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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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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太平

    1

    午前,我收到一封快递过来的信件,用廉价信封装着,上面回信地址写着:加利福尼亚彪马区F。S。莱西收。信封里是一张一百美元的可兑现支票,签有福瑞德·S.莱西的名字,此外还有张浅白色复印纸,上面打印的文字有好几处重叠了。信上说:

    约翰·埃文斯先生亲启

    尊敬的先生:

    我从莱恩·伊斯特沃德那儿得知了您的大名。我现有一桩十万火急的机密任务需要您处理。我在信里已附上定金,请您本周四下午或晚上来彪马区一趟,如若方便,请在印第安角宾馆登记入住,并拨打电话2306找我。

    您的朋友,

    福瑞德·莱西

    这一周本来什么业务也没有,这下可好了。支票签发银行距离我这儿有六个街区,我出门兑换了支票,吃了个午餐,取车准备出发。

    峡谷天气炎热,圣布纳迪诺山上也是热得不行。车开到五千英尺高依旧炎热,那时我已经沿着高速公路向彪马湖开了十五英里了。五十英里蜿蜒的盘山公路,开了四十英里才开始变得凉爽。但直到我开到大坝,穿过浅滩上堆积的花岗岩石块和杂乱无序的营地,开始沿着南湖岸前行,才真的凉爽起来。到达彪马区已是傍晚时分,此时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印第安角宾馆是街角处一幢棕色的建筑,对面是舞厅。我登记入住之后拿着行李箱上了楼,房间很难找,屋内透着一股阴冷的气息,地板上铺着椭圆形的地毯,角落里摆着一张双人床,光秃秃的松木墙上除了一幅五金店买来的挂历什么也没有,由于夏天山上干燥,挂历全都卷起来了。我洗了个脸和手,便下楼准备去填饱肚子。

    餐厅挨着大厅,里面人满为患,男的穿着运动装,浑身散发着酒气,女的有些穿着宽松长裤,有些穿着短裤,指甲涂得鲜红,指关节却脏兮兮的。一个眉毛形似约翰·L。路易斯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四处晃动。一个身材消瘦的收银员只穿着衬衣,眼神黯淡,正努力贴着一部小收音机,想要听清好莱坞马场的赛马结果,那部收音机受到静电干扰,很多杂音,感觉就像土豆泥和上了水。阴暗的角落里,一个奉行失败主义的山地民谣交响乐团正在卖力演出,他们一共五个人,穿着紫色衬衫和白色大衣,希望在嘈杂环境下能有人听见自己的演奏。

    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他们所谓的正式晚餐,拿了杯白兰地坐着喝了会儿,然后就出门走到了大街上。外面依旧是大白天,不过霓虹灯已经亮了起来,傍晚时分,各种嘈杂声传来,汽车的喇叭声、尖锐的歌声、酒碗碰撞的咔嗒声、射击场的咔嚓声、点唱机的音乐声,这些吵闹声背后是湖上高速游艇低沉的轰隆声。邮局对面的角落里一个蓝白色的箭头指示着“电话”。我沿着一条尘土飞扬的小路走着,这里突然变得安静、凉爽,路边长着松树。前方一头温顺的雌鹿漫不经心地穿过道路,它的脖子上挂着皮圈。电话处是一间木屋,角落里有一个电话亭,里面放着一台投币电话。我关上电话亭,投了五分钱拨通了2306。对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问道:“请问是福瑞德·莱西先生吗?”

    “请问您是谁?”

    “我叫埃文斯。”

    “莱西先生现在不在家,埃文斯先生。请问有预约吗?”

    我问一个问题,她倒反问我两个问题,我可不喜欢这样。我便问道:“您是莱西夫人吗?”

    “是的,我是莱西夫人。”我觉得她的声音显得过于紧张,不过有些人的声音一直就是那样。

    “是生意上的事。”我说,“他何时回来?”

    “我不确定。可能是晚上什么时候吧。您……”

    “您家在哪儿,莱西夫人?”

    “在……在保尔圣区,距离村子西边两英里。你是从村子打过来的吗?你有何……”

    “我一个小时后再打过来,莱西夫人。”说完挂了电话。我走出电话亭。房间的另一个角落,一个穿着宽松长裤的黑皮肤女孩在一张小桌子上写着账簿什么的。她抬起头微笑着说:“你觉得这山怎么样?”

    我说:“还行。”

    “这里非常安静。”她说,“非常安宁。”

    “没错。你认识叫福瑞德·莱西的人吗?”

    “莱西?噢,我认识,他们刚装了一部电话。他们买下了鲍德温舍。那幢木屋空置了两年,他们刚买了下来,就在保尔圣区的边缘,那是矗立在高地的一幢大木屋,可以眺望湖景,从那里看过去景色一览无遗。你认识莱西先生吗?”

    “不认识。”我说完走了出去。

    人行道的尽头,那头驯服的雌鹿挡在篱笆的缺口处。我尝试把它推开,但是它一动不动,我只好跨过篱笆,走回印第安角宾馆开我的车。在村子尽头的东部有一个加油站,我把车停在那儿加油,顺便问了问给我加油的男人保尔圣区在哪儿,他的皮肤颜色像皮革一样。

    “嗯。”他说,“找到保尔圣区很简单,一点也不难。不过你想找到这个地方还是会遇到点麻烦的。沿着这条路走大约一英里半,经过天主教堂和金凯德营地,走到面包店右转,然后沿着路走到威洛顿男生营地,走过营地之后走左手边第一条路,那是条土路,有点崎岖不平。冬天的时候那些人不会把路面的雪扫掉,不过现在也不是冬天。您认识那儿的人吗?”

    “不认识。”我给了他钱,他找了零后回来了。

    “那儿非常安静。”他说。“非常安宁。您贵姓?”

    “墨菲。”我答道。

    “很高兴认识您,墨菲先生。”他说着,伸出手和我握手。“随时欢迎您过来,很荣幸为您服务。嗨,您想去保尔圣区只需要沿着这条路直走……”

    “好的。”我说完离开了,他的嘴巴还在一张一合。

    我想我现在知道怎么去保尔圣区了,所以我掉头驶上了另外一条路。很有可能福瑞德·莱西先生并不希望我拜访他的木屋。

    从印度安角宾馆过去半个街区的那条小路掉头会拐到另一个码头,再往东就是彪马湖岸了。湖里水位很低。牛群正吃着腐烂的草,那些草春天的时候长在水下,夏天水位降低暴露了出来。几个耐心的游客正坐在马达外装的船上钓着鲈鱼和翻车鱼。草地一英里以外左右有条土路,通向一个长满刺柏的地方。湖岸边有一个灯火通明的舞厅,尽管位于这个海拔高度,这里看起来仍然像是下午,音乐早已响起。乐队的声音大到仿佛就在我的口袋里演奏,我能听见一个女孩用沙哑的声音唱着《啄木鸟之歌》。开着车路过舞厅后,音乐声逐渐消失,道路变得崎岖不平。我疾驰而过,把湖岸上一幢木屋甩在了身后,那幢木屋旁只有松树、刺柏和波光粼粼的水面。我把车停这地方的后面,走到一棵倒在地上的大树旁,那棵树连根拔起,十二英尺的根悬在空中。我靠着这棵树,在干燥的地面坐了下来,点燃了烟斗。这个地方平静安宁,远离一切喧嚣,在山的薄暮下缓缓地暗淡下来。湖的另一边几艘快艇玩着捉迷藏的游戏,但是这儿除了平静的湖面别无他物。我琢磨着福瑞德·莱西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到底想干什么,既然他的事情如此紧急,为何不待在家或者留条消息?我没花多长时间思考。傍晚实在太宁静。我抽着烟,看看湖面,又看看天空,见到一只知更鸟停在一棵高松树光秃秃的枝头上,等着天色变暗,好放开歌喉吟唱它的晚安曲。

