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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后记:漫长的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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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爸爸妈妈陪着他一起走远。门口来来往往的都是参加面试的考生和家长们,每个人都一脸焦灼与兴奋,支棱着耳朵探听其他人的来头和捕风捉影的消息。我抬起眼,望见一只通体幽蓝的长尾巴喜鹊落在枝头,正歪着脑袋打量着我们。

    这只喜鹊是怎么看待我们的?我一直想知道。

    ××拿到了保送生资格。我无比感谢他们班那位严厉古板的班主任,由于他硬性规定这群竞赛保送生也必须照旧每天来上课,我得以在高三的最后一学期时常见到××。

    我知道他喜欢穿哪件T恤,也发现了他搭配衣服的规律,小动作,走路的姿态,后脑勺儿的形状……估计比朱自清对他爸的背影都熟悉。

    那段时间,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掷硬币。我在文科班的好朋友是个非常活泼又非常害羞的女生,可以大声讲荤笑话,也可以在见到自己喜欢的男生时吓得连个屁都不敢放。食堂的饭那么难吃,我们照去不误,就为了在进入门口的时候可以玩这个掷硬币的游戏。

    她喜欢的人常在一楼出没,我喜欢的人常在二楼出没。我们需要用硬币正反面来决定今天去几楼吃饭。

    好友说:“这不是游戏,这是一场占卜。”我们听从上天的安排,好运气要省着点儿用,不能太任性,这样才能在关键的事情上心想事成。

    我们体贴地没有询问过彼此的“那个人”姓甚名谁,一直恬不知耻地用“你的honey(亲爱的)”和“我的honey”来称呼。我至今都很感谢这个游戏,让我心里那个不能说的××在安全的领域粉墨登场,被我尽情谈论,仿佛只要我乐意,他就真成了我的谁。

    高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高考之后的夏天,我意外地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妈妈的同事,女儿读文科,很不听话,希望我可以去和她女儿聊聊天,以身作则地“震撼”一下她。

    如果这事是我妈给我揽的,我肯定早就发飙了,但对方一说是××的妈妈热情推荐,高度赞赏,我就心花怒放了,立刻在电话这边狂点头,带得电话线也一晃一晃的。

    我记得自己和那个让她妈妈操碎了心的小姑娘一起坐在花坛边,她忽然问我:“你们学习好的人,也会偷偷谈恋爱吗?”

    我哭笑不得,点头说:“当然会,我周围许多人都谈过恋爱。”

    她继续问:“那你呢?”我摇头。

    小姑娘想了想,忽然兴奋起来:“至少有喜欢的人吧?”

    我点点头。

    “那他知道吗?”

    于是,当嫡系学姐把组织大学里第一场同乡迎新聚会的任务交给了我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做点儿什么了。对别的班级,我都只是通知一位领头人,再由他来向自己班的同学传达;但是到了××的班级,我居心叵测地从领头人手中将他们班那十几个新生的联络方式全部要了过来,一一通知,就是为了光明正大地要到××的手机号,亲自发上一条冠冕堂皇、无可指摘的短信,也把自己的姓名电话强行塞给他。

    当爱情和自尊心相遇的时候,我们总是居心叵测,妄图两全。

    几乎所有接到短信的同学都会回复我说:“谢谢你,需要我帮忙通知其他人吗?”

    只有他,回复的是:哦。

    哦。

    得到这个字的时候,我站在学校西门外,头顶上是炽烈的暮夏日光,烤得人心里发虚,一瞬间好像又听见我妈妈促狭的声音:“你喜欢他什么呢?”

    吃饭的那天,我略微打扮了一下。我这种面目平凡的姑娘打扮起来总是很尴尬,有一颗变美的心,却资质普通,又担心做得太过火,被所有人嘲笑不自量力。所以每每用心修饰过后,在别人眼里还是同一个样子。

    我没敢和他坐在同一张圆桌上,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我们高中这两届考上同所大学的人加在一起足足有60个,自我介绍一轮下来差不多就要散伙了。我一直远远地看着××,看平日冷若冰霜的他兴高采烈地和一个同系的师兄谈论,交换电话,请教选课秘诀……

    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站起来造作地自我介绍的当口儿。

    很久以后,我和他聊天说起自己刚入学时的窘境,明明左胳膊打着石膏却选了篮球课,简直是作死。他眉毛一扬——“你骨折过?”

