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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大兴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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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在大名府五代豪富,主要就是靠走私食盐和战马:前二十七年也曾数十次深入辽国‘真部落和蒙古部落用食盐、茶叶、丝绸等换取马匹,也曾多次遭遇到心怀不良的部落攻击,幸得卢俊义悍勇,带着亲信杀出重围,没有很大的损失。

    在从北地进马的过程中,卢俊义也略懂了一些马性。

    马有重挽、轻挽和骑乘三型。

    马的寿命约三十年,一匹成年马的智力相当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它能根据自己的悟性来完成对同类以及对人的识别。马从出生到死亡,不论是取食还是睡觉,都一直站着。马还是十分注重伦理关系的牲畜,因此它有君子之称,这一点和牛、羊、猪截然不同。马有很强的奔跑和跳跃能力,但马的视力不好,两眼视线重叠的部分只有三四十度,看东西立体感很差,对人和物体容易产生错觉。人利用了马的这一弱点将它作为驯养对象。但马的视野可以达到三百多度;马的听觉也十分发达,这是对视觉不良的一种补偿。过高的音量或音频对于马都是一种逆境刺激,使马感到很痛苦。马的嗅觉神经也非常敏锐,马主要根据嗅觉信隙别主人、性别,在稍感危险时马会发出“响鼻。”马利用嗅觉寻找体内短缺的物质,群马很少出现营养不良症,也很少误食有毒的草。马还能靠嗅觉辨别空气中的水汽,从而找到几里以外的水源。马有很强的竞争心理,赛马就是利用了马的这种心理,在战争中,许多马并不是倒在枪林弹雨中,而是累死在战场上的。马对反感的事物会做出几种反应:一是示威,这时马耳后背,目光炯炯,上脸收缩,高举颈项,点头吹气;二是愤怒的后踢,有时还会出现厮咬对方地行为。马属于好动的动物,它与食肉动物相反,休息和睡眠时间很短。成年马平均一昼夜睡眠六小时左右,深睡只用两小时,多在破晓之前。

    当然紫髯伯皇甫端比卢俊义更深通马性,他也充分地利用了马性来养马。但因为地域狭窄的原因,还有游牧民族虽然贪图中土的食盐、丝绸、茶叶,但他们愚蠢的脸下面藏着一个心眼,他们并不会卖真正的好马给汉人,至于真正的宝马良驹更是想都别想,卖出来的种公马能是好马就算对得起那千里跋涉送去的求马诚意了。如此一来,能够培育出来可作为战马地很少,有相当一部分只能当做挽马使用,虽然辎重兵和炮兵都需要挽马,但毕竟可供骑乘和千里奔袭的马匹才是卢俊义真正想要的。他苦思冥想怎么才能培育出良种马。

    他忽然想起了后世俄国哥萨克骑兵乘骑的顿河马,那就是一种成功的杂交出来地混血战马。河马是以西伯利亚无树大草原坚强的蒙古马与快速的阿克哈塔克马和波斯阿拉伯马等混合血统为基础,选育中继承了蒙古马的吃苦耐劳、阿克哈塔克马的惊人耐力、英纯血的强健筋骨、高加索优秀山地马的灵活机敏,外形高大神俊,虽然以西欧的标准认为它在形格上略有缺陷,但也不得承认它的吃苦耐劳和长距离奔跑能力十分优秀,难与匹敌,这往往是最实用的骑兵用马标准。如此培育出来地顿河马吃苦耐劳,易于饲养,能够在冰冻的顿河干旱草原中生活;它的脾气很好应性强,它体形健壮,高大,耐力持久适应性非常强、反应机敏、对主人忠贞不二,综合了蒙古马和阿拉伯马的长处。对,就是要选育。

    因此卢俊义便让卢俊游派出远洋船队,前往波斯湾购买阿拉伯马,另外一方面派一支船队从苦叶岛上岸,绕过金国,深入蒙古草原极北之地,此地百姓较为淳朴热情好客,收到汉人的丝绸〕盐、茶叶、陶瓷、珠宝爱不释手,比南部蒙古人更愿意将好马卖给汉人,他们也许认为汉人离自己数千里不至于打不过来吧。

    等阿拉伯马和较好的蒙古马到来以后,从阿拉伯马、蒙古马和河曲马中挑出最好的一批,进行互配,用他们所生的下一代公马给其他母马配种,所生小鲍马除了特别优秀的留做公马外,一律阉割,母马中选取好马继续留下做种,就这样建立核心马群,日后所有的战马都从核心马群中配出,如此三四代后,便可配出最好地马。当然特别优秀的好马宝驹还要回补核心群,加强核心群优势。一旦培育出最完美的品种后,就再杂交,开始保持核心马群的优良基因延续,而新培育的马匹核心群是新组织地,并不会污染核心群本来优秀的基因。

    后世地军马场就是这么搞的,很快把各个军马场地马匹提升一个到两三个档次,单单是平均身高就上升十公分,用了不过二三十年间,满清时期那种毛驴般的小矮马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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