    坐了快半个小时,我站起身,用脚后跟在柔软的地面上刨了个洞。我把烟斗里的烟丝倒了进去,再用土盖上踩平了,然后漫不经心地朝着湖边走了几步,来到了树的另外一端。这时我看见了一只脚。

    那只脚上穿着一只白色帆布鞋,大约是九码。我围着树根走了一圈。

    我看见了另一只穿着白色帆布鞋的脚。接着看见了穿着白色条纹裤子的双腿,一副躯干,穿着商店门口常见的淡绿色运动衬衣,有着卫衣一样的口袋,上面是没有纽扣的V领,露出了他的胸毛。那是一个中等年纪的男人,头顶半秃,穿着一件上好的棕褐色外套,嘴边留着一撇儿修好的胡须。他的嘴唇很厚,嘴巴像平常一样微张着,露出了大而坚固的牙齿。他的脸庞看上去是那种物质充足,无须过多忧虑的样子。他的眼睛望向天空,我似乎无法捕捉到他的目光。

    绿色运动衬衣的左边有一个补丁,上面是块碗大的血迹。补丁中间可能是一个烧焦的洞,我无法确定,因为天色越来越暗了。

    我弯下腰,在他的衬衣口袋里摸到了火柴和香烟,在他两侧的裤子口袋里摸到几个粗糙的硬块,感觉像是钥匙和银币。我把他的身体挪动了一点方便摸到他臀部后面的口袋。他的身体还有余温,没有完全僵硬。一个粗皮革的钱包紧紧地塞在右边臀部的口袋里,我把钱包拽了出来,用我的膝盖支撑住他的背部。

    他的钱包里有十二美元现金和几张卡,但我感兴趣的是他驾驶证上的名字。为了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清上面的名字,我划燃了一根火柴。

    驾驶证上的名字写着福瑞德·莱西。

    2

    我把他的钱包放回原处,起身转了一圈,环顾四周,一个人也看不见,不管是地面还是湖面一个人影也没有。如此昏暗的光线下,没有人能看见我在做什么,除非他靠近我。

    我走了几步,低头看有没有留下足迹。没有,地面上只覆盖着长年累月掉下来的松针和腐烂的木屑。

    我突然看见了一把枪,距离我四英尺远,差不多在那棵倒下来的树下。我没有碰枪,只是弯下腰观察了一下。那是一把22毫米口径的柯尔特自动手枪,骨质手柄。枪身半埋在一小堆腐烂的棕色木屑下。木屑堆上有许多黑色的大蚂蚁爬来爬去,一只蚂蚁沿着枪管在爬动。

    我直起身再次快速地扫视了一眼周围。一艘船慵懒地向湖岸驶去,消失在视野中。我能听见减速的摩托车上传来不均匀的突突声,但是我什么都看不见。我朝着车往回走,就快走到了。一个小个子悄悄地从茂密的石兰灌木林里冒了出来。一束光在他的眼镜上方闪烁,又在其他东西上闪,又向下在手上闪着。

    一个嘶嘶的声音说道:“举起手来。”

    这个位置非常适合快速反击,但是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快速反击。于是我把手举了起来。

    小个子从灌木丛钻了出来,眼镜下面闪闪发光的原来是一把枪,一把足够大的枪,那把枪朝我指来。

    那个小个子黑色的胡须下长着一张小嘴,嘴里的金牙闪闪发光。

    “麻烦转过身去。”小小的声音温和地说,“你看见躺在地上的男人了?”

    “听我说。”我说,“我是第一次来这儿,我……”

    “快点转过身去。”那个男人冷冰冰地说。我只好转过身。

    接着他用枪口抵着我的背部。一只柔软灵活的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最后停在我胳膊下的枪上。他发出嘘声,把手移到了我的臀部。接着拿走了我的钱包,动作干净利落,是个厉害的贼,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动作。

    “我现在来看看你的钱包,你站好别动。”那个男人说,他把枪移开了。

    一个好身手的人此刻会有机会反抗,他可以快速地倒地,然后跪地后空翻,接着掏出手枪射击对方的手。这一切会发生得非常快。好身手可以迅速地打倒这个小个子,动作就像老夫人取出假牙一样干脆利落。然而不管怎样,我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好身手。

    小个子把钱包重新塞回了我的口袋,又用枪管抵住我的背。

    “那么。”声音温和地在我耳边响起,“你来这儿就是一个错误。”

    “兄弟,你说得对。”我告诉他。

    “无所谓。”那个声音说,“快走吧,回去。给你五百美元。今天发生的事你不对别人说,一周后你会收到五百美元。”

    “好。”我说,“你有我的地址?”

    “很有意思。”那个男人喃喃地说,“哈哈,哈。”

    不知什么砸在我的右膝膝弯处,当时我的腿就这么跪了下去。我的头开始痛了起来,原本以为他要用枪砸我的脑袋,但是他只是愚弄了我一下。他反手在我后脑勺上一击,算是轻的一下。他的小手非常有力量。我的头仿佛飞到了湖中央又飞了回来,“砰”的一下按在我脊柱上面,我感觉到恶心想吐。不知怎么,我的嘴里还含了一口松针。

    此刻已是午夜,我躺在一间窗户紧闭、没有新鲜空气的小房子里,胸口重重地压在地上。他们在我背上压了许多煤炭,其中坚硬的一块压在我背中间的位置。我发出声音,但我的声音微不足道,丝毫没有人在意。我听见船的发动机的声音越来越大,一个人踩在松针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一个大声咕噜的人走了出去,又走了回来,他的声音很急促,带着某种口音。

    “你在那儿发现了什么,查理?”

    “噢,什么也没发现。”查理咕咕地说,“他在那儿抽烟,什么也没做。夏天过来避暑的游客而已,哈哈。”

    “他看见尸体了吗?”

