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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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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又仔细看了看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道:“喂,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了,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嘁!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十六?怪不得这位网友五官稚嫩,原来是个未成年少年,何亦瑶挑挑眉道:“乖,叫姐姐。”

    “不叫!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地要求道。

    “我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她是哈利·波特的校友,学过移形换影哦?

    “喏,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去病遗憾地叹道。

    “咦?难道刚刚你是在夸我是仙女?哎呀,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意思地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霍少爷难得没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说着一些模糊的话,“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要……一直在我身边,别、别走……我会带你……你去看的!”说到最后,自己却先趴在桌上睡着了。

    何亦瑶静默地看着镜里面那位怀着鸿鹄之志却郁郁醉倒的少年将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

    该不该告诉他?但说了,他会当作笑话吧……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那些长安的浪荡子放纵声色,享受长辈的荫庇,总有一天会变成垃圾。让他们嘲笑我!我让他们永远都说不出话来!”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的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得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呢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好几周了,每天晚上十点,她都能通过铜镜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大概半个钟头,就会强制下线。而霍去病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出对方青涩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就算卖了她,她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听众,估计现在他还认为自己只是个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霍去病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子夫是他的姨母,他的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地生活……何亦瑶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自己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仍然模糊的镜子,看着那些华丽奢侈的夜宴、看着宫中富丽堂皇的装饰、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

    “女人,记得我说过,要带你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何亦瑶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利剑,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圣上封我为嫖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一定要等我!”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的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想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三

    从此之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非常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从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渡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元朔六年,霍去病率领八百骑兵,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长途奔袭的战术首战告捷,斩敌两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他率兵全身而返。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他勇冠三军。

    她隔着古镜,看着他奔波数百里,马蹄下扬起的灰尘,他胸前流下的血,足足遮住镜面的整个长夜。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上阵,就取得傲人战绩。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古镜上斑驳的血迹,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元狩二年的春天,他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刚满十九岁的他,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六天中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他侥胜,虽斩敌近万人,但麾下的一万精兵仅余三千人。

    她隔着古镜看着,没看到他征战的场面。再见面,已是胜利的画面。

    他说,为了不让她看到血腥场面,特意挑选了他们通话的间隔时间来打仗。

    她什么都没说,这次镜面上没有鲜血。但她却发现,在镜子背面,多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她知道,这面古镜,他是贴身戴在胸前的。

    她能看到古镜上的刀痕。但,他身上受的多少伤,她根本看不到。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展开收复河西之战。此战,他成为汉军的统帅,再次孤军深入,并再获大胜。就在祁连山,他所部斩敌三万余人。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他更成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他脚下的河西大地,看着他意气风发,看着他的千万士兵仰望着他……

    他说,真想让她站在他的身边,感受这一切。

    她什么都没有说,因为她知道不可能……

    同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便想要投降汉朝,他前往黄河边受降。当他率部渡过黄河的时候,突然匈奴降部中发生了哗变。他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就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直面浑邪王,下令诛杀哗变士卒。浑邪王完全有机会把他扣为人质或杀之报仇。然而最终浑邪王放弃了,这名敢于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少年的气势不但镇住了浑邪王,同时也镇住了四万多名匈奴人。最终哗变没有继续扩大,河西受降顺利结束。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那个烛光扑朔、局势迷离、危机四伏的夜晚,他就那样站在敌人的营帐里,仅仅用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将帐外四万兵卒、八千乱兵镇住。神勇无敌,天下震惊。

    他说,这次真的是冒险了,但是有她陪伴,她是他的守护女神。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古镜的这一边,默默地松开已经捏得不成样的衣角。

    元狩三年,汉武帝为他建造起精美的豪宅,并且嘱咐他前往察看。

    她隔着古镜,看到年轻的皇帝眼里对他的器重,看到他身旁笑盈盈的公主。她知道,汉武帝不光只赐予他豪宅,还有让他和公主联姻的意思。

    他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他说话的同时,放在镜面上的手,掌纹清晰可见。

    她头一次伸出了自己的手,印上了他的。

    他们的手,不光隔着一道冰冷的镜面,还隔着两千年的时光。

    却仍然有些什么,脉脉流动。

    元狩四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他率部深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歼敌七万多人。为了追杀匈奴单于,他一路来到了狼居胥山,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封狼居胥之后,他继续率军深入,一直打到俄罗斯贝加尔湖一带,一路连胜。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生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他,年仅二十二岁。

