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临了钻进一辆出租汽车,感到浑身不得劲儿。我吩咐司机至少把我送到“卡尔和艾米”的老家。我们一开到那个街区,事情可简单了。只消跟着来宾们走就行。门口竟然还张着个帆布蓬呢。布久,我走进—座庞大的褐色沙石砌的旧建筑,有个长得很俊俏的、头发灰里泛紫色的妇人迎上前来,她问我是新娘还是新郎的亲友。我说是新郎—方的。“喔,”她说“我们反正把男女双方的客人混在一块啦。”她没节制地笑着,把我领到一个很拥挤的特大房间中一把折叠椅边,看来这是唯一的空座了。关于这间房里所有具体的细节,十三年来,我头脑里始终是一片空白。除了室内挤得水泄不通而且热得叫人气都透不过来这一点外,我只记得两桩事:就在我的背后有一架风琴在演奏,还有坐在我正右边椅子上的那妇人朝我转过身来,起劲地像话剧演员那样高声耳语道“我叫海伦•西尔斯本!”根据我们座位的地点来看,我估计她不是新娘的母亲,但为了稳妥起见,我微微一笑,和蔼可亲地点点头,正要开口说我是什么人,但他有礼貌地把一个手指按在嘴唇上,我们俩便都朝前望去。这时大致是三点钟。我闭上眼睛,小心翼翼地等待这风琴手从一般的配乐转入洛恩格林中的婚礼进行曲1。
我现在不大清楚接下来的那—小时又—刻钟是怎么过的。只有一件重要的事实是清楚的:根本没有转入婚礼进行曲。我记得有一小撮分散在室内各处的陌生人时不时鬼鬼祟祟地扭过脸来看什么人在咳嗽,我还记得我右边那妇人又用同样的相当欣喜的耳语跟我说话了。“准是给什么事儿耽搁了。”她说。“你可曾见过兰克尔法官?他脸相像个圣徒。”我还记得那风琴有一度竟希奇古怪而简直不顾死活地从巴赫的乐曲转到罗杰斯和哈特2的一支早期创作的歌曲。然而总的说来,我这段时间内不得不硬忍住了一阵阵咳嗽,心里一次次想象着上医院去,以此安慰自己,打发时间。我在这屋里那段时间里,始终担惊受怕地想着:我眼看就要咯血,或者至少要折断一根肋骨,尽管我绑着一层橡皮膏的紧身胸衣。等到四点二十分或者换一种更直截了当的说法,所有的合乎情理的希望都成泡影后——一小时又二十分钟——,那位没有成婚的新娘子,低着头,由父母亲在两旁扶着走出那座大厦,娇弱无力地被带下—大段石级,来到人行道上。然后看来简直是手把手地被安置在一辆汽车里,那是排成双行、等待在人行道边的许多租来的豪华的黑色汽车中的第一辆。这时刻的场面异常鲜明生动——这是小报界最喜爱报道的场面。因此,跟一般这种情况那样,有许许多多目击者来凑热闹,因为参加婚礼的来宾们(包括我在内)已经一群群地从大厦中涌出来,尽管保持着富有教养的样子,却是心怀警惕,更不必说吃惊得圆睁着双眼了。如果说这场面竟然多少带着几分缓解人的痛苦的作用,那得归功于气候本身。六月的阳光酷热而炫眼,有如在干百万盏闪光灯的直接照射下,以至这简直像病人般的新娘步下那些石级时,她脸容上最模糊不得的地方竟然模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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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注:
1瓦格纳的歌剧洛恩格林中的婚礼进行曲已被广泛用作新人行婚礼时的前奏曲。
2美国作曲家理查德•罗杰斯(1902~1979)于1919年结识洛伦茨•哈特((1895~1943),开始合作,先后创作过不少音乐喜剧,由哈特作歌词。其中有不少插曲成为流行歌曲。
当这新娘乘坐的汽车从现场至少在形体上一消失踪影,人行道上的紧张气氛——尤其是在人行道边上,那帆布篷的出口那一带,那儿,就拿我本人来说吧,正在磨蹭着哪——发生变化了,变成了一派混乱状态,大可被比作相当正常的礼拜堂会众散出来时的情况,这是说,如果这大厦是座礼拜堂,而这天是礼拜大的话。跟着,猛孤丁地传来了着重有力的话——据说是新娘的艾尔大叔宣布的——说观礼的宾客们可以使用停在人行道边上的那些汽车;这是说,不管举行还是不举行喜庆宴会,改变还是不改变原来的计划。如果我左右近邻的反应可作准绳的话,这个建议被—致看作一种美好的姿态。然而,不言而喻的是,要等那一小撮令人望而生畏的人——所谓新娘的“直系亲属”——搭乘他们所需的交通工具离开了现场,这些汽车才能“使用”于是,人们像塞住在瓶颈口那样莫名其妙地耽搁了一阵子(这段时间里,这也奇怪,我却钉住在原处不动),这帮“直系亲属”确乎开始退场了,一辆车多则六七人,少则三四人。我看出,人数的多少要根据先占住车厢者的年龄、态度和屁股的大小来决定。
