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于一向不喜欢参加同学聚会一类的活动。快五十岁的人了,弄那个干什么?他常跟家里人说,口气里带出点不屑。好像同学一词只能和青少年发生联系,同学聚会一类的活动也只有他们那个年龄段的人才搞。
老于参加过一次初中同学的聚会,两、三年前的事了。发起者是班中一个绰号小狼的男生。小狼上中学时就是一个瘦得皮包骨头却精力充沛的坏小子,这几年做生意赚了些钱,还是瘦得皮包骨头,精力十分充沛。小狼为聚会的事很是把老于寻找了一番,最后才在城郊一所中学里找到了老于。原来老于成人之后就和所有同学断了联系,现在他是这所中学的语文教师,同时也是一个家庭妇女的丈夫,两个孩子的爸爸。虽说老于和小狼二十多年不见,但小狼走进老于的教研室,他们还是一眼就把彼此认了出来。
小狼说,看是吧,还是把你找到了吧。老于笑着,搓着沾满粉笔末的手,不知说什么好。小狼对老于讲了聚会的事,说,山南海北的同学都让我招呼了,就差你一个了。新疆远不远?xxx,他说了一个男生的名字,在乌鲁木齐呢,这次专程飞回来;海口远不远?xxx,他又说了一个男生的名字,这次也专程飞回来。还有项珠珠,小狼对老于说,项珠珠你应该记得,写作文专和你较劲的那个女生,期末考试总分老比你少两分的那个女生,人家现任省外贸厅副厅长,也亲口答应从省会赶来参加咱们的聚会,所以老于你不能不去,谁不知道你是当年咱们班的高材生呀。小狼末尾这句话说得老于怪不痛快,怎么听怎么像是对他老于的讥讽。
但那次的聚会老于还是去了,也许他真是为了项珠珠而去。他想起了中学时项珠珠的样子,大脑门,薄嘴唇,小辫子编得紧紧的,背一只洗得发白的帆布书包,说不出哪儿有那么点儿与众不同。
那时老于暗暗项珠珠看作学习上的对手,别的同学呢,全不在话下。中学时的老于很有些目空一切的气势。一次项珠珠的一篇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在全班朗读,老于便在下一次作文课上,一口气写出两篇内容不同且立意都不低的作文交与课代表,以压倒项珠珠的风头。他这种令人意外的出众才华当即受到语文老师的赏识和表扬,并给全班同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那时的老于,还萌生过成为作家的念头。
记得有一回,几个同学在一起议论文学名著,老于说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项珠珠连忙问道:谁?老于故作漫不经心且快而流利地又说了一遍陀氏大名,项珠珠就对他说,你能不能念慢一点?老于内心得意着,那一次的得意始终存在老于的记忆里。几十年过后,当了中学教师的老于回想起中学时光,仍能清晰地记起项珠珠当时的表情和她的问句:谁?——俱往矣!现在的老于感叹着。
在小狼操持的那次聚会上,项珠珠姗姗来迟,比原定时间竟晚出六个小时。几十位同学围坐在一家中档酒店的包间里,听小狼一直用手机和她联络,却原来,是厅里又有了临时的会。好不容易开完会上了路,又遇到高速公路堵车。这样,本来是中午的聚餐就推到了下午。大伙饿得头昏眼花,小狼只给每人叫了一份手擀面,还劝大伙耐心等待,还说谁让项珠珠是咱们当中官职最高的人呢。老于想,什么话,官职高就可以让别人饿着肚子等她?我们是她的同学,又不是她的下级。想着,几次抬屁股要走,见大伙情绪都还高昂饱满,似是专心等待项珠珠,又似是借等待项珠珠再细聊彼此现在的日子。人又这么齐全,还有从新疆、海南飞来的同学也在场,老于就不好告辞了。他听着大伙的闲聊,觉得他这一班同学平庸的居多,话题也琐碎、无趣,这其实是他预料之中的。但他深信他的生活水准在他们之下,这其实也不在他预料之外。比方说他至今租着两间没有暖气的民房,他的老婆是当年他插队从乡下带回来的一个乡村姑娘,现在靠给附近一个农贸市场打扫卫生挣点钱。这些事老于的中学同学不知道。用不着,他想,让他们怜悯他么,那又何必。只待大伙话题一转说起彼此的下一代时,老于才提起点兴致。