    “没看见。”查理说。我琢磨着他为什么撒谎。

    “那好,我们走吧。”

    “啊,太糟糕了。”查理说,“太糟糕了。”压在我身上的重物没了,那些坚硬的煤块从我背上没了。“太糟糕了。”查理又说了一遍,“但必须这样做。”

    这次他不是愚弄我,他用枪重重地敲在我头上。过来看看,我会让你摸摸我头上的肿块,我有好几块呢。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了,我跪在地上哀鸣。我一只脚挪在地上,缓缓站了起来。我用手背擦了擦脸,又挪了挪另一只脚放在地上,仿佛从一个洞里爬了出来。

    太阳下山了,我前方的湖面不再波光粼粼,却在月光的映照下,洒上了一层银辉。我的右边是那棵倒下的大树。他们把尸体移走了。我小小翼翼地朝树移过去,用手轻轻地摩擦我的头,脑袋肿了起来,但是没有在流血。我停了下来,回头看我的帽子,突然记起来我把帽子留在了车上。

    我围着树走了一圈。月光明亮,只有在山上或者沙漠里才能看见这么明亮的月光。此刻,你基本上可以看清地上没有尸体,树下也没有枪,更没有蚂蚁在枪上爬来爬去。地面平滑,有点倾斜。

    我站在那里静心倾听,唯一听到的是我脑袋里面血液冲击的声音,唯一感受到的是我的脑袋在剧烈地疼痛。接着我突然想起伸手去摸我的枪,枪还在那儿。然后我伸手去摸我的钱包,钱包也还在那儿。我抽出我的钱包看了看钱包里的钱,一个子也没少。

    我转身艰难地走回车旁。现在我只想回到宾馆,喝上几杯,然后躺下来休息。我想着过后再见查理,绝不是现在。我最先想做的就是躺一会儿,我可还在长个子,需要休息。

    我上了车,开动车子,在柔软的地面上兜着风,接着开回了那条土路,沿着那条路上了高速公路,路上没有遇到一辆车。路旁舞厅仍在热火朝天地放着音乐,那个声音沙哑的歌手唱着《我再也不会笑了》。

    上了高速公路,我打开车灯,开回村子里。从码头回街区的途中有一间松木造的简陋房子,只有一间屋子,玻璃门后面亮着一盏没有任何装饰的灯,门外挂着当地的法律法规。

    我把车子停在街道另一边,坐了几分钟,眼睛到处查探那间简陋的小屋。屋里有一个光头男人坐在一张旋转椅上,椅子旁放着一张可以合盖的办公桌。我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思考了会儿又把门关上了,发动车子开走了。

    不管怎样,我有一百美金可以赚。

    3

    从村子里出来后,我开了两英里,经过面包店,上了往彪马湖去的一条新柏油路。途经几个营地,我看见男生夏令营的棕色帐篷之间悬挂着一盏盏灯,那些男生在一个大帐篷里洗着餐具,时不时传来餐具碰撞的叮当声。沿着这条路再往前开一会儿,便看见了水湾和一条分岔的土路。土路车辙斑驳,到处坑坑洼洼,布满了凹凸不平的石头,路旁树枝横生,车子勉强才能开过去。又经过了几间亮着灯的木屋,这些老旧的木屋是用松木建成的,还悬挂着没有剥落的树皮。再往前开变得愈加空旷,过了一会儿,一幢矗立在峭壁边的大木屋出现在我眼前。木屋顶上有两个烟囱,外面围着粗木做的栅栏,栅栏外面是双车库。靠近湖的那边有一条长长的门廊,阶梯直接延伸到水面。窗户透着灯光,我倾斜车头灯,看见钉在一棵树上的模板上写着“鲍德温”,对了,这就是莱西家。

    车库敞开着,里面停着一辆小轿车。我站了一会儿,接着走进了车库,摸了摸车的排气管,排气管是冷的。穿过一座木门,走上了一条石头路,石头路通向那条长长的门廊。我走到门口,门正好开着。一个高个子的女人站在门口,灯光映照在她的身上。一只毛发柔顺的小狗从她身后跑了出来,从阶梯上滚了下来,它的两个前爪撞在了我的胸口,接着跳到了地上,转着圈发出欢呼的声响。

    “下来,雪莉!”门口的女人喊着,“趴下!雪莉是不是很有趣?有趣的小狗。它有一半狼的血统。”

    雪莉跑回了屋子。我问道:“您是莱西夫人吗?我是埃文斯,我一个小时前打过电话给您。”

    “对,我是莱西夫人。”她回答,“我丈夫还没回来。我……嗯,要不请先进来?”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是疏离,仿佛从云雾中飘来一样。

    我进来后,她把我身后的门关上,站在那儿打量着我,微耸了一下肩,然后坐在了一张藤条椅上,我坐在了另一张相似的椅子上。雪莉不知道从哪里又冒了出来,跳到我的大腿上,用它干净的舌头舔着我的鼻头,又跳了下去。雪莉是一只灰色的小狗,有一条长长的柔软的尾巴,鼻子很灵敏。

    莱西家的房间很长,有许多窗户,窗帘并不怎么新。墙上有一个很大的壁炉,地面铺着印度地毯,房内有两张书桌,上面装饰的印花棉布已经褪色了,还有其他一些藤条家具,看起来不怎么舒适。墙面装饰着一些鹿角,有一对鹿角有六个结。

    “福瑞德还没回家。”莱西夫人又重复了一遍,“我不知道什么事缠住了他。”

    我点了点头。莱西夫人的脸色苍白,面部肌肉紧绷着,她黑色的头发有些凌乱。她上身穿着一件双排扣的绯红色外套,纽扣是铜的,下身穿着一条灰色的法兰绒休闲裤,光着脚穿着一双猪皮革木底凉鞋,脖子上戴着一串混浊不清的琥珀项链,头上戴着旧玫瑰材质的发带。莱西夫人三十来岁,现在让她学习如何装扮自己为时已晚。

    “你找我丈夫是为了生意上的事?”

    “是的,他写信让我过来,住在印第安角宾馆,电话联系他。”

    “噢……住在印第安角宾馆。”她接话道,仿佛那意味着什么。她跷起了二郎腿,好像又不喜欢那样,又把脚放了下来。她身体前倾,用手托着下巴。“您是做哪一行,埃文斯先生?”

    “我是个私家侦探。”

    “这件事……这件事是跟钱有关吗?”莱西夫人迅速地问。

    我点了点头。这样回答似乎比较安全。通常我处理的事是跟钱有关,不管怎样,都跟我口袋里的一百美金有关。

    “当然。”莱西夫人说,“很正常。你要不要来点喝的?”

    “好,非常感谢。”

    她走到一个木质的小吧台前,拿了两杯酒回来。我们喝着酒,越过杯沿看向彼此。

    “印第安角宾馆。”她说,“刚来这儿时,我和福瑞德在那儿住了两晚,我们的木屋打扫干净后才搬进来,我们买下这幢木屋之前,这儿空置了两年,很脏。”

    “我想也是。”我附和说。

    “你说我丈夫给你写了信?”她此刻看着她的酒杯,“我想他告诉你这件事了。”

    我递给她一支烟,她准备伸手去拿,然后又摇了摇头,把手放在膝上,捻着手。她仔仔细细地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

    “他有些说得含混不清。”我说,“有几点是这样。”

    她坚定地看着我,我也坚定地看着她。我轻轻地对着酒杯哈气,直到杯沿变得模糊。

    “嗯,我认为,对于这件事我们没必要神秘兮兮的。”她说,“事实上,我比福瑞德以为的知道得多,比如说,他不知道我看了那封信。”

    “他寄给我的那封?”

    “不是,是从洛杉矶寄过来的那封,里面有一份对十美元钞票的鉴定报告。”

    “你是怎么看到的?”我问道。

    她扑哧笑了,但其实并无笑点可言。“福瑞德太神神秘秘了,对女人太神秘可不是什么正确的选择。福瑞德去卫生间的时候,我偷看了一眼他的信。那封信是我从他口袋里拿出来的。”

    我点了点头,又喝了点酒。我附和道:“嗯哼。”既然我还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这样应对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但是你怎么知道那封信就在他的口袋里呢?”