    我点头,没有过多地解释。

    我那么显眼,毕业表彰时打着石膏,迎新晚餐时也打着石膏,所有人都围着我问:“你怎么了?”“要不要紧?”“哎呀,小心点儿”……我们距离最近的时候,两只肩膀之间只有十厘米,但是他从未看见过我。

    后来我们还是认识了,以一种非常平淡的方式。

    第一条短信是他发过来的,问我开学时的英语分级考试考了多少。我回答:“三级,你呢?”

    他说:“我也是。”顿了顿又发过来一条:“你也考了三级我就放心了,那咱们高中应该没有人考到四级。”

    我知道这只是一条没头没脑的、学霸跑来寻求安全感的短信,夸别人也夸了他自己。可能他已经打探过很多人,可能他只是客套。

    但我在课堂上几乎把手机屏幕都看裂了——这么说,他知道我还挺厉害的,怎么知道的?很早就知道吗?他是怎么看我的呢?他不是从不注意学习以外的事情吗?

    我小心翼翼地回复着他的信息,要热情,又不能发狂;要回应他的话,同时留出足够的尾巴让他继续回复我,防止谈话无疾而终……

    左手刚拆了石膏,还软软的,用不上力,可我还是右手记着笔记,用左手攥住手机,和他不咸不淡地聊了一条又一条,独自维持着一场艰难的对话。

    我并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女生,却可以在他选课有冲突发短信来求助的时候,顶着烈日跑去遥远的英语系教学楼帮他询问修改流程;可以在他挂掉我的电话、发来短信说“不喜欢打电话”的时候,费劲巴拉地编辑长长的短信撰写“改课攻略”;可以在他说自己感冒的时候,买一堆药送到男生宿舍楼收发室;可以在百度、Google(谷歌)还不甚发达的年代里,站在路边的信息岗亭里帮他查询从学校到北京站的换乘步骤——哦,当然还是用短信发送的。

    谢谢他,我的左手恢复得特别快。

    然而我们没有见面,我和他之间唯一的联结只有手机桌面上的信封图标。我没有主动约过他,不曾在夜里发信息没话找话,更没要求过他谢谢我。

    于是他也就真的没有谢过我,连一句客套的“请你吃饭吧”都没说过。

    不久后,徐静蕾的电影《当梦想照进现实》在我们学校的讲堂公映。我盯着海报上的这七个字,哭笑不得。

    我终于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给他:“你看电影吗?我请你。”

    他回复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找回破碎的自尊心:“算啦,不想看就直说,我就是看到海报了,随便问问。”

    他又回复:“又没说不看……”

    直到现在,我都很讨厌用一串句号代替省略号的人,包括偶尔为之的我自己。

    电影六点半开场,六点钟我从自习室走出来,发现外面下起了雨,立刻发短信问他:“你在宿舍?下雨了,记得带伞。”

    “那你呢?你有伞吗?”

    浇了半条江的水进去,仙人掌终于开花了。我止不住地傻笑,回复他:“没事,我跑过去就算了。”

    快说来接我!

    他说:“哦。”

    黑漆漆的环境里,这部电影不只难懂,更是让请客的我难堪。映后主创上台和大学生交流,我看着××说:“不听了,走吧。”

    他如蒙大赦。

    回宿舍的路上,我忽然问道:“你没有朋友吧?”

    ××很诚实地摇头,白皙乖巧的样子,让我对他的好感又回来了不少。

    过了几秒钟,他突然转头看着我:“现在你是我的朋友了……你是吧?”

    “为什么?”

