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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发现一个腐蚀了半个脑袋勉强称之为是人的生物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竟然愣是能从它混浊的眼球中看出来茫然。
夭寿啦,竟然抓错人了!
哦不对,抓错鬼啦!
好像也不大对。
不管它了,掉头回去找晏离要紧。
可是那个被抓错的“人”
忽然一下子扒住了陶安念的手臂,不让她走。
“乖,我去救人,你放开我。”
陶安念糯着嗓子轻声说道。
看戏的小家伙在空间里笑得发出猪叫,哈哈哈,这玩意能听懂主人说的话才有鬼嘞!
可惜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那个“人”
竟然摇了摇头,抱着陶安念的手臂愈发的紧了。
腐烂的肉化着脓水,滴落在了陶安念的袖子繁复的刺绣上。
等等,刺绣?陶安念这才迟钝地意识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嫁衣,鲜红如火的嫁裙,头上戴着的凤冠霞帔,脚下穿着的是一双绣花鞋,上面各自有两颗硕大的珍珠,一看就价值连城。
许银翘是现代人,霍瞿怎么可能特地给她搞来一件古代的衣服穿?算了,懒得想,不管它,还是回去救晏离要紧。
这时,地宫中忽然响起了一阵尖锐刺耳的骨哨声,震得陶安念脑壳疼。
她的眼睛里慢慢涌现了血红色的血丝,像一层血雾一样把整个瞳孔染红。
下一秒,陶安念就自动出现在了一行人面前,是朝昭所在的那支探险队,来时总共有十五人,在这危机重重的地宫里,现在能留下六个活口已经实属不易。
他们身后有一团浓浓的黑雾追在后头,依稀能看出个人影,身披战甲,拿着一把带血的长刀,应该是个古代的将军。
陶安念不自觉的就冲上去与那黑雾厮杀搏斗起来。
那一行人见有人与追他们的怪物搏斗,才停下脚步,大口的喘气。
他们并不打算离开,也没有帮陶安念的意思,就那么坐在地上干瞪眼,看着两人打斗。
朝昭见陶安念赶来了,这时心才稍微定了定,趁着喝水的空档瞄了眼沈玉辞,暗暗思索:刚刚,他好像看见自己把胖子推到那怪物身上了。
这个人,不能留。
她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毒辣,把矿泉水瓶捏紧得指甲泛白。
“朝昭,吃点东西吧!
我这里有巧克力。”
沈玉辞的好哥们陈子浩粗神经地感受不到眼前女人的恶毒,依旧屁颠屁颠地凑上去献殷勤。
要说这陈子浩啊!
在京城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家室只比沈家差了那么一点,也就只是差在陈家是个暴发户,房地产起家的,如今可是身家不菲。
人长得倒不错,也是小帅哥一枚,只可惜眼光太差了,唯独钟爱朝昭一人,还专门追求到这里来。
朝昭也乐得有这么一个富二代追自己,就像钓鱼一样吊着他,每次等到陈子浩打算放弃的时候,就给他点甜头。
为此,霍瞿可是吃了不少飞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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