商队护卫上上下下五六百号,南平关的守将刘忠鑫绷着个脸,将城西练兵校场暂时腾出来作为天然牢房,鹰扬军搬出舒服的军营亲自驻守此地,充当狱卒,霍蒙邹鹏几个人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牢头。
霍蒙知道鹰扬军里没人会在入夜吹笛,此人必定是出自奴隶商队。
穿过层层营帐,他走到城西校场东侧的边缘,这里有高大的城墙做天然屏障,没有太多人把守,看不清颜色的杂草挤在一起,足以一米高,即使如此,也挡不住那个突兀的背影。
霍蒙有点惊讶。
二先生背对霍蒙伫立于草丛中,月光披洒而下,笼罩着他那身大红衣裳,反射出一片略微刺目的红晕,为这个男人平添了几分妖艳,却没有半分杀气。
他所吹奏的曲子,悠扬动人,像一幅画卷。
有人用手轻轻抚摸一个女孩的秀发,将那女孩脸颊上的碎发轻柔的挽至耳后,然后又忍不住用大拇指摩挲她滑嫩的脸蛋,留恋往返,终是遭到了女孩的不满,精致的面颊上浮出动人的粉红,她故作生气的嗔怪,随即便像笑得像朵盛开的梨花。
霍蒙猛地摇摇头,这曲子令他想到了自己的小溪,回忆起自己与小溪的点点滴滴。
“霍将军见笑了。”
那优美的竖笛声突然停止了,二先生没有转身。
“哪里,本将军粗鄙之人不懂音律,却能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足可见先生技艺之高。”
霍蒙已经得知这个红衣男人就是狼牙寨里的二先生,是胖子陈楠的上司,可他还是想叫二先生为先生,这既是对他武学造诣的敬重,也是为了避开了他特殊的身份。
“霍将军过奖了,其实竖笛本不适合这种曲风,失去了欢快的调子,竖笛已经谈不上动听了。”
二先生突然将竖笛举起,迎着夜空望了过去,此刻月亮正好露出了半面容颜,照亮了他和他手中的竖笛,月光洒落,那竖笛竟泛着幽幽的翠绿色光晕,仿佛有生命一般,让人眼前一亮。
竟是一把玉笛,难怪声音如此之美嘶,那玉笛上还有几个雕刻得极为精细的小字。
若是换做旁人,在如此远的距离之外,根本看不清竖笛上面的字迹,可是霍蒙修炼大奕术,五感超出常人,现在接借着月光,正好能够看清竖笛边缘处上下两排共四个小字。
云殊,雨殊。
这很显然是两个人的名字
霍蒙心念一转,看了一眼那只竖笛,颇为笃定的开口道:“云殊先生的妹妹肯定是个可爱的女子。”
几乎就在霍蒙叫出“云殊”二字的同时,二先生就握紧了手中的竖笛,肩膀骤然绷紧,一股凛冽的杀气升腾开来,直扑霍蒙的面门。
霍蒙周身的空气仿佛被烈火烧着了似的,暴躁的扭动挣扎,丛生的杂草唦唦作响,伏在草丛中的蝉虫争先恐后的逃出这片区域,杂乱的叫声突然炸开,吵得人心慌。
也不知道寒冰刃下到底积攒了多少亡魂,才让二先生从中淬炼出如此强大的精神力,单就此而言,比之霍蒙的大奕术逊色不了几分,尤胜白天一筹。
如若真到了拼命的时候,二先生绝对是个堪称可怕的对手
霍蒙定定的站在一丈之外,任由杀气将自己笼罩其中,没有半点动作,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意。
“为什么不动手?以为我没本事伤你吗?”
二先生猛地转身,这一次二先生用了“我”这个称呼,也不再以“霍将军”相称,他背着月光的脸上刀疤隐去了几分狰狞,却仍旧令人看在眼里慎在心头。
实话实说,即使身为男人,霍蒙也觉得这种伤在脸上的刀疤,最是折磨人,他宁可身上被砍个十刀八刀也不愿意如此。
咦,这刀疤怎么有点奇怪?