    “否则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有点儿不好意思,“没人对我这么好过。”

    幸亏夜晚的树影遮住了我的表情,否则他一定会以为我扭曲的脸是中邪了。

    我为什么对你好,您缺心眼儿吗?

    终于走到了开阔处。月光下我看着他,悲壮地微笑道:“我这个人,天生热情。”

    半个月后,我在屈臣氏里买洗发水,接到他抱怨的短信:我给你申请的QQ号,你为什么从来不用?

    我少年时代没赶上QQ的热潮,作为资深装逼少女,凡是我们没赶上趟儿的事情,对外都要说成不屑于。但××还是强硬地给我申请了QQ,并勒令我用,不得不说心里有点儿甜蜜。

    我想逗逗他,便问道:“为什么一定要我用QQ,你想和我聊天?”

    五分钟后,我收到回答。

    “我要和你对英语答案。”

    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气得发抖,理智却告诉自己,××没有错。所有倾囊而出的热情与善意,都是我自发自愿的,为何要怪罪别人?

    但我没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习惯。我直接拨打他的电话,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被拒接。两个电话后我没有再联络他。一天后,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问起我买火车票的事情,我没有回复。

    夜里,他没头没脑地发来一条短信:“我就是一个可怕又自私的人,现在你知道了吧,离我远一点儿。”

    原来××并不傻。

    没有联络的两个月里,我加入了新社团,学着赶潮流烫头发买衣服,认识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学。大学生活热闹地展开,渐渐地不再每天都想起××,也终于能够客观冷静地评价他了。

    传闻不虚,他的确情商很低,的确不惹人喜欢。

    那么,我又喜欢他什么?难道是“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然而还是会在夜里一条条地翻阅曾经的短信。他每一条没滋没味的回话,包括我深恶痛绝的联排句号,都挤在诺基亚小小的收件箱里,满了也舍不得删。

    临近期末的初冬清晨,我忽然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见他的背影。

    高中时无数个清晨,我算准时间从食堂出来,总能看到他拎着书包往教学楼走的背影。内心有一个更嚣张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来,对着前面的男生大喊:“××!你好!认识一下啊!”

    还好,她没冲出来。可惜,她没有冲出来。

    这样回忆着,无意中他的名字已经脱口而出,声音脆亮,轻松得仿佛我们已认识多年,而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转过身来,有点儿羞涩地笑了,说:“我以为你再也不会理我了。”

    我说:“怎么会?”

    曾经的龃龉闭口不提,我们聊各自的期末考试,聊选修课的论文怎么写,聊哪个食堂的煎饼果子好吃……终于不再是我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或许是因为我放下了表现自我、拉近关系的渴求,所以一切就都变得简单了。

    我们一起在图书馆上自习,偶尔我还是会拿自己会做的题故意问他;自习后陪他练习骑自行车,他也试图用后座带我,差点儿没摔死我;跳下车后他说不好意思,我说是我太重了;骑车累了就坐在湖边,月光温柔,我不怀好意地打听高中的事情,一点点地印证传闻的真假,一点点地拼凑当年的他心里的我的模样。

    高一的后桌和他在补课班聊过天,他却早已不记得这个人了。

    原来他从没进过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确很讨厌语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过的,有一次交换评改作文,你的那篇还是我评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面上写了“没看懂”三个大字评语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终于认识了一个真实的××,不是我心里想象的任何一个样子。他是个普通的男孩,喜欢打球却打得不好;毕业后想要去美国,和所有学理科的男生一样;很依赖妈妈,却又觉得她烦人;性格闷骚,朋友很少,喜欢看动画片,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稍微绕弯子一点儿的话,通通听不懂。

    我也不再抱着手机辗转反侧,斟酌每一条回复;懒得发短信的时候我就会直接打电话,他也终于肯接,虽然仍然有点儿紧张结巴;看到好玩的东西依然会推荐给他,但是他说“看不懂”的时候,我不再惶恐尴尬,笑笑就过去了,有时候还会直接骂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热情的人,但我终于成了他的朋友。