    “他从邮局取了那封信,那个时候我跟他在一起。”她又笑了,这次好像有点意思了。“我看见里面有一张钞票,信是从洛杉矶寄过来的。我还知道我之前给一位这方面的专家朋友寄过一张钞票。所以,我当然知道这封信里是鉴定报告,事实也是。”

    “这么看来,福瑞德的保密工作做得不怎么好啊。”我说,“信上说些什么?”

    她的脸颊有些泛红。“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告诉你,我甚至不知道你是不是一个侦探,你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叫埃文斯。”

    “嗯,这个很好解决。”我边说边证明给她看。再次坐下来时,那条小狗跑过来嗅我的裤脚。我弯下腰拍着它的头,沾上了一手的口水。

    “信上说,那张钞票做得天衣无缝,特别是纸张近乎完美。但在显微镜的比较下注册号还是有一点细微的区别。那是什么意思?”

    “那个意思是他寄过去的钞票不是政府方面制造的,还有其他什么不对吗?”

    “有,那张钞票放在黑色灯光下,不管什么样的黑色灯光,墨水成分都会出现细微的差别。但是信上还说光在裸眼下,这个假钞几乎天衣无缝,可以瞒过任何银行柜员的眼睛。”

    我点了点头。这件事可是出乎我的意料。“那封信是谁写的呢,莱西夫人?”

    “信上署着‘比尔’的签名,就写在一张普通的信纸上。我不知道写信人是谁。哦,还有,比尔说福瑞德应该马上将这个假钞上交给联邦的人,因为一旦这些假钞开始流通会造成很多麻烦。不过,如果福瑞德可以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他当然不会让假钞在市面上流通。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写信给你吧。”

    “嗯,不是,当然不是因为这个。”我说。当然我不过是瞎猜的,有可能什么都没猜对,就目前这点状况我还猜不到什么。

    她点了点头,好像我说得很有道理。

    “平常福瑞德这时候在干什么?”我问道。

    “打桥牌或者打扑克,他这几年都这样。他差不多每个下午都在体育俱乐部打桥牌,晚上又打很长时间的扑克。你看,像他这样的人根本没时间和假钞扯上关系,即使是通过最无意的方式。但总有人不相信这会是无意的。他有时也赌赛马,但只是为了好玩,他赌马赢了五百美元,放在我的鞋子里送给我做礼物。那是我们住在印第安角宾馆的时候。”

    我想冲到院子里大叫,捶捶自己的胸口释放废气。但是我所能做的就是坐在这里,摆出一副明智的样子,大口喝酒。酒很快被我喝完了,酒杯里的冰块发出孤独的碰撞声。莱西夫人又拿了一杯酒给我。我饮了一小口,深呼吸了一下问道:“如果这个假钞那么天衣无缝的话,福瑞德怎么知道这个钱会带来麻烦呢,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的眼睛睁大了一点。“噢……我懂。他当然不知道。但不止那一张,总共有五十张,全是十美元的钞票,崭新的。而且这些钱跟他之前放在鞋子里的那些不一样。”

    我琢磨着把头发扯下来会不会让我好受点。我想大概没有用——我的头太痛了。查理,好一个老查理!很好,查理,过一会儿我就去会会你。

    “听着。”我说,“是这样,莱西夫人。福瑞德没有告诉我关于鞋子的事。他经常把钱放在鞋子里吗?还是说这个钱比较特别,是他赌马赢的,马钉着马蹄铁?”

    “我跟你说过了那是他准备给我的惊喜。我穿鞋的时候自然会发现。”

    “哦。”我把我上嘴唇的皮咬了半英寸下来,“但是你没有发现那些钱?”

    “我让女服务员把鞋送到村里的修鞋匠那儿去加厚鞋底,我都没往里看,我怎么发现。我也不知道福瑞德往里面放了东西。”

    事情终于有点头绪了,我仿佛看见了一线希望之光,但是那光线很遥远,而且来得很缓慢,那希望之光非常柔弱,只有萤火虫的一半光芒。

    我说:“福瑞德不知道你让女服务员把鞋拿去修鞋匠那儿了。那后来呢?”

    “嗯,格特鲁德,那个女服务员的名字,她说她也没有发现鞋子里的钱。福瑞德知道之后问了她,他去了鞋匠铺,鞋匠还没有开始修我的鞋,那卷钱仍然塞在鞋头里。于是福瑞德大笑着把钱取了出来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他给了鞋匠五美元,因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喝完了第二杯酒,身体向后靠着。“我现在明白了。后来福瑞德把那卷钱拿出来检查的时候,他发现不是之前他的钱了,全变成一张张崭新的十美元了。但之前他的钱可能是面值不同,新旧不一。”

    她似乎很惊讶我能把这些内容推理出来,我在想她以为福瑞德写了一封多长的信给我。我说道:“后来福瑞德不得不认为别人把他的钱换掉肯定是有原因的,于是他琢磨出了一个原因,寄了一张十美元给朋友做鉴定。寄回来的鉴定报告上说这钱是伪造的,但伪造得天衣无缝。他在宾馆问了谁?”

    “我想,除了格特鲁德就没别人了。他不想挑起什么事。我想他就写信告诉了你。”

    我捻灭了手中的烟,透过敞开的前窗看着洒满月光的湖面,一艘快艇闪着明亮的白色前灯,轰隆隆地驶过水面,消失在森林后面。

    我收回视线看向莱西夫人,她坐在那儿,用她瘦弱的手托着下巴。她的眼睛似乎也看向了远方。

    “我希望福瑞德能够回来。”她说。

    “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他和一个叫弗兰克·路德斯的男人出去了,路德斯住在森林俱乐部,就在湖那边的尽头。福瑞德说他在俱乐部拥有股份。不久前,我给路德斯先生打了电话,他说福瑞德和他搭便车去了镇上,在邮局下了车。我一直等着福瑞德打电话回来叫我开车去接他。他已经出门好几个小时了。”

    “可能有人在森林俱乐部玩牌,福瑞德去了那里。”

    她点了点头。“但是他通常会电话联系我。”

    我盯着地板看了会儿,尽量让自己感觉靠得住一点。然后,我站起身来。“我想我该回宾馆了。我会一直在那儿,随时恭候您的电话。我想我在哪个地方碰见莱西先生了。他是不是身材粗壮,约莫四十五岁,有些秃顶,嘴上留着一撮胡子?”

    她和我一起走到门边。“是的。”她说,“那就是福瑞德,正是。”

    她把雪莉关在屋内,她独自一人望着我走到车旁、开车离开。天哪,她看起来好孤独。

    4

    敲门声响起时,我正躺在床上,手里晃着一根烟,琢磨着我为什么要卷入这场风波。我说了声请进,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服务员手里拿着几条毛巾走了进来。她发色暗红,脸庞小巧,妆容精致,四肢修长。她道了声打扰便把毛巾挂在毛巾架上,出门前她侧身看了我一眼,浓密的睫毛扑闪扑闪的。

    我随口说了声:“你好啊,格特鲁德。”天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

    她停住了脚步,脑袋转了过来,嘴角正要上扬。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只知道有一个女服务员叫格特鲁德。我想找她说些话。”

    她倚靠在门框上,手臂上搭着毛巾。她的眼神有些慵懒。“嗯?”

