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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
人全死了吗?来人啊。”
“我在、在呢!”
。
一个美貌的女奴,刚刚从床下爬出来,她看不见外面的情况。
她的衣服上沾满了鲜血。
死去的别的暴徒的血,顺着地面流淌到床下。
“可是,现在……他们、他们都在外面率领孩子们征战,没有一个在城里啊。”
“什么?……我的那些残暴的孩子们啊,这以别人的血建造的城镇,就要毁于一旦,我要大祸临头了!”
“老爹”
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这红衣人的古怪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
让他找一个从没见过的东西,怎么找?
别说30天,就是给他3年也无从找起啊。
还有,他虽然不知道脑后的东西是什么,但是他知道,那东西会要了他的命!
不管那是什么玩意,不管他会不会死,他都要做两手准备。
也许,30天内做个小手术什么的,就能拿掉脑后的东西。
那也总比30天内,去找到那未知的东西要更实际些。
冷静了以后,老爹在心里盘算着。
与其把活的希望,寄托于找到那个虚无缥缈的,什么“雕像”
,不如跟他拼了!
把他踩在脚下,要踩得肚破肠流!
唯有这样,才能一解心头之恨。
哼!
他当真刀枪不入?他难道能挡住数万福特的电击,还有那超高温的烈焰吗?我看未必。
想到这里,老爹嘴角咧开,满脸肥肉得脸上微微颤抖了一下。
是的,他要做两手准备。
没错,决战!
他要部署军队,等红衣人再次找到他时,就算他死了,也要让那红衣人陪他一起下地狱。
左右是个死!
这个恶魔!
我要他在这里不停的磕头,磕到一直头上起了个大包为止。
他要走在我前面死,匍匐在我脚边死!
哈!
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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