他的一儿一女都是聪明过人的孩子,大儿子这年刚考入人民大学经济系,小女儿正上初中,老于认为她形象思维的细胞实在活跃。他想起女儿两岁时,有天晚上他抱着女儿出门散步,指着满天星星问女儿是什么,女儿说,满天都是大米花呀!老于认为一个能把星星说成大米花的孩子,你怎么会不去设想她应该是个诗人呢
还没容老于向同学们介绍自己的孩子,项珠珠的车到了。项珠珠的到来使全班同学的精神为之一振,连老于也觉得眼前一亮。项珠珠没变,大伙儿都说。何止没变,简直比中学时更、更、更什么呢,总之,包括老于在内,所有同学都觉得项珠珠和他们不是一种人。她站在你的面前,神清气爽的样子,你不会觉得她疏远你,可你又决不能轻易亲近她。她和每个同学握了手,跟老于握手时,还特意对他说,她记得他一堂课能写出两篇作文。项珠珠吃饭时也挺随和,小狼说些在老于听来十分俗气的话,项珠珠也不在意。
比如他说要论同学呀,大学、小学都不行,大学时都太精,小学时都太傻,惟有中学同学最亲呀!比如他说有项珠珠这样的同学是我们全体的荣耀,老同学之间可得互相提携呀等等。老于坚信项珠珠的不在意是有意作出来的,越是不在意,越显得她比他们高。
聚会结束时,项珠珠让随行的办公室主任把带来的小礼品分赠大家——一种小巧的真皮名片夹。一切都很得体,老于想。只是他没有名片,名片夹他回家后就转赠给了女儿。
那次聚会之后,两年之间小狼他们又搞过两回,老于不再参加,受了伤似的。其实谁伤了他呢,他也不知道。后来的那两次,小狼把宝马开到他家门口来接都没能接动,仿佛就因为小狼看见了他的破院子,他的满手长着冻疮的女儿,还有院子里几只下蛋的母鸡。这没什么,老于心想,住在城郊是可以养鸡的,孩子正长着身体需要鸡蛋补养啊。冻疮不好,那是因为屋里太冷,烧煤又太贵。
自从儿子去北京念大学,一家人得全力以赴供应儿子每月的开销,老于连烟都戒了,哪儿还能挤出取暖的煤钱。冻疮是不好啊,一个女孩子家老于安慰着自己,又谴责着自己,坚持不去参加小狼他们的聚会,脸上几乎带出宁死不屈的神情,以后小狼再也没有找过老于。又过了些时候,项珠珠从省会调至老于的城市,作了这城市的副市长。自此,老于和家人常在电视屏幕上看见她。老于的老婆说,这个女市长和你不是同学么。老于说是。老于的女儿说,中学还是大学,老于说,中学,同班。女儿说,人家都说中学同学比大学同学亲。老于的老婆就说,能不能跟市长说说,给咱们找两间有暖气的房。老于说,怕不好开这个口。女儿说,又不是别人,她不是你的中学同学么。此时全家正吃晚饭,老于盯住女儿的双手,手肿着,青一块紫一块的。再看看孩子的耳朵,也冻了。女儿吃饭却挺香,不挑食,呼呼噜噜地喝粥,喝得脸蛋子通红。女儿没写过诗,自从两岁时管天上的星星叫大米花之后,再也类似的诗意。可女儿有数学天才,前不久参加全省高中组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女儿拿了个第二,回家后她对老于说,她的目标是北大、清华,非这两个学校不考。老于支持女儿,可他拿什么支持呢,至少他应该让女儿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吧,至少他不该让女儿冻得攥不住笔吧。明年女儿高中毕业,最关键的一年,老于拿什么来支持女儿的关键时刻?也许真应该去找项珠珠同学,项珠珠市长。
找找她又有何妨?谁让她总在电视屏幕上出现呢,谁让她是这城市的父母官呢,难道老于不是归她管辖的一个市民么。再说找她又不是为我老于,是为我的女儿啊,她是个人才,人才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是属于民族属于国家的,让属于民族和国家的人有好一点的居住条件又有什么不对呢?
他想起前两天,深夜苦读书的女儿双脚踩在炭火盆的边沿上,炭火烤着了女儿的棉鞋,差点烧着女儿的脚。要是房间有暖气,何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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