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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来探望你……”
十二年后,小茉莉的确没有忘记阿姐。
只有小茉莉被忘记了。
洛杉矶,午夜十二点。
乌蔓见追野指尖夹着的烟灰都抖落到腿上都浑然不觉,出声提醒他:“你在想什么?”
追野回过神,掸掉烟灰,嗓音喑哑:“我在想,你是真的不会唱《小茉莉》了吗?”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你明明唱得很好听。
我想当年的那个巡演歌舞团,大概没有人会比你唱得好吧。”
乌蔓愕然:“……你在巡演团的时候,就认识了我?”
追野点头说:“准确来说,是你在歌舞团的最后一天。”
歌舞团的最后一天,那个时候,她应该是随着去到青泠。
她试探地问:“我在青泠……见过你?”
乌蔓从脑海中尘封的图书馆里翻阅,她只记得自己去过,对那个县城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印象。
具体的细节,她记不清。
毕竟那对她而言,只是太久远的时光中不怎么重要的一笔。
那个时候她到了可以离开家的年纪,便毅然决然地离开。
她身无长物,会的只有这些年苦学的才艺,跟着一个不入流的巡回歌舞团混饭吃。
这中间去了不少地方,到现在她还能记住青泠,是因为那是她和歌舞团闹掰的最后一站。
在这之后,她买了张去北京的票,遇到了赵博语,从此人生天翻地覆。
在她正式进入娱乐圈之后,赵博语就给她打造了一个不会唱歌的人设,就是为了将她从那个草根艳俗的歌舞团经历割裂开来。
她当时也反抗过,唱歌是她正经学习的才艺,她靠这个吃饭挣钱闯荡江湖,堂堂正正,有什么不对?那都是她人生经历里的一部分,为什么要掩
藏?
赵博语却笑她天真。
他说,你以为粉丝真的喜欢看你卸妆之后最原本的样子吗?没有人喜欢灰扑扑的乌鸦,都喜欢华美的夜莺,即便只是乌鸦涂的彩漆而已。
如果他们知道了那些过往,就像是看见彩漆脱落了一小块,露出底下的难堪。
那你就会被打回原形,失去所有的喜爱。
从那之后,她便不再唱了,变成了一只失声的夜莺。
她未曾想过,眼前的这个人居然目睹过自己还可以放声大唱的日子,那个……最开始的自己。
追野叹息着说:“阿姐果然把我忘记得很彻底。
所以我一直没说,因为说了也没用。”
她怎么会想到呢?曾经那个哭得满脸皱,短暂坐过她后座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如此惊才绝艳的青年。
他吐出一层烟圈,表情模糊:“我不想用任何其他的身份出现在你面前,一个萍水相逢的弟弟,或者是这些年一直在关注你的粉丝……都不好,只会让你看轻我。”
他跳下堤坝,摁灭烟头,想靠近她,又忍在原地没动。
“我无耻地费了点心机,先引起你的注意,再单纯地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接近你。
这样你才会正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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