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巴斯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看桌上的液魔晶,再看看冷迟风。
液魔晶并不是普通魔兽或是魂兽的晶核,而是魂修的晶兽的晶核。
要知道,晶兽可比同等级的魔兽和魂兽要强一些,而且它的晶核也更难收集,因此液魔晶往往价值上千金币,即使是一小部分——液魔晶并不像其他的晶核一样破碎了就没有价值,就算破碎,也能发挥出原有的能力。
更何况,在阿巴斯面前的还是空间系的液魔晶。
“你从哪儿弄来的,这可是液魔晶,空间系的液魔晶啊?”
“嗯,”
冷迟风见到阿巴斯这副样子,着实是吃了一惊,“怎么了,这很贵重吗?”
“何止是贵重啊!”
阿巴斯觉得可能是液晶太过于少见了,冷迟风才会不认识,于是他便估计了一下液晶一般的市场价,“这东西少说也值5000个金币啊!”
“哦。”
听到这话,冷迟风终于明白了,在开达斯那几个液晶碎片能卖600金币的原因了。
看到冷迟风有点不屑的样子,阿巴斯傻眼了。
自己一年最多也只有100多个金币,这小子一下子弄进了3000多金币,怎么还这副欠揍的样子。
他真的是高深莫测,还是一个弱智啊。
不过出于职业道德和作为朋友的责任,阿巴斯还是打算提醒一下:
“哎,冷迟风。
你最好还是把它拿好,小心一点。
还有,你这东西,在邺城拍卖恐怕不太合适。”
“哦,为什么?”
本来冷迟风听到阿巴斯要自己小心一点还不太放在心上,可后一句却引起了他的疑问,在哪里卖不都一样嘛。
“邺城只是一个商业中转城,这里的商人对晶核这类东西不太感兴趣,除非他自己是魂罗。
而且你也就只有一个。
如果你真要卖这东西,我建议你最好去塔古,那是整个大陆最大的黑市了。
而且,邺城人杂,不太安全,塔古怎么说是最大的黑市,保密和有关的安全肯定比这儿强上不止几倍。”
“哦。
其实说实话,能卖多少钱我是无所谓的。
再说了,我又不认识那个什么塔古在哪。”
这回阿巴斯算了无语了,去塔古,最多不会超过1000金币的花费,但却能赚到不少于1000金币。
是个人都能明白其中的利润关系。
“去塔古,顶多十天的行程,我可以带你去。”
冷迟风看着眼前阿巴斯一脸的坚决,试探地问道:“去塔古?”
“当然。”
阿巴斯毫不犹豫地答道,就好像这已经是他自己的事了。
“那好吧,就听你的了。
要带的东西你去准备,我可只管跟着你了。”
一场意外,她被家人陷害,竟发现自己怀孕了!五年后,她强势归来,渣,她要虐,孩子,她更要抢回来!天才儿子出手,转眼将她送上食物链顶端,各界大佬对她俯首拜服!但她没想到,意外结识的自闭症小萝莉,竟然送她一个难缠的大BOSS!婚前,他拉着小天才,买娃送爹,童叟无欺,虐渣天下无敌!婚后,他带着孩子跪榴莲,老婆,对不起,咱们一家子的马甲都没捂住...
奥术的精髓在于做出最大胆的猜测,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去证明它。PS这是一只理科狗在异界点燃神火的故事!...
本书简介盘古是心甘情愿地开天辟地吗,三千魔神为何会陨落,鸿钧真是为了众生而在紫霄宫授道吗,世间是否只出九位圣人,封神之战真是因为天地大劫吗现代人郑玄灵魂穿越到混沌初开时,带您一一揭晓这些谜团,看一个不一样的洪荒,一个充满阴谋的洪荒。...
小喵的QQ群389260384,欢迎精灵们报到。赵导,您这次可真是慧眼识珠啊,这个剧本写的真有意思,穿越也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跟坐时光机一样,这个女主可真厉害!编剧的脑洞也真够大的!那是,这个剧本可是真人真事改编。啥?赵导,什么鬼?你居然告诉我这么扯的剧情是真的?宫先生,请你自重!呵呵,自重?!偷走了本王的心就想逃?现在还让本王自重!我我那不是也是无可奈何嘛,穿越这种事也不是我自己能控制的。呵呵你穿越像坐时光机一样简单,一趟趟的来去自如,现在还告诉本王不受控制?你是在和本王说笑吗?妈咪,这个叔叔好帅啊!念念喜欢他,可以做念念的爸爸吗?...
历史上他不是一个忠臣孝子,现在嘛,他是孝子,但绝非忠臣。历史上说他英勇无敌,现在嘛,比起杀人放火,他更喜欢阴谋诡计。历史上说他野心勃勃兼资文武,现在嘛,他可耻的承认了这两点。历史上说他不是一员猛将,而是一名骁雄。现在嘛,他的确麾下十万西凉铁骑睥…...
1636年,大明崇祯九年。二十一世纪打工狗王越,被一脚踢到京城宛平县的山西灾民中间。再有一个多月,十万敌军将再次入关劫掠京师。王越为了保护新时空的家人,为了这些灾民不受敌军的屠杀,毅然组织灾民在卢沟桥旁,今后的宛平城附近,用一个月时间修建了一座新城。新材料新设备新世纪的物资源源不断抵达。一座不同于大明任何城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