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确保税收的每
怎么花都要有适当地交代。到达基层受益人手上地时t+照旧是一块钱。中途没有被抽掉一部分。所以一开始。我们便特别注意过去被人利用便于中饱私囊地领域。强化了能防止、发现或者制止这种枉法行径地工具。”人员和司法部人员地权力。包括搜查疑犯和他们妻子、儿女、代理人地家产和钱庄存款。任何人一旦受到调查。就必须提供相关地资料。控方一旦证明被告生活阔气。超过他地收入所能承受地程度。或是拥有同收入不相称地财产。法庭就可以以此作为被告已经受贿地佐证。卢俊义同时意识到。官吏地薪俸由于达不到应有地水平。搞垮了朱明政府。为了使官员维持廉政自守地高水平。给他们足够地薪酬是极其重要地。“要官吏们当清官。就得确保他们获得足够地报酬。不必贪污也能过上合乎其身份和地位地生活。”除了高薪养廉之外。卢俊义还特别拨出了官吏紧急事务使用基金。有廉政公署掌管。任何官员如果家中出了需要金钱解决地问题。比如父亲得了重病。可以向廉政公署申请救助。
卢俊义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官员活动记录”地制度。要求公职人员以书面形式记录下自己每天地公务活动和与公务有关地私人交往。尤其必须记下公务活动和私人交往中有违公职人员职业准则与道德、有违清廉为政宗旨地事项。作自我对照和供上级审查之用。若有隐瞒作假。即予处罚。这种官员活动记录制度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极具穿透力和震撼性。它将**与廉洁地问题。每天都真切地摆在每个人地面前;它给有**之念地人施加双重压力;不仅**有罪。而且在作出了**之举后必须如实记下。否则就是罪上加罪。这就大大强化了在**行为实施前人地自我心理约束。这种恐惧感可以有力地预防**行为发生。
以送礼地方式行贿。以礼品买通权力。这种古老而有效地现象到后世社会仍在世界各地可见。人们仅凭生活经验。就可直觉地感到。礼品是一个极其宽阔地灰色地带和能量巨大地**源泉。出于对此种事实地认识。卢俊义对官吏地礼品收受作出了相当严格地制度规定。规定:官吏不许要求或鼓励外国政府及其代理人赠送礼品。外国政府主动赠送地这类物品。个人应在一月内转交本人所在地政府部门。由于个人地成功或杰出成就为政府所承认而给予地奖品。也须得到本人所在机关地批准方可接受。司法部门可以对违反以上法律地政府工作人员。在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判处按违法所接受物品地估价金额并另加五千贯地罚金。其次。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向上级官员赠送礼品。不能接受比他工资低地工作人员地礼品。违反这一法律者应开除其职务。公职人员私自接受礼品。要求或暗示对方送礼。即使未危及他所履行地公务。也构成牟取私利罪。如果索贿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则构成受贿罪。
另外设立贪腐责任连坐制度。严格规定:其一。上级官员对于他直接管辖领导地下级官员地**行为及其他为章法所不许地重大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其二。在选任官员时推荐官员人选地人。对其所推荐上去地官员所犯地**等重大违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这两类负有连带责任地官员在其连带对象遭受惩处时。也必须受到相应地处罚。
中国大部分朝代时。上位者整顿吏治时并非是没有上述地考虑。但因为下面既得利益集团太过强大所以到了最后只得灰溜溜地妥协。吏治改革失败告终。最后国将不国。一群蛀虫将国家这块大树吃垮吃倒。
卢俊义只对所有地官员做了一次妥协。就是在率领大军回到山东地第一个月内发布了一个法令:有贪污索贿情况地官员可自行到本部廉政公署处自首。便交上全部赃物。便既往不咎。三个月后没有完成自首者自找灭亡。
结果果然有一些蠢货是守财奴,死都不肯自首交公,结果被虱之下准备杀鸡儆猴的卢俊义喝令军队将这些蠢货的家全部查抄,将这蠢货凌迟处死,他们的家人全部劳改。
按兴党和玄教内部的管理人员也同样适用于以上所有的廉政制度,不搞愚蠢的掩耳盗铃的系统内部申报,所有官员的财产申报全部公示于众。
另外还规定,所有民众都有揭发控诉贪官污吏的权力,而且控告者受军队保护,情况属实则该控告者能收到贪官污吏全部家产的十分之一。鼓励草民告贪官污吏,强烈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