    “你是常住在这儿,还是只是夏天在这边待一段时间?”我问道。

    她的嘴唇微张。“我得说我不是住在这儿。和那些山村怪人住在这儿?我可不会。”

    “一切都还好吗?”

    她点了点头。“我不需要任何陪伴,先生。”她像是在胡说八道。

    我盯着她看了一分钟,然后说道:“说一下有个人把钱放在鞋子里的事。”

    “你是谁?”她冷冷地问道。

    “我叫埃文斯,洛杉矶的一名私人侦探。”我明智地朝她露齿微笑。

    她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僵硬,拿毛巾的那只手紧紧拽住拳头,指甲在衣服上刮来刮去。她从门口走了过来,坐在了墙边一张背靠直椅上。她的眼神里透出不耐烦。

    “一个条子。”格特鲁德吸了一口气,“所以呢?”

    “你不知道吗?”

    “我只听说莱西夫人把钱放在了一双要拿去加鞋底的鞋里面,是我把她的鞋送去鞋匠那儿的。鞋匠没偷她的钱,我也没有。她已经把钱拿回去了,不是吗?”

    “你不怎么喜欢警察,对吗?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你。”我说道。

    她的脸僵住了。“听着,条子。我找了份工作,而且干得很努力,我不需要任何警察的帮助,我也不欠任何人一分钱。”

    “当然。”我说道,“你从房间取了鞋后,直接拿着去了鞋匠那儿吗?”

    她不耐烦地点了点头。

    “路上也没有停留?”

    “我为什么要停?”

    “我当时不在。不然我也不会问了。”

    “好吧,我中间没有停下来。只是告诉了韦伯一声,我要出去给客人办事。”

    “韦伯先生是谁?”

    “他是酒店助理,经常在楼下餐厅待着。”

    “是那个个子高高的、脸色苍白、把所有赛马结果都写下来的男人吗?”

    她点了点头。“那应该就是他。”

    “我明白了。”我边说边划燃了一根火柴,点了一支烟,透过烟雾我看着她。“非常感谢你。”我说。

    她站起身,走到门边开了门。“我觉得我没见过你。”她说着转头看着我。

    “我们很多人你肯定没见过。”我说。

    她脸颊泛红,站在那里盯着我看。

    “你们宾馆总是这么晚换毛巾吗?”我问道,只是为了找些话说。

    “你很聪明,不是吗?”

    “嗯,我尽量给人留下聪明的印象。”我满脸谦虚地傻笑道。

    “不过效果可不怎么样。”她说道,突然有了一丝非常重的口音。

    “在你拿了那双鞋后,除了你还有谁碰过那双鞋吗?”

    “没有。我跟你说过了,我只停下来告诉韦伯先生……”话说了一半,她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会儿。“我去给韦伯先生倒了一杯咖啡。”她继续说道。“我把鞋子放在他桌上的现金出纳机旁边。我怎么知道有没有人碰过那双鞋?他们不是已经把钱拿回去了吗,这有什么影响吗?”

    “嗯,我见你急着不要让我问下去了。跟我说说韦伯那个人吧。他在这家宾馆待了很久了吗?”

    “很久了。”她满脸嫌弃地说,“女生不会想和他走太近,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说韦伯先生。”

    “嗯,见鬼去吧韦伯先生——如果你明白我说什么的话。”

    “你说话别人经常不理解吗?”

    她的脸又红了。“顺便说一句。”格特鲁德说,“去死吧你。”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说。

    她打开门,对着我半嗔半笑,然后迅速走了出去。

    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我没有听见她在其他人的门口停下。我看了看表,已经过了九点半了。

    有人踏着重重的脚步声出现在走廊上。他进了我隔壁的房间,“砰”的一声把房门关上了。那个人开始咳嗽,把鞋子踢得到处都是。一个体积巨大的人砰地倒在弹簧床上,开始在床上弹来弹去。五分钟过后,他又爬了起来。一双大脚光着嗵嗵地走在地上,接着传来瓶子和玻璃杯碰撞的声音。那个男人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随后又躺在了床上,几乎马上传来了呼噜声。

    除了隔壁的嘈杂声,楼下餐厅和酒吧也传来混乱的喧嚣声,在这个山中度假区,你可享受不到什么宁静。高速快艇在湖上行驶轰鸣,舞厅音乐此起彼伏,汽车喇叭不时按响,射击场上22毫米口径枪支的射击声不断响起,主干道上小孩子对着彼此大声嘶喊。

    实在太“安静”了,以至于我都没听见自己房间的门开了。等我注意到的时候,房门已经半开了。一个男人静悄悄地走了进来,他把门半掩着,朝屋里走了几步,站在那里看着我。这个人个子高高的,身材干瘦,皮肤苍白,一言不发,他的眼睛里透出恐吓的气息。

    “好了,哥们儿。”他说,“拿出来给我看看。”

    我翻了个身坐了起来。我打了个哈欠。“看什么?”

    “对讲机。”

    “什么对讲机?”

    “赶快,聪明人。拿出对讲机,不要以为对讲机在你那儿,你就可以问些没有用的问题。”

    “哦,那个。”我冷笑着说道,“我没有什么对讲机,韦伯先生。”

    “是吗,那很好。”韦伯先生说。他穿过房间朝我走来,长长的手臂来回摆动。走到距离我只有三英尺以外时,他身体微微前倾,突然移动了一下。一个巴掌重重地甩在我脸上。我整个脑袋都震动了,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

    “就为了个对讲机。”我说,“今晚你就没去看电影。”

    他的脸变得扭曲,露出嘲讽的表情。他举起右拳,半天也没出拳,我差不多都有时间跑出去买个接球面具先戴上了。我从他拳头底下钻过去,用枪指着他的肚子。我说:“把手举起来,快。”

    他又咕哝了一会儿,眼神迷离,手却没动。我围着他走了一圈,然后朝门边走去。他慢慢转过身,看着我。我说:“等我把门关上,然后我们说说鞋子里的钱的那桩事,或者说‘偷天换日’那件事。”

    “见鬼去吧。”他骂道。

    “非常漂亮的反击。”我说,“充满创意哦。”我往门边走抓住了门把手,眼睛一直盯着他,身后传来木门关上嘎吱嘎吱的声音。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一块巨大的又重又硬又结实的混凝土砖猛地砸在我的下巴侧面。我被拍得天旋地转、眼冒金星,远远摔出了老远,仿佛过了几千年后我的背部撞上了某个行星才停下来。我头晕目眩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脚。

