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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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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来你不但成亲还生了三个孩子啦,屠哥?”

    “我娘子就住在靠近营区的大城里,我们途中也会经过,到时就可以介绍给你认识了。她长得虽然称不上国色天香,对我来说却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特别是她的厨艺,不是我要自夸,那真是一等一的。你等着大饱口福吧!”

    “太好了,这一路上我早吃腻干粮了。”

    一口塞着馒头,一手拿着肉干“杨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模样,还真让人看不出“他”本是女儿身。但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武明以前就从太夫人口中听说过,大小姐年幼时有段日子是被当成儿子养大的,和普通规规矩矩文雅秀气的姑娘家不一样,扮起“男儿”简直再入戏不过。

    现在她几乎不跟他说话,成天都跟在屠德生的屁股后头,也不知道是在跟他示威,还是想借着无视他的存在,好证明她已经不寄望要他娶她,自个儿另寻出路了。

    武明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尤其当他看到屠德生被她左一声“屠哥”右一句“屠哥”给唤得心花怒放,彻底被她收服,只差没当下要她烧三炷香,两人结拜成为“兄弟”了。

    假使到营区,她也这么“和蔼可亲”仗着那张可爱脸蛋、香甜小嘴,不到半天,大概整营的士兵都会成为她的死忠兄弟。

    到时候,他这个“五郎哥”也将落得英雄无用武之地,根本轮不到他来保护她等等,我怎么好像吃醋了?我这是吃哪门子的醋啊!

    大小姐受人欢迎,不该是件好事吗?即便把屠德生排除在她的待嫁名单之外,但大小姐多交些好友,在军中会惹的麻烦就会越少,只要人人都喜欢她,他也不必担心她会遭人“非礼”他应该感到高兴才是,起码为大小姐没把她那刁钻的一面显露给外人看而

    一想到这儿,武明不由得皱起眉头。对啊,为什么大小姐就对他一个人使坏呢?他就不记得大小姐曾这么“亲切”地同他攀谈,在杨府大半的时间里,她都是在发号施令,专门找些棘手的问题要他解决。

    原来她也可以不“难缠”、不“难以伺候”的?那些刁难全都是针对他一个人而来吗?

    “爷儿,我这就给您换盘馒头!”一旁的店小二脸色苍白、直冒冷汗地夺走了他正在享用的干馒头。

    “咦?”武明一阵错愕,他为什么要换盘?那自己手中这啃了一半的馒头怎么办,要不要算钱啊?

    “哇哈哈哈”雩云不客气地捧腹大笑。

    屠德生拍拍武明的肩膀说:“你老毛病又犯了!就叫你平常没事别皱眉头,只要你一皱眉头啊,天底下的人都会以为自己欠了你几千、几万两,恨不能躲得远远的,就怕被你给拆了骨头呢!”

    “就是说啊!”雩云跟着帮腔,睨着武明笑说:“以前有一回五郎哥陪我们去打猎,我牵着弟弟的手在林子里闲逛时,不幸遇见一只饿昏头的笨狼,牠流着口水就要朝我们扑过来,结果你猜怎么着?那狼一见到我们身后凶巴巴地瞪着牠的五郎哥,居然吓得双腿发软还撒了泡尿呢!哈哈哈。”

    “哈哈,真的、假的?你也太猛了,五郎。”

    这也无须两人联手笑他吧?武明闷闷地咬着馒头说:“长相是爹娘给的,我倒觉得自己生得挺慈眉善目的。”

    “哟,生气啦?”雩云窃笑着,窥看他问道。

    “怎么可能?”摇摇头,抢先回答的屠德生说:“这家伙以前可是营内公认的老好人一个,我从没见他认真生气过。也幸好他没有认真生气,要不一定会变成杀人如麻的魔头一个。当然啦,要是杀的全都是咱们的敌人,我们全营的人可就要额手称庆了。”

    “为什么五郎哥生气就会变成杀人魔头?”“他”睁大眼,不解地问道。

    贝起一边的唇角,屠德生故意招招手,要他附耳上来。“你还没见识过五郎的真本领,所以不知道,别看他平常呆呆的,一上战场可是骁勇善战,无人可敌。这还是他不动气的时候,要是动了气,杀红了眼,说不定会敌我不分,那不就是个彻底的魔头吗?”

