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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起义之前的刘邦,确实是叫刘季的。
之后,则随着身份的变更,依次叫沛公、汉王、皇帝、高祖。
但为了读者方便,本书一律称为刘邦。
少年时代的刘邦,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花钱倒很大方(喜施,意豁如也),以至于酒店的老板常常敲他竹杠,加倍收他的酒钱。
不过刘邦的命运,显然比陈胜好。
成年后,他居然当上了泗水(在今江苏省沛县东)的亭长。
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
亭长,是比乡长还低的基层干部,而且不占国家编制,不是官,是吏,还是小吏。
问题是当小吏也不容易。
前面说过,秦的制度,是县以上设流官,县以下用土著。
但土著为吏,必须或者有产业,或者有德行。
韩信就因为“家贫无行”
,而“不得推择为吏”
。
刘邦又凭什么当亭长呢?[6]
这是一个谜。
其实亭长也不是什么美差。
管着巴掌大一块地方,受理家长里短的民事诉讼,权不大,事不小,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的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
[7]
刘邦自己,似乎也当得不亦乐乎。
他甚至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
除此之外,刘邦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吃喝嫖赌,打情骂俏,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
就连本朝太史为他作传,也不得不承认此人的最大优点是“好酒及色”
。
刘邦身上,实在编不出什么励志的故事来。
然而刘邦的天赋却很高,尤其是悟性极好。
张良讲兵法,出主意,其他人都不得要领,只有刘邦一听就懂。
于是张良认定刘邦是天才,一辈子为他出谋划策。
[8]
何况刘邦虽然没什么大本事,却也敢作敢当。
他当亭长时,曾押送服劳役的犯人到骊山去,一路上开小差的人不少。
于是刘邦干脆把这些人的绳子统统解开,说你们都走吧,我也一走了之,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岂非英雄气概?
当然是,至少也是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豁得出去。
就算天塌下来,也敢拿命去赌。
这样“二”
的人,如果遇到乱世,那才真叫“生逢其时”
。
二世元年的九月,便正是这样一个时候。
陈胜吴广起义的消息传到沛县后,沛县的县令就慌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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