    这双脚胡乱地摆着,腿的方向朝向我,两条腿呈外八字在地板上张开着。一只手无力地搭在上面,不远处躺着一把手枪。我动了动其中一只脚,惊讶地发现那竟然是我自己的脚。那只手无力地抽搐着,机械地伸过去够那把手枪,可惜并没有碰到,又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抓到了光滑的枪柄。我把枪举了起来,仿佛有人绑了千斤巨石在上面,但不管怎样,我还是举起来了。我四处张望,房间寂静无人,随后,我双眼直直地盯着紧闭的房门,稍稍挪动了下身体,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头疼脑涨,下巴也剧痛着。我把枪又向上举了举,然后放了下来。去他的,我把枪举起来究竟为了什么,房间空无一人,所有来客都已离去。天花板的吊灯发出刺眼的光芒,照射着空荡荡的房间。我动了动,疼痛更加剧烈,我弯下一条腿,单膝跪地。我再次拿起那把枪,起身的时候,嘴里不断呻吟,嘴里几乎全是灰尘的味道。

    “啊,太糟糕了。”我大声说,“太糟糕了,必须这样。好吧,查理,我要见到你了。”

    我的身子晃了晃,就像一个醉了三天三夜的酒鬼一样,头晕目眩。我缓慢地转动身体,将房间扫视了一遍。一个男人以祷告的姿势跪在床边,身体向前靠在床上,手臂向下垂着,脑袋斜靠在左肩上。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正装,头发也是灰金色。

    他看上去很是舒适,插在他左侧肩胛骨上粗糙的猎刀鹿角刀柄似乎丝毫没有影响他。

    我走过去,弯下腰察看那人的脸,那竟是韦伯先生,可怜的韦伯先生!从猎刀插入的那个地方一直到他的夹克底下是一道长长的暗红血印。

    那可不是红药水。

    我找到了我的帽子,小心翼翼地戴在头上,把枪放进了口袋里,艰难地走到门口。我转动钥匙打开门,关上了灯,走了出去,反手关上了背后的门,把钥匙也扔进了口袋里。

    我穿过安静的走廊,下楼进了办公室。一个年老的夜班收银员坐在桌子后面看着报纸,满脸倦容,他甚至都不抬头看我一眼。我朝门廊那边的餐厅看了一眼,还是那群人在吧台前,喧嚣吵闹,那个乡村交响乐团依然在角落里为了营生卖力演出。吸烟的那个家伙和长着约翰·路易斯一样眉毛的家伙正在收银机那儿忙活,生意似乎不错的样子。几对男女在舞池中央翩翩起舞,越过对方的肩膀,举着一杯红酒。

    5

    我从酒店大门走了出去,左转沿着街道往停车的地方走去,但是没走多久就停下,又转身回了酒店大堂。我倚靠在柜台,向服务生打听道:“我能和那个叫格特鲁德的女侍者说几句话吗?”

    他透过眼镜看着我,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

    “她九点半走了,回家了。”

    “她住哪儿?”

    这次他盯着我看没有眨眼。

    “我觉得您可能有了不该有的想法。”

    “就算我有,也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摸着下巴,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我一番。“有什么问题吗?”

    “我是来自洛杉矶的一名侦探,如果别人配合的话,我工作一般不会搞出什么动静来。”

    “你最好去找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酒店的经理。”

    “听着,朋友,这地方很小,我只消去喝酒吃饭的地方打听一下,马上就能弄到格特鲁德的消息,我随便就能编个理由,相信我,我能打听出来的。你告诉我可以帮我节约一点点时间,有可能顺便防止有人受伤,可不会是轻伤哦。”

    他耸了耸肩。“让我看看你的证件,您是?”

    “埃文斯。”我把证件拿给他看了。

    他看完我的证件之后还盯着看了老久,然后才把钱包递给我,继续盯着自己的指尖看。

    “我想她在白水寨。”

    “格特鲁德姓什么?”

    “史密斯。”服务员回答道,他那老于世故、满面倦容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那种笑容往往出现在见识过太多世面的人的脸上。

    我跟他道了谢,再次出了酒店上了人行道,走了半条街的路后进了一家吵闹的小酒吧,点了一杯酒。一个三人组合的管弦乐队正在酒店后方的微型舞台上演奏,舞台前方是一个小小的舞池。眼神迷离的几对舞伴在舞池中央慢悠悠地晃着,脚跟几乎不离地面,嘴巴张着,表情茫然。

    我喝了一杯黑麦威士忌,顺便询问了一下男侍应白水寨的位置。他告诉我白水寨在镇子的最东边,往回走半条街,从加油站的那条路可以过去。

    我出了酒吧取了车,开着车穿过村子找到了那条路。淡蓝色的霓虹标志有一个箭头指示着方向。白水寨是山坡上的一片棚屋群,正前方是栋办公楼。我在办公楼前面停下了。这里的居民坐在自家小小的门廊前听着便携收音机。这里的夜晚宁静惬意。办公室门前有一个门铃。

    我按了门铃,一个穿着宽松长裤的女孩给我开了门。她告诉我史密斯小姐和霍夫曼小姐的住所独自位于一角,因为年轻女孩睡得晚,而且不想被打扰。当然,现在是旅游旺季,到处都有点吵闹。但是他们住的木屋——温馨小舍——很是宁静,位于山后面,往左边去就是了,很容易找到。她还问我是不是她们的朋友。

    我告诉她我是史密斯小姐的祖父,谢过她之后,我出了办公楼,径直穿过了木屋群中间的山坡,走到了山后面的松树林的边缘地带。这里有一堆长长的木柴,每一块空地上都有一幢小木屋。左边的一栋木屋前停着一辆跑车,车灯模糊昏暗。一个个子高高的金发少女正把行李箱放进后备厢里。她的头发用一条蓝色的手绢系着,身上穿的毛衣和裤子也是蓝色的,可能因为光线太暗,看起来都像是蓝色。她身后的木屋亮着灯,屋顶上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温馨小舍。

    金发少女没关后备厢,走回了木屋。暗淡的灯光透过开着的门投射出来。我轻手轻脚地上了台阶,跟着进了屋内。格特鲁德猛地将床上的行李箱合上。那个金发少女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但听声音她应该是去了厨房,她们住的是一栋小小的白色木屋。

    我没发出什么噪音。格特鲁德关上了行李箱,拎起来准备拿上出门。那个时候她才看见我。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拎着行李箱呆呆地站在那里。她张着嘴,回头迅速地用德语说了一句:“安娜,小心!”

    厨房里的杂音瞬间停了下来,我和格特鲁德互相对视。

    “要走?”我开口问道。

    她舔了舔嘴唇:“要拦着我吗,条子?”

    “我可没这么想。你为什么要离开?”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这里海拔太高了,我神经紧张。”

    “这个决定很突然,不是吗?”

    “这难道也违法了?”

    “我没这么说。你害怕韦伯,不是吗?”

    她没有回答我。她的目光看向我身后,这是老掉牙的套路了,我幸好没放在心上。我身后的木门紧闭着。我转过身发现那个金发少女在我身后,她手里握着一把枪。她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她身材高大,看起来非常强壮。

    “这人是谁?”她问道,声音缓慢低沉,像极了男人的声音。

    “洛杉矶的一个条子。”格特鲁德回答说。

    “那么。”安娜说,“他来干吗?”

    “我不知道。”格特鲁德说,“我觉得他不像是个侦探,他看起来太弱了。”

    “那么。”安娜边说边往旁边移动,移到了离门远的地方,手里的枪一直对着我。她拿枪的样子没有丝毫紧张。“你想干吗?”她声音嘶哑地问我。

    “我什么都想知道。”我回答说,“你们为什么要离开?”