    “喔,五郎哥有这么强啊?”雩云投去一抹怀疑的眼光。

    “喂喂,老虎不发威,可别将他当病猫喔!”

    武明瞪了他们两人一眼。“你们闲扯得够久了,快点把剩下的菜饭吃一吃,好上路。”

    雩云瞄瞄他的脸色,转头跟屠德生咬耳朵。“吶,这叫不叫恼羞成怒啊?”

    “没办法,谁教五郎天生脸皮薄,害羞。”

    一股白烟由武明头顶冒出,他霍地放下碗筷,掏出碎银子往桌上一摆,大喊一声:“小二,银两在这儿,不用找了。”便丢下那狼狈为奸、一鼻孔出气的两人,自顾自地上路。

    反正你们两人这般要好,也用不着我秦武明的臭脸作伴,你们就快活地相偕同行吧!明知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像是平常的自己,他还是放任盲目的怒火燃烧,火速跳上马车,鞭策着马儿前行,直到小镇外头才放缓了车速。

    想归想,他总不能真把大小姐丢下,一个人上军营报到吧!

    唉,他八成是上辈子欠她的,这辈子才会被她吃定哪!拍拍马儿的头,武明自言自语地说:“我倒宁可自己真是只病猫,没有比虎落平阳被犬欺更来得可悲了。”

    一想到剩下的旅程还有个把月,武明的双肩下垂得更低。

    “看吧!我就说安心吧,五郎哥才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先走呢!”姗姗来迟的雩云骑在马背上,而屠德生居然好心地徒步而行。

    见状,武明确信屠德生这小子也和自己一样,被雩云给吃死了。

    “喂,五郎,下次别开这种玩笑了,我们的银两金子都在你身上,你要是丢下我们一老一小自己先溜,我们可就要喝西北风,沿路乞讨才能回军营耶!”屠德生开口,毫不知自我反省地抱怨着。

    “我们的?你们俩吃的、用的全是我的银两吧?”武明不禁要发出不平之鸣,大小姐就算了,为什么连屠德生也吃穿起他的?

    “呃小事计较那么多干么?走吧!走吧!”一不小心失言的屠德生,马上转移目标说:“天黑前咱们还得爬过那座山头呢。”

    没有比这种时候,更能让人体会何谓交友不慎了。

    三人行走到靠近军队驻扎的麟州州境边缘,最繁华的一个大城镇。

    这儿和敌国“夏”距离得近,风土人情与京城相较,反而更接近夏国。城镇中有不少来自黑市的他国物品,游走边境的小贩们将来自西域的菜蔬与水果、香料、兽皮拿来交换购买中土的丝绸与茶、瓷,在两国边境平静之际,还能见到一些穿著胡服的家伙在街上行走。

    “哗!”、“哇!”、“嗄!”不断发出小小惊呼的雩云,已经迷上这城内新鲜有趣的异域风情。

    “眼珠子别睁那么大,小心掉出来。”屠德生嘲笑他说。

    “嗳、嗳,屠哥,那个人手上拿的奇怪道具是什么?”

    “那叫旁牌。”武明瞄了一眼后,替“他”说明道:“这是用木藤编的,像那人所拿的不过是一般猎人在出外打猎时,防止被狼狗咬上手臂,所做的护腕旁牌。普通士兵在战场上扛的旁牌,还有青铜或铁铸成的,比这要重且厚上数倍,可抵挡敌人的刀枪,是很重要的兵器。”

    雩云回头望着他说:“那种东西,我也能拿得动吗?”