霍蒙突然眯起了眼睛,尽量隐晦的观察起那道刀疤,如果是被一刀劈下或者瞬间划过,那刀疤应该成直线,疤痕笔直平整,不应该如现在这般疤痕曲折不平,两侧又多褶皱,好像是被一把非常钝的刀慢慢割过似的,而且就周边皮肤的情况来看,显然受伤后没有及时处理,疤痕发炎溃烂,才会变得如此狰狞恐怖。
“你能赤手空拳在寒冰刃上留下那样贯通刀身的横纹,确实令我难以置信。可若是以命相博,你怕是也占不到便宜。”
“呵呵,也许。不过,你可听过士别三日,当刮目先看?”
“哦?哈哈哈哈”二先生闻言目光如鹰隼一般锁住霍蒙,而后突然放声大笑,汹涌如潮的杀气不知不觉之间消失无踪。
只不过那笑声到了最后,只剩一抹苍凉。
“其实我知道你一定很好奇,我脸上的刀疤是怎么来的?以我的实力,有什么人居然可以在我脸上留下这刀疤?我又为什么要穿的如此怪异?而且以我的能力,如果走为国效力的正途,高官厚禄几乎是唾手可得,我又何必做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呢?”
月光下,名震曹赵边境的二先生目光悠远,似乎正沉浸在某种奇异的氛围里。
霍蒙笑笑“哦?那是为什么呢?”
二先生没回答,转身背对霍蒙,吹起了竖笛,这一次的曲调与之前截然不同,没有心动、凄婉,只有赤luo裸的悲愤。
二先生心中有恨。
霍蒙突然意识到这一点,胸膛里的血液随着那笛声的起伏汹涌翻滚,不知名的愤怒直冲大脑,他的眼神渐渐锋利起来,隐隐泛着凶光,一双拳头捏得咯咯作响,青色的长衫下摆无风自飘,周遭的气流都被逼得四散奔逃。
霍蒙突然想要杀人。
但正在这个时候,竖笛声却戛然而止。霍蒙打了个激灵醒过来,吃惊地看着二先生。
“你也起了杀念吧。”二先生平淡地道。有些轻蔑,有些感慨。
霍蒙深吸一口气,却只能点点头。
刚才他觉得自己仿佛被一种来自于竖笛声里的仇恨蒙蔽了心窍,眼前竟然出现了药王村尸横遍野的恐怕画面,他踩着村人的血,一个个看过去,全部都没有了气息,他看见周大山躺在院门口,胸口的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色,他呼喊着跑过去,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只青葱小手,五指抠地,指尖血迹斑斑
他不敢看那只手的主人,那种感觉,比噩梦还要噩梦。
“你的笛声能让人产生幻觉?如果你白天时用这一招,我恐怕赢不了你。”
“幻觉?”
二先生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重复了一句,就反问道:“你看到了什么?”
霍蒙没有回答,那一切足以让他疯狂,也许疯狂都不足以形容他那时候的可怕。
“我不会幻术,你看到的也不是幻觉,那是你从这曲子中感受到的故事,全部都是真的不过不是你的,而是别人的。”
二先生打断了霍蒙的思路,他抬眼看去,二先生依然没有转身,手中握着竖笛,声音那么飘忽,仿佛不是来自于他的喉咙里。
“赵国有一座偏远小城,城主和夫人十分恩爱,唯一的缺憾就是成婚十年未有所出,城主被老夫人逼着纳妾,岂料造化弄人,纳妾的当年,夫人就怀孕了,十个月后,一对龙凤胎呱呱坠地,全城大庆十日。”
果真是造化弄人,霍蒙目光飘离二先生,望向朦胧月色,他竟是一城之主的儿子。
“十三年后,为这两兄妹求亲的媒人几乎踏破了城主府的门槛,却都无功而返,只因城主舍不得女儿远嫁。可谁想到,一位贵客突然来到城主府,城主当即定下女儿入赵都的行程。妹妹宁死不去,哥哥挨了父亲一巴掌后,带着妹妹连夜逃走,三天后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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