    “这已经解释过了。”金发少女淡定地回答,“我们离开是因为海拔太高,格特鲁德觉得不舒服。”

    “你们俩都在印第安角宾馆上班?”

    金发女孩说:“这不重要。”

    “去你的。”格特鲁德突然说,“是的,今晚之前我们都在印第安角宾馆工作,现在我们要走了,有什么意见吗?”

    “我们这是在浪费时间。”金发少女说,“去看看他身上有没有枪。”格特鲁德放下手中的行李箱,在我身上搜了个遍。我找到了我身上的枪,大方地让她拿走了。格特鲁德站在那儿对着我的枪看,脸色苍白,表情慌张。金发少女吩咐她说:“把枪放在外面,行李箱放进车里。发动车子等着我。”

    格特鲁德又把行李箱拎了起来,绕过我身旁走向了门。

    “你们跑不了多远的。”我说道,“他们会提前打电话,然后在半路拦住你们。这里只有两条路可以出去,而且非常容易封锁。”

    金发少女挑了挑她精致的茶色眉毛。“为什么有人要拦截我们?”

    “噢,你为什么举着一把枪?”

    “我不知道你是谁。”金发少女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吧,格特鲁德。”

    格特鲁德打开了门,回头看了我一眼,动了动嘴唇。“听我声劝,侦探,趁现在你还能脱身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她平静地说道。

    “你们谁见过那把猎刀?”

    她们快速地瞥了对方一眼,然后看着我。格特鲁德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没有愧疚之意。“我走了。”格特鲁德说,“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好吧。”我说,“我知道你想不起来了。还有一个问题:你拿鞋子出去那天,你给韦伯先生倒咖啡用了多长时间?”

    “你这是在浪费时间,格特鲁德。”金发少女不耐烦地催道,不过语气还是慢条斯理的。她看起来倒不像一个急躁的人。

    格特鲁德没有理会她,她的眼睛看起来陷入了沉思。“就是给他倒一杯咖啡那么长的时间。”

    “可是餐厅就有咖啡。”

    “餐厅的咖啡不新鲜了。我去厨房给他倒的,我还给他拿了点烤面包片。”

    “五分钟?”

    格特鲁德点了点头。“大约五分钟。”

    “当时在餐厅韦伯旁边还有其他人吗?”格特鲁德坚定地看着我。“那个时间点了我觉得应该没人了。我不确定,也许有人晚餐吃得晚。”

    “非常感谢。”我说道,“小心点把枪放在门廊上,不要扔。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把里面的子弹弄出来,反正我没打算开枪。”

    格特鲁德浅浅地笑了笑,她用拿着枪的那只手开了门,出去了。我听见她下了楼梯,接着又听见后备厢“砰”的一下关上了,随后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马达嗡嗡地响着。

    金发少女移到门边抽出钥匙插在外面。“我不在乎对谁开枪。”她说道,“但是不得已时我才会那样做,不要逼我。”

    她关上门,转动钥匙锁上了门,从门廊走了下去。随后传来车门猛地关上的声音,马达发动了,轮胎摩擦着地面,沙沙地响着,从木屋的空地之间开了下去。后来,收音机的杂音就把汽车的声音盖住了。

    我站在那里环视了一遍温馨小舍,过了一会儿走了进去,东西都好好摆在那里。垃圾桶里还装着垃圾,咖啡杯没有洗,平底锅全是面粉。房间里面一份文件也没有,没人在这儿写下自己的个人故事。

    后门也锁上了,这边离营地比较远,被浓密的树林覆盖在黑暗之中。我推了推门,弯下腰察看门锁,是一把直直的螺栓锁。我把窗户推开了,钉在窗户上的铁丝网抵住了外面的墙。我又走回门边,肩膀用力地撞了上去,门纹丝不动,我的脑袋却撞得冒火花了。我伸手去摸口袋,口袋里连片破烂钥匙都没有,真是恶心到自己了。

    我从厨房的抽屉找来开瓶器,用力在角落里捣鼓那松动的铁丝网,试图把它弄回来。我爬到水池上站起来,伸手去够外面的门,四处摸索。钥匙就在门上,我转动门锁打开门,终于走了出去。接着我又回到屋子把灯关了,我的手枪躺在小金属柱子后面的门廊前门,我捡起手枪放在腋下,然后下山回到我停车的地方。

    6

    门边摆着一张木质柜台,角落里有一个炉膛突出的火炉,墙上挂着一幅这片区域的蓝色路线图,地图很大,还有一张边角蜷曲的日历。柜台散放着一堆积满灰尘的文件夹,一支生锈的钢笔、一瓶墨水和一顶曾被某人湿透的牛仔帽。

    柜台后面有一张老旧的金橡木材质的翻盖书桌,一个男人坐在桌前,他的脚边放着一个高高的生锈的铜痰盂。他身材魁梧、气质冷静,斜靠在椅子上,一双汗毛稀少的大手放在肚子上。他脚穿白色袜子和一双磨损严重的棕色军靴,下身穿着棕色水洗长裤,外面套着褪了色的背带装,里面穿着卡其色衬衣,扣子一直系到了脖子上。他的头发是灰棕色的,但两鬓已经发白。他的左胸前戴着勋章,朝左边侧身坐着,右边后面口袋里有一把45毫米口径的手枪,手枪外面套着棕色的皮套。

    他耳朵大大的,目光友善,像只松鼠般警惕地环顾四周,但没有那么紧张。我倚靠在柜台上盯着他看,他对我点了点头,把半杯褐色液体倒在了痰盂里。我点了支烟,到处看看有没有地方把火柴棍扔了。

    “扔在地板上吧。”他说道,“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孩子?”

    我把火柴扔在了地上,抬起下巴对着墙上的地图。“我在找这片区域的地图,有时候商会会派发地图,但是我想您这儿应该不是商会。”

    “我们本来也是有的。”老人说,“几年前我们也有一堆地区地图,不过现在没了。我听说邮局旁的照相馆主人西德·杨有,他是这里的法官,也是照相馆的主人。他给大家派发地图是为了告诉他们哪里可以抽烟,哪里不可以。我们这曾发生过大火灾,我们墙上的那幅地图就是他提供的。很荣幸能为你服务,我们的目标是让游客宾至如归。”

    他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又倒了一杯果汁。

    “您贵姓?”他问道。

    “埃文斯。您是这儿的警察吗?”

    “是的,我是彪马区的治安官,也是圣博多的副警长。我们这儿的警察就是我和西德·杨,我姓巴伦。我以前在洛杉矶的消防局待了十八年,来这儿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这地方宁静惬意,你上这儿来因公出差?”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又倒掉饮料,但他真的又那么做了。他倒进去的时候,痰盂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因公出差?”我问道。

    这个大个子把一只手从他的肚子上拿了下来,伸了一根手指到衣领里,想把它弄松一点儿。“对,因公出差。”他慢条斯理地说道,“意思是,你有持枪许可证吧?”

    “见鬼,有这么明显?”