    一个平淡无奇的晚上,下了晚自习后,我们骑车到湖边坐了一会儿。我忽然说:“唱首歌吧。”

    他说:“我从来不唱歌,小学音乐课老师逼我,给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说:“好吧。”

    但静默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唱了起来。声音清亮,没跑调儿,但也不是多么好听。

    是周杰伦的《七里香》。他牵着我的手唱的。

    我们好像都在等着对方说什么,最后却一起沉默了。

    我记得一年前刚入学的时候,他唯一答应我的事情就是和我一同加入了手语社。我怂恿他的原因是,我听说,第一堂课老师会教大家用手语打“我爱你”。

    两百人的教室挤得水泄不通,他坚持不住,皱皱眉说:“好无聊,我走了。”

    我都来不及阻拦,他也没和我打招呼。他刚消失在门口,站在前面的社长就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大家最期待这个,来,我们来学最重要的一句。”

    我爱你。

    后来,他发短信问我:“后来又学什么了,好玩吗,我有没有错过什么内容?”

    我说:“没有。”

    我百分之百的热情一股脑儿地燃烧在了过去,真是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

    那一瞬间,我终于看懂了自己的心意。我和当初那个在篮球架旁假装散步的高中女生依旧血脉相连,分享着同一片记忆,我也为她的懵懂爱恋而拼命努力过。只可惜,渴望与获得之间有着如此漫长的时间差,它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我,我不愿再为她的幻想埋单。

    这也许是她想要的吧,可我没办法穿过似水流年把她带到此刻的月光下,说,一切都给你。

    终究还是晚了一点点,晚到我已经不是她。

    我还是轻轻地抽出了我的手。

    十八九岁的年纪,人生多热闹。我还是轻轻地抽出了手。

    而我们,渐渐地就淡了。

    大三一整年我要出国交流,于是临行前的暑假,他约我出来吃饭,说要为我饯行。

    我的第一反应是他的手机被盗了。开什么玩笑,××怎么会做这么有人情味儿的事情。

    但我依然兴高采烈,依然用心打扮。八月的天气热得吓人,我们去看周杰伦的《大灌篮》,电影开场前半小时一起坐在外面的树荫下闲聊,说他GRE考得不错,说我一人在外要注意安全……我忽然问他:“你记得上次一起看电影吗?”

    我们一起看过三次电影,中间的那一次,也是夏天,是周杰伦《不能说的秘密》。他不知道为什么买了电影票请我看,都没问问我是否有时间。而我,从西藏回程的火车上下来,用了一小时就从北京火车站奔回了海淀剧场电影院,中途还回了一趟学校换衣服。

    ××惊诧:“你来不及,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我笑着说:“谁让我天生热情呢。”

    电影后一起吃了午饭,他自己刷刷刷地点了四百多块钱的菜。我说:“你让我看一眼菜单能死吗?”他才惊觉自己失礼了,尴尬地说:“我和我爸妈过来就吃的这些,我就直接照着那天的菜点了。”

    我心里满是酸涩的温柔。

    饭后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家,我再次哭笑不得地把他送上了车,看他坐在后排一个劲儿地朝我招手。蓝天白云下,背影汇入车水马龙中,我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这到底是谁给谁饯行啊,我笑着想,眼泪却流了出来。

    “再见了呀。”我心里默默地说。

    这个故事,过程平淡无聊,好歹有一个善良的结尾。

    然而,毫无联系的半年之后,我突然在校内网上收到了他的一封站内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我有女朋友了。

    内心骄傲的那个部分在疯狂吐槽——特意告诉我干吗?难道老娘会很在乎吗?

    但也只是一闪念。这个消息竟然没有让我怅然,一丁点儿都没有。我很快回复他:“恭喜呀,祝你幸福。”

    又过了几分钟,一个陌生的女孩也给我发了一封站内信:“他是我的了,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的,别担心。”

    别扭的恶意扑面而来,我愣住了。

    几乎是同时,××回复了一封信:“刚才说有女朋友那条是她用我的账号发的,她非要这样做,我也拦不住。”

    我呆看着屏幕,内心满是荒诞和怒意。我迅速关掉了页面,端起碗回到饭桌前继续吃东西,夸张地称赞和我同住的美国姑娘Bo土豆炸得好——Bo忽然问:“你哭什么?”

