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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七班。
“走啊秦欢打球去啊!”
冯一拍了拍秦欢肩膀,“干嘛呢你这。
“走开走开,你今天放过我吧,摄影社招新呢,这学弟学妹们的申请表我得认真看啊,你看看这么一厚摞呢,估计今天晚上都别想睡觉了。”
秦欢揉着太阳穴,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哦对,忘了你刚刚接任社长了,慢慢看吧您,祝您工作愉快~”
冯一特别欠揍的做了个鬼脸,引得秦欢踹了他一脚,终于抱着球走开了,秦欢觉得世界都安静了。
“这都是啥啊,入社原因,闲的没事干?围观大佬操作?”
秦欢默默惊叹,现在学弟学妹加入社团都这么不走心的嘛?真是后生可畏啊。
“入社原因:我的镜头可以记录全世界的山海,我想让他们永远都保持热度。”
秦欢一愣,这个…又看了看其他信息。
“安默,女,高一十三班…”
不得不承认,这句话写的方方正正,有棱有角,应该是个很有想法的女孩吧,可以看出她对摄影的热爱。
秦欢高一时,突然在他小时候的画册里找到一张字条,上边用着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着,但好像不是小时候他的字迹:
“我喜欢高山和大海。”
秦欢接手摄影社后,就给摄影社改了个名字,“又见山海”
,他觉得山海景色人人都可以保存记录,手机也好相机也罢,但很多时候就真的做不到“又见”
两个字了。
“我喜欢高山和大海。”
不知道这是哪个小时候的玩伴写的,但他只觉得这句话很美。
秦欢性格温和,待人宽厚,长得说不上有多么好看,但是那双眼睛可以给人温柔的力量,只要他拿起相机,他眼睛里的光丝毫就掩饰不住。
再次回到心中山海最美好的地方,就是他的愿望。
秦欢看着那张申请表弯起嘴角笑了笑,把它放在了最上边,
“镜头的意义,不就是为了记录美好吗?”
……
当天晚上,安默就接到了秦欢的好友申请。
“你好,我是高二摄影社社长,我叫秦欢,恭喜你通过审核,加入摄影社。”
……
安默得知自己成功进入摄影社后开心了好久,据说社长大人长的还挺好看,嘿嘿,还真是有点期待社团活动赶快开始呢。
安默呢,人不如其名,性子一点都不安静沉默,大大咧咧的像个女神经,但是关键时刻总能握住机会,掌管大局,做事情极有条理,是个真性情的人,看似粗心实则内心细腻,待人友善,在班里人缘很好,所以在竞选班委会的时候以一个不错的票数当上了班长,同学们都十分配合安默的工作,互不添麻烦在安默看来是最好不过了,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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