不知听了哪一位临别时的提议(这可显然是提得很干脆的),我突然驻守在人行道边,就在那帆布篷的出口处,一心一意地扶人上汽车了。
我如何会被挑中来担任这个职司,这值得略加推敲。就我所知,那位选拔我来干这工作的身分不明的中年活动家,一点儿也没料想到我乃是新郎的弟弟。所以,合乎逻辑的看法是,由于其他远为缺乏诗意的原因挑中了我。那是一九四二年。我二十三岁,应征入伍,参加陆军还不久。依我看,纯然是由于我的年龄、我那身军服以及草绿色军服给我的那分显而易见的乐于助人的神气,使我毫无疑问地适于临时充当看门人。
我不但是二十三岁,而且是个显然智力迟钝的二十三岁的青年。我记得当时我胡乱地把人塞进汽车,什么技巧都说不上。恰恰相反,我假装真诚,像个军校学员般摆出一副一心—意地克尽厥责的神气来从事这工作。实际上,干了几分钟后,我再清楚不过地发觉自己专门在满足年龄较大、身材较矮、个头较肥的那一代人的需求了,而我那套抓住胳膊朝车厢里送、再砰的关上车门的表演竟然带着更加十足虚伪的势头了。我开始表现得像个手脚异常敏捷、万分讨人喜欢的害着咳嗽病的青年巨人了。
然而那天下午的气候呀,至少可以说是热得叫人难熬,而我这分差使能够给我的好处在我看来似乎越来越没有眉目了。尽管那帮“直系亲属”简直不见减少,我却趁—辆刚装满人的汽车从人行道边启动的当儿,猛孤丁地一头扎进车去。这一扎啊,我的脑袋直撞在车顶上,咚的一声,非常响亮(说不定正是现世报)。盘踞在车内的人中有一个不是别人,正是我那爱打耳喳的新交海伦•西尔斯本。她马上对我毫无保留地表起同情来。这咚的一声明摆着响彻了整个车厢。不过年龄正当二十三,我这种青年啊,对肉体在公开场合受到损伤的反应,除非是颅骨破裂,总不外是像低能儿那样发出一声空洞的笑声而已。
汽车朝西开,简直可说是笔直开进傍晚那西天大敞着的熔炉。它一直朝西驶过了两条横马路,开到麦迪逊大街1,就朝北一个急转弯。我感到好像靠了这位无名氏司机的了不起的机敏和技巧,我们大家才免得被卷进太阳那可怕的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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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注:1南北向大街,处于第四街(其北段名公园大街)及第五街之间。
在麦迪逊大街上起初朝北驶过四五条横马路时,汽车里谈的话主要限于“我没有挤着您吗?”和“我一辈子从没感到这样热过”这—类。我从早在人行道边偷听到的相当多的话里得悉,这个一辈子从没感到这样热过的人正是新娘子的伴娘。她是个健壮的娘们,约摸二十四五岁。穿件粉红软缎礼服,头发上缀着个人造的莫忘我花小花环。她带着鲜明的运动员气质,说不定一两年前她还在学院里主修体育呢。她手握一束栀子花,搁在膝上,好像是个放掉气的排球。她坐在车厢后座,屁股挨屁股地坐在她丈夫和一位头戴大礼帽、身穿燕尾服的小个子老头之间,此人拿着一支没点燃的哈瓦那雪茄。西尔斯本太太和我占着中座折叠式座位,彼此朝里弯的膝盖挨在—起,但没有猥亵的意味。有两回,我扭回头去对那小老头瞟上一眼,这纯然是出于赞赏,毫无任何其他的理由。我刚才往车厢里装人,开着车门让他上车的时候,—时冲动,巴不得把他整个儿抱起来,轻轻地塞进打开的车窗。他真是个小不点儿,身高一定不会超过四英尺九、十,但既不好算侏儒也不好算矮子。进了汽车,他坐着只顾—本正经地朝前瞪着眼。我第二次扭回头去看他时,留意到他燕尾服的翻领上有个污点,非常像肉汤的陈迹。我还留意到他那顶大礼帽和车厢天花板足足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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