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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元街,饭店,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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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经是十月份了,热气已经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则是凉飕飕的秋意。
林梵音回了老家去祭奠她的父亲,而我和大金懒得下厨,便到饭店里改善一下生活。
我们回来也有一个多月了,期间我们收到了水青眼的汇款,虽然我们在重渡沟出的力不大,可水青眼却分了整笔冥器价值的一半给我们。
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可以说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我也尝试着做些买卖,但均已失败告终,只在元街开了个不小的古玩店,入不敷出。
饭店的生意不是很好,我们找了二楼一处清静的地方,要了几碟小菜和一打啤酒,随意地聊着。
“真无聊啊……这日子,梵音也走了,哎,不能活了……”
我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担忧道:“也不知道大伯他怎么样了。”
大金道:“你看你这孩子真是闲的,你要是嫌不够刺激,便去动那陆云不就得了,还在这嚷嚷……我看呐,咱们就在元街找几个小孩夹次喇嘛。
随便找个小墓,钱不钱是一回事,关键是刺激啊。
万一摸出个粽子,还算是赚了呢。”
我挪揄笑道:“你就不怕七人众?”
大金摇头,道:“怕,当然怕,但是枪打出头鸟,天塌下来有哪些盗墓世家撑着,咱们这小喽啰,七人众都看不上……”
打进这么一说,我觉得可行。
在家里歇了这么一个月,感觉骨头都生锈了。
我虽然没有本事,胆子也不大,却不甘于过这安逸等死的日子。
正要答应,却看到一个孩子上了二楼。
目光顿时被吸引过去,这孩子十一二岁模样,一身黑色条纹运动衫,长着干净俊朗的脸庞,即使是个孩子,也让我赞叹不已。
当然吸引我目光的不是他的长相,而是因为他头上有一头奇异的银白色长发,直达腰际。
最重要的是,我竟然看他有些眼熟。
“这……”
我努力回想就是想不起来。
大金见我目光发直,也扭头去看,只见那小孩上了楼梯,便越过我们,坐到靠窗的一个桌子旁,静静地看着窗外,也不点菜。
奇怪的是,没大人来管他,服务员也没追上来。
他就静静地坐在那里,脸色淡然,看着外面浑黑的天空。
“现在的孩子……才多大就修个杀马特儿的发型。”
大金小声地嘀咕道:“我看他八成是麻婶的孩子,麻婶这几天修的发型,跟他差不多。”
麻婶就是这饭店的老板娘,徐娘半老,特别喜欢烫发染发,给自己孩子打扮也不奇怪。
再加上始终没服务员上来询问,我也就信了。
一个孩子而已,只是长相奇异了些,我也没往心里去,招呼大金继续喝酒吃菜,谈论夹喇嘛的事宜。
刚说没几句,“咚……咚!
咚!”
楼梯处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一帮人上了二楼。
他们皆是黑衣黑帽黑墨镜,身材魁梧,遮着半边脸,看不清表情,脚步沉重,震得这二楼地板声响。
我们立刻停止了交谈,奇怪地看着这帮人。
“黑社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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