    她隔着古镜,看着这场历史中最高的兵家祭天封礼,看着他站在人生的最巅峰,看着他的至高荣耀。

    她在他征战的六年间,一直陪在他身边,护在他的胸前。

    他说,女人,你真的是女鬼吗?这么多年了,你的容貌,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镜子上,斑驳的刀痕无数,镜面却越来越清晰。她甚至可以看得到他眼中,映着她的影子。

    他说,他平匈奴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将军梦,也已成为现实。他几乎已经完成了所有儿时的愿望,他也几乎可以得到他所有想要的。

    他说,他想要她。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摇摇头,把镜子放在密封的盒子里,锁在柜子的最里面。

    够了,她对自己说。她陪他七个多月,看着他一步步艰辛走过,看着他终于爬到人生的顶峰,这就够了。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宁愿他就认为自己是一个女鬼,永远地失去了法力,已经魂飞魄散,再也不能相见了。

    她要忘了他。

    她埋头学习,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书本上,决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除了在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心脏都会抽痛一下,习惯性地看着往常古镜摆放的位置,然后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她咬咬牙,他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怎么能开口告诉他,他只剩下两年的寿命?她怎么能看着他,慢慢地生病衰弱直至逝去?她受够了只能隔着古镜看着他,而什么都做不了,触碰不了。她承认自己很懦弱,所以选择逃避。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上学、补课、写作业……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

    四

    终于,高考结束。她考得很好,告诉父母自己应该可以上那所从小就想进的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她则关上门黯然神伤。

    考试结束,她空闲了。没有了学习的理由,她开始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

    她终于忍不住把深锁在柜子里的盒子拿了出来,看着久违的古镜,轻轻摩挲。

    这次,一定要告诉他。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是她一定要告诉他——

    她喜欢他。

    房间里安静而寂寞,她就这么呆呆地坐着,一直等到晚上十点。

    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有一声清晰的破碎声——她手中的古镜,毫无预警地出现了一道裂痕。

    然后,她看到了镜子的那边覆着一条绸布。

    绸布上写着遒劲有力的几个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她已泣不成声。

    “老板,”何亦瑶站在柜台前,把盒子打开,里面的古镜镜面有了一道裂痕,今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正好租下这枚古镜一年的日子,“这古镜多少钱,我买下来。”

    年轻的古董店老板低头看着有了裂痕的古镜,脸上并没有多少意外的神色,“不用,你的租金,正好是它的价钱。”

    “是吗?”何亦瑶根本不信,这古镜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就算老板报出一个天文数字,她都会想办法赊账偿还。

    老板把盒子盖上,推还给她,微笑道:“现在,它是你的了。”

    何亦瑶垂下眼帘,小心翼翼地拿起盒子。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是和这个古镜一起的。等我找找。”老板走入后面的房间,一阵翻找后,拿着一块泛黄破旧的绸布,慢悠悠地走出来。

    何亦瑶如遭雷击,颤抖着接过这块绸布。

    手微微抖动着展开绸布,上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捧着古镜盒子,握着这块绸布,她不知道怎么走出哑舍的,只知道回过神时,就已经被父母送到了大学校园。

    新生接待处一片人声鼎沸,而她觉得自己就像站在另一个空间。

    迷茫间,她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拼命地搂着古镜,但绸布却飘落在地。

    一只手替她捡起绸布,那是双骨节分明的手。她的心忽然揪得死紧,连站起的力量都没有。

    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容。这次没有隔着古镜,没有隔着遥远的两千年,没有战马嘶鸣,金戈交击,尘土飞扬……他的脸清晰而真实。

    不同的是,他没有穿着那不离身的铠甲,只有简单的白T恤,蓝色牛仔裤。

    泪水悄然滑落。

    那人走到她面前,展开了绸布,像是无意间看到念着上面的字,又像是早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一样,用力说道: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但是,它们都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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