    我哭了吗?

    最好笑的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和别人讲起与××的故事,居然是用英语讲的。

    我不断地对Bo说:“你一定会误解,但我不是因为他有女朋友了而难过,我不是忌妒,真的不是这个原因。”

    Bo抱着我,温柔地拍着我说:“I know,I know,It shouldn’t be like this。”

    It shouldn’t be like this。

    不该是这样。我曾对他很好,他也曾示我真心。对于这段可以写进“百大失败案例”的暧昧情愫,我们曾经好好地道过别了,再无联络。

    我是那么在乎结局。最终的道别理应从容,不应该是在汗味儿弥漫的火车站门口,“再见”还没说出口就被抡大包的旅客甩得鼻青脸肿,再抬头时,人已不见。

    形式感是如此重要,它让我们在猥琐失落的人生中,努力活出一丝庄重。我需要这点儿庄重感,不是为了××。

    而是为了她。

    为了当年那个把行李包扔在地上,双手张开,像鸟一样从台阶上飞奔而下的女生。

    幸而老天待我不薄,我想要的收尾,终于收获在一年后。

    大四那年冬天,刚面试结束的我穿着好看却不保暖的风衣哆哆嗦嗦地走回学校,站在店门口买了一杯烧仙草,捧在手里取暖。这时,听到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回头就看到了××,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到了地上。

    那是个陡坡,自行车上坡起步很难,何况还是大冬天,还带着一个人。

    我想起曾经他也用单车带过我,摔了一跤后,我们彼此客套,就差鞠躬了。

    这时我听见他冲女友吼:“说不让你这时候跳上来,你偏要这样,摔死我了!”

    我不由得联想,如果这样的场景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是什么反应?恐怕只是冷着脸,向他道个歉,然后拎起包转身就走吧?——你居然敢冲着我吼?

    然而女友一歪头,笑得很甜地说:“我想让你带我上坡嘛。”

    他依旧没好气儿,却不再坚持,板着脸别扭地说:“哦,上来吧。”

    我在不远处笑出了声,真心实意地觉得一切都很好。

    这才是恋人。不虚伪、不假装,没有无聊的自尊心挡道,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可爱。

    当年的事也没什么过不去的。他遇到了真正的爱人,想要坦承自己的一切,包括当年莫名其妙暧昧过的阿猫阿狗姓甚名谁,之后又无奈地看着心爱的女孩向这些阿猫阿狗龇牙示威……这是多么正当而甜蜜的一件事。

    故事有一万种讲法。我选择接受他们的那一种作为结局。

    我站在原地,笑出了一整套长镜头。

    这不过是一段狗屁倒灶的暗恋,乏善可陈,我却万分郑重地写下每一个字,想要让它听起来很特别。

    因为我感觉得到,十六岁的自己正坐在桌边,托腮看着新鲜出炉的每一个字,时不时伸出食指戳着屏幕说:这里写得不好,重写;这里你撒谎了,重写;这里……这里就不要写了吧,咱们自己知道就好。

    我试图不去听她的。人很难不给记忆上滤镜,有些事情何必那样真实,搞不好别人还会误认为我至今,仍对××念念不忘,这谁受得了?

    然而十六岁的我说:“你必须要诚实呀。”

    你要对我诚实。

    于是我丢弃了成年人的面具,努力地和自己的虚荣心做斗争,去讲述她的少女心是如何坠毁的故事。

    我听到她说谢谢我。

    谢谢孤军奋战这么多年,终于迎来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我。

    一个迟到十年的战友。

    我们牵着手,一起对这场青春期,做最漫长的道别。

    自此以后,好的都留给她,剩下的人生,我已足够成熟去消化。

    八月长安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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