    “哈哈哈,不可能、不可能,你这双细小手腕岂拿得动它?我看杨云你就乖乖地躲在五郎的旁牌底下,保佑自己别被刀枪戳中才是。”

    屠德生的话让雩云脸色一白,突然失去了嘻笑的活力,低头沉默不语。

    “哎,我是同你开玩笑的,杨云,你别真生气了。”屠德生愧疚不忍地说。

    摇摇头,雩云咬着唇。“我是不是太不瞻前顾后了呢?方才听你们这么一说,有种真要上战场的感觉,想我这辈子还没见过真枪实刀,却妄说要上战场去学习男子气概,像我这种人跟着你,也只是碍手碍脚的吧,五郎哥?”

    武明眉头深锁地看着“他”半晌后才开口对屠德生道:“老屠,你先回家去找你娘子,我待会见再带杨云过去。”

    这两人之间的凝重气氛,除非屠德生瞎了眼才看不出来,他以为武明是要骂杨云没志气,所以先叮咛地说:“喂,你可别太苛责杨云小老弟喔!他还年轻,没经验,会怯场也是理所当然的。你要好好地安抚人家,知道吗?我就先走一步,摆桌好菜等你们了。”

    屠德生走了之后,武明带着雩云来到街坊的一间小茶楼,坐了下来。

    “大小姐,我们再过一天就要抵达黑风堡扎营之地,一旦踏进去,我也无法保证您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所以我就再问您一次,您当真不后悔吗?”武明严肃地望着她。

    雩云挡不住他直率的目光,低垂下头。“五郎哥并不希望我入营,对吧?”

    “那是当然的。一个姑娘家闯进都是男人的天地,会有什么好事。”武明斩钉截铁地说。

    嘟起嘴,雩云心想:这个呆头鹅,如果真不想让她去冒险,就说一声他愿意接纳她是他的妻子,承认他们俩成亲一事,不就好了?

    “可是,我也不得不顾及到一点,您离开杨府已经过了数十日,不可能没有人发现您失踪假使就这么让您回去,姑娘家孤身在外多日,对您的清誉必定会有所损伤,这对任何一个姑娘家来说,无异是宣判她再也找不到什么好对象。”武明长叹一口气。“我也不乐见这种情况发生。”

    雩云在心中吶喊着:那就快说你要我啊!

    “这件事全是我咎由自取,你犯不着叹气。”见他迟迟不肯道出自己想听的话,雩云不禁赌气地别开头。

    “您真是”握手成拳,要不是念在她是个姑娘家,遇上这般任性的家伙,他定会狠狠地打她屁股,让她好好忏悔一番。

    “难道我在五郎哥眼中,除了麻烦就只是麻烦,别的什么都不是?”她哽咽地反问。

    呃这要他怎么说?

    换成以前在杨府,他恐怕会毫不犹豫的点头说:是!因为府中严谨的主仆关系,只允许他把她视为主子,一个脾气古怪又刁钻的主子,此外他根本不敢有多余的妄念。

    但现在他们既不在杨府,且他所看到的也不再只是过去以“主子”一面示人的她。

    起初他还以为她会像过去在府中一样,挑剔着非好床不睡、非珍馔不食、非好衣不穿,沿途替他找麻烦。可是一天、两天过去“大小姐”的那一面非但没有出现,反而他却看到了“杨云”所展露的韧性与毅力。哪怕一天赶路十几里,有时得夜宿山头,三、五天没水可盥洗,她都不曾喊过一声苦。

    同样一趟旅途,自己五年前也曾独自走过,当时只以一心一意要尽快抵达目的地的意念在前进,根本不曾欣赏过沿途风光或细细品味当地人情。

    这一回,他知道了在某河边的小镇上,有家酒馆能作出天下一品的羊肉干;哪一个城里又热中于“双陆戏”城里人为了看戏连店都不开;还有,在某座野山的溪谷中,长着前所未见的大片野山蕉,滋味香甜。

    这些都是拜她所赐,是大小姐那一双无时无刻都能挖掘出新奇事物的眼眸,令他有这一段引人入胜的新鲜旅途,并永生难忘。

    她是“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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