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娶她的人是他,最后非要娶她的人还是他,而且一刻都不能等,拿起手机便要特助高世光马上替他找一个牧师来,等他回去举行婚礼。
金阳皓小心翼翼地抱着方雪回到举行订婚宴的酒店,宾客都还在等,现场乱成一团,但一看到穿着白色燕尾服的新郎,手上负伤的抱着光着脚丫子的新娘出现时,大伙儿全不由自主地噤了声,个个张大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这是特别安排的世纪婚礼吗?虽然男的俊女的娇,天生一对,但男的带血,女的狼狈,不吉利啊!
红色地毯两旁摆满着鲜艳的玫瑰花和满天星,金阳皓不管众人的目光,专注、小心、神圣地将新娘抱到红地毯的最前面
“婚礼可以开始了。”金阳皓朗声宣布道。
“是订婚典礼,先生。”主持人小小声的纠正。
“是婚礼,先生,牧师到了吗?世光?”他的眼睛搜寻了一下会场,询问站在不远处的高世光。
“到了,我在这。”被紧急从另一个婚礼会场拉过来这边的牧师,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这个世界真的很奇怪,有人结婚结这么急的吗?一想结婚就把他拉过来,幸好两个会场就在隔壁,他也不算赶场啦!
“很好,我今天愿意娶方雪小姐为妻,一生一世照顾她、疼爱她,不离不弃,贫病相依。”金阳皓径自说起结婚誓言。
主持订婚典礼的人一愣,尴尬地朝坐在台下的黑胡子方玛士先生看了一眼,见对方一脸严肃却无声的朝他点点头,目光又移回了眼前这一对新郎、新娘身上。
牧师听到他自顾自地就开始说誓言,忙不迭地也拉拉衣领,站好就定位。
金阳皓霸气万分的望着怀中的小女人。“快说话。”
方雪柔柔地笑了,听话的大声说道:“我方雪也愿意在今天的这一分这一秒嫁给金阳皓先生,一生一世照顾他、疼爱他,不离不弃,祸福与共。”
金阳皓抗议的啄了她的小嘴一下。“我是男人,是我疼爱你、我照顾你,还有,我不需要你跟我共祸,你只要给我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活着。”
真是个大男人呵!罢开始,她还一直以为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君子、温柔的好好先生,没想到他这么坏,又这么霸道。
可是,她还是爱着他
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会爱着他吧!
“好,我跟宝宝都答应你。”她乖巧的应声,甜甜蜜蜜的偎进他怀里。
牧师点点头,看两人甜甜蜜蜜的样子,也不由得觉得幸福。
“那我在此宣布金阳皓先生和方雪小姐正式成为夫妻。”牧师咳了几声。“现在呃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其实,说了也是白说,这一对浴血凤凰早就旁若无人的拥吻起来,哪还当他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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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之后的第十天,金阳皓第一次踏进了方家大门。
一点都不奢华的门面,根本看不出方家是富豪之家,走进院子只见绿树与花影,有用竹子搭成棚架种的丝瓜,有高高挂起一盆又一盆的兰花,还有一堆用鸟笼养的鸟跟花,没错,是用鸟笼在养花,花还养得奇美无比,让这个庭院处处彰显出独树一帜的风景。
说来可笑,已经娶了方家千金,成了方家的正式女婿,今天却是金阳皓第一次走进方家宅第。因为新娘子刚结婚那几天不能回娘家,再加上小雪有孕在身,他不放心她去任何地方,所以就一直暂住在饭店里,在新加坡度过他们长达七天的蜜月之旅。
“你应该知道雪儿喜欢种花、养一些小动物吧?”方玛士随口问着跟在身后的金阳皓。
“嗯,她在我家院子里也种了很多花,还有”金阳皓的话打住了,因为他发现方玛士根本没在听他说话,只是兀自的边往前走边想着自己的心事。
院子很大,好像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
“我只有一个女儿,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别看她细皮嫩肉的,却从小就爱拈花惹草,常常弄得一身脏又一身伤,我疼她,舍不得她被关在鸟笼子里生活,她要野就让她去野,没想到她的毅力惊人,常常做出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小小的身子骨,可以爬山爬树,铲土种花,还是学校里长跑的常胜军呢!很棒吧?十二岁的时候,她自己就可以做出十几道能端上桌的菜来,拿我当试验品,我真的很引以为傲。”
金阳皓微微笑着。“是啊,她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千金小姐。”
一个不像千金小姐的千金小姐。原来,她从小野的就是这些,而不是一般名门淑女学的钢琴、女红。
“她总是有她自己很天真、也很特别的想法”
“嗯。”“说要到台湾的天爵饭店跟李沅实习怎么管理饭店,学习怎么当个vip私人管家,啧,真不懂那种服侍别人、看别人脸色的工作,她为什么会觉得有趣?要不是我熟悉李沅那丫头,我怎么能放心让她去台湾?结果还让她认识了你这个大坏蛋,我真的是后悔莫及。”
嗄?金阳皓的额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说来说去,原来真正想说的是最后这一句?金阳皓神色一凛,从小到大的防备之心自动自发的窜起。
“方先生”
“叫我爸爸。”
“爸爸。”真是开口维艰呵!连他家的老头子他都还没开口叫过他一声爸爸哩。
“要不是她已经有了你的宝宝,我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答应这门婚事。”
想也知道
“唉,你的眼光真的有问题。”
“嗄?”金阳皓听得一头雾水。
“舒曼这么美丽性感,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家的小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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