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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归途(第1页)

悦来客栈中众人均已明显好转,原来那特洛所下之毒,是迷雾花粉混合着软筋草做成的,毒性虽烈,但是却不能要人性命,休养几日便可复原。

迷雾花是这迷雾峡谷中的特产,凡诺设计圈套时所用之毒,也是这迷雾花之毒。

且说凡诺回得店来,向崔丽丝简要说了下情况,自然略去如意之心一事。

汉克拖着软弱的身体,说道:“团长,现在我们几人均是有毒在身,不能下地。

再过几日,这迷雾小镇必然热闹非常,咱们应该趁早离开为是。”

这时那全能骑士凑了过来,撅了撅嘴说道:“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可能热闹的起来,若非当日崔丽丝表现出对这个地方的喜爱,我才不雇佣你们来这里呢。

正好,你们也中了毒,咱们就赶紧回去吧。”

崔丽丝显得犹豫不决,这时朵朵也走了过来,低声对她说了几句话。

凡诺从几人的对话中,早已推测出,这崔丽丝来此,决计不是因为普斯的盛情邀请,而是另有目的,而且很有可能跟神器金箍棒有关。

最终崔丽丝露出失望的神情,然后决定一行人即刻上路,返回霜魂学院的所在地——霜魂城。

由于佣兵团的几个队员都还中毒未解,所以一行人雇了五辆马车返回冰霜城,当然钱是暴户凡诺出得。

本来朵朵也想跟着回霜魂城,但是崔丽丝另行交给了她一个任务。

凡诺猜想,必然是继续留在迷雾小镇寻找金箍棒的消息。

一行八人不急不慢的踏上了归途,此去霜魂城,大约有五天的车程,艾斯大6上的四季并不分明,总体说来,北方的黑暗大6要比南方的光明大6冷一些。

但是霜魂城位于黑暗大6的最南端,靠近堕塔河,所以气温还是比较宜人的。

但是黑暗大6的主城——冰封王城就不同了,它位于黑暗大6的最北端,面积广阔,常年冰封不解。

霜魂城虽然比冰封王城小上不少,但它的繁华程度却绝对是黑暗大6屈一指的。

霜魂城地理位置优越,靠近堕塔河,光明大6的冒险者或商人渡过堕塔河,来黑暗大6交易时,均会选在霜魂城。

时日长久,便造就了霜魂城的繁华。

车队缓缓驶往西方,向霜魂城进,路上的行人果然渐渐多了起来,而且均是皮甲戴盔、手持兵器法杖的武者和魔法师。

凡诺知道,必然是神器现世的消息传了出去,所以才诱得大批强者赶往迷雾峡谷那种偏僻的地方。

路上崔丽丝自己乘坐一辆马车,凡诺和普斯共乘一辆,其余的人也是两两乘坐。

“凡诺兄,我看你不仅人品不怎么样,貌似这武技也挺烂的,不知你现在是几级武士了?有学过什么魔法没有啊?”

普斯操着一副欠揍的嘴脸问道。

凡诺撇了撇嘴,说道:“武技至少比你强,至于魔法,如果光明神先遇到我的话,那它指定选我不选你做继承人。”

全能骑士得意的笑道:“你这是赤果果的嫉妒,是,我承认我武技很差,至今为止,力量二级,敏捷二级,筋骨强度也是二级,可是我对于圣光系魔法的悟性,嘿嘿,那可是高达七级。

估计用不了几年,那英雄榜上就会添上俺这样一号人物。”

说罢,又是一阵得意的大笑。

凡诺自然不甘示弱,嘲讽道:“我想光明神肯定是眼睛瞎掉了,不过幸好崔丽丝小姐的眼睛是明亮的,哎,可怜的某人啊……”

“喂!

我跟你说,小乞丐,打人可不带打脸的,再说了,虽然我没泡上崔丽丝小姐,你就敢说你一定行吗?”

普斯气冲冲的说道。

“那当然,哎,想不想知道那天晚上我们俩去哪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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