    “这要看对方在观察什么咯。”他边说边把脚放在了地上,“我们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他站起了身,走到柜台旁。我把自己的钱包打开摆到柜台上,这样他能够隔着透明胶片查看我执照的影印件。我把洛杉矶警长发放的持枪许可证抽了出来,放在执照的旁边。

    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我最后还是核对一下序号。”他说。

    我把枪拿出来放在他的手旁,他把枪拿了起来核对号码。“我看见你有三把枪的许可证,我希望你不要同时带三把枪。枪不错,孩子,不过没我的射击力量大。”他从屁股后面掏出他的加农枪摆在桌上,那是一把前沿式柯尔特自动手枪,举起来差不多得有行李箱那么重。他拿起来掂了掂,往空中一抛,接住它转了个圈,然后放进了后面的口袋。他把我38毫米口径的手枪推了回来。

    “上这儿来是因公出差,埃文斯先生?”

    “我不确定。我之前接到了一个电话,但是我现在还没和他取得联系,是个机密事件。”

    他点了点头,眼神若有所思,比之前更加深邃、更加冷酷。

    “我现在在印第安角宾馆落脚。”我说。

    “我不是想打探你的事情,孩子。”他说道,“我们这儿也不是一直很太平,夏天偶尔也会有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有时会有一些调皮的还会骑着摩托车闯进别人家睡个觉偷些食物,但没发生过什么真正的犯罪事件。这片山区没有什么强大的犯罪诱因,山里的人性情安宁。”

    “是吗。”我说道,“不对,并非如此。”

    他身体前倾,注视着我的双眼。

    “就现在。”我说,“你们这儿就有一起谋杀案。”

    他脸上的表情没有多大的变化,他仔仔细细地扫视了一遍我的脸。他拿起帽子戴在后脑勺上。

    “那是怎么回事,孩子?”他冷静地问道。

    “村子东边,往舞厅过去一点的地方,一个男人被击毙了,子弹从心脏穿过去了,他躺在一棵倒下的大树旁。在我发现他之前,我在那儿抽了半小时烟。”

    “是这样吗?”他缓慢地说。“在斯比克?斯比克旅店过去?是那个地方吗?”

    “是的。”我答道。

    “你费了不少时间才决定告诉我,不是吗?”这时候他的眼神并不友善。

    “我震惊了。”我说,“我过了一段时间才厘清思绪。”

    他点了点头说:“我们一起去那边,开你的车。”

    “去那儿没什么用。”我说,“尸体已经被移走了。我发现尸体之后正准备回到我的车里,突然一个持枪的日本歹徒从灌木丛钻了出来把我打晕了,然后有几个人把尸体抬走了,他们上了船,现在已经不留一丝痕迹了。”

    警长走过去往痰盂里吐了一口唾沫,然后他又往火炉吐了一小口,好像在等火炉发出刺刺的声音,但现在是夏天,火炉是熄的。他转过身清了清喉咙说:“你最好先回家,躺在床上好好休息下。”他握紧了一只拳头。“我们的目标是夏天过来的游客在这里开心地度过他们的假期。”他双手都握紧拳头,用力地塞进裤子前面的浅口袋里。

    “好的。”我说。

    “我们这儿有日本的持枪歹徒。”警长含混不清地说,“我们得把这些人赶出去。”

    “我看你好像并不喜欢那起案件。”我说,“听听这起怎么样?一个名叫韦伯的男人不久前在印第安角宾馆被猎杀了,刀从他后背插进去,而且是在我的房间。有一个人用砖头把我拍晕了,我没看见他。我醒来时,韦伯已经被猎杀了。此前我和他正在谈话,韦伯是印第安角宾馆的收银员。”

    “你说这发生在你房间?”

    “是的。”

    “似乎。”巴伦意味深长地说,“你会给这里的镇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你也不喜欢这起案子?”

    他摇了摇头说:“是的,我都不喜欢。除非,你搬具尸体过来。”

    “尸体我没带着一起。”我说,“但是我可以跑过去给你搬来。”

    他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臂,我从未感受过如此大的握力。“我不想你如此理智,孩子。”巴伦说,“不过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今晚夜色不错。”

    “确实。”我说道,但是并没有移动,“我上这儿来找一个叫福瑞德·莱西的男人,他刚在保尔圣区买了幢木屋,叫鲍德温舍。恰好,我在斯比克区发现的那具尸体名字就叫福瑞德·莱西,我在他口袋里的驾驶证上得知了他的名字。还有很多细节,不过你应该不想知道这些细枝末节,不是吗?”

    “你跟我一起。”警长说,“去一趟印第安角宾馆。你有车?”

    我回答说有。

    “很好。”警长说,“我们不开你的车,但你得把车钥匙给我。”

    7

    那个男人眉毛浓密卷曲,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倚靠在门背上一言不发,看起来也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巴伦警长叉开腿坐在一张直背椅上,看着名叫曼西斯的医生检查尸体。我一个人站在角落里。那个医生骨瘦如柴,双眼凸出,面色泛黄,两颊长着醒目的红斑。他的手指都被雪茄熏黄了,整个人看起来不是很干净的样子。

    曼西斯边对着死人的头发吐烟圈,边把他的身体翻了一个个儿放在了床上。他试图表现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样子。猎刀已经从韦伯的背上拔出来了,就放在他的尸体旁边。那是一把宽刃短刀,往往装在皮质刀鞘内佩带在腰间,刀的护手大而结实,堵住了伤口,血没有流到刀柄上,刀刃上却全是血。

    “希尔斯·索巴克猎人特质2438号刀具。”警长看着这把刀说,“彪马湖周围不知道有多少把这样的刀,这种刀不好也不差。你怎么看呢,医生?”

    医生直起身拿出一块手帕,他对着手帕咳嗽,然后看着手帕,悲伤地摇摇头,点燃了另外一支雪茄。

    “看什么?”医生问。

    “死因,还有死亡时间。”

    “刚死不久。”医生说,“不超过两小时,他的身体还没开始僵硬。”

    “致命的是那把猎刀吗?”

    “别傻了,吉姆·巴伦。”

    “有很多起案子。”警长说,“死者被下毒了或其他原因致命,凶手会在死人身上插上一把刀转移视线。”

    “这样就聪明多了。”医生不怀好意地说,“这里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案子?”

    “我在这儿只遇到过一起谋杀案。”警长平静地说,“就是湖对岸的戴德·米查姆老人。他在谢地峡谷有栋简陋的小木屋。那段时间大家都没再见他出现,不过当时天气很冷,别人以为他窝在家里烤火休息。后来他一直没有露面,于是有人去敲了他家的门,发现木屋上了锁,所以他们以为老戴德下山过冬去了。后来下了一场大雪,他家的屋顶塌了。我们过去想帮他把屋顶用树胶修好以免他丢东西,但是我们发现戴德躺在床上,一把斧头插在他的后脑勺上。那年夏天他淘到了一点金子,我想应该是这个原因让他送了命,我们至今也没查出是谁干的。”

    “你想用我的救护车把他运过去吗?”医生拿着烟指了指床上。

    警长摇了摇头。“不用了,这是个贫困县,医生,我想用马运过去应该便宜点。”

    医生戴上帽子往门口走去,那个浓眉的男人给他让了道,医生开了门。“如果需要我为葬礼出钱,告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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