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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明就是嫌我脾气差!”
苏仲景说:“不是的,你很好。”
我怒:“我是远近扬名的坏脾气!
哪里好了?!”
“你脾气确实不太好,可是你人好,”
苏仲景极少有地不顾我脸色,再次说起我不爱听的东西,“除非遇到真正的强盗或恶人,你虽坏脾气,爱蛮不讲理,爱打架,爱欺负人,却极少杀人。
而且大妖怪的统治下,黑山的死亡率是最低的,黑山妖怪在外头被欺负的也是最少的。
黑山附近的村庄,你虽然偶尔会去偷鸡摸狗,可是没让他们在妖怪手下死过人。
五山附近的村民年年都拜大仙,上供猪羊,只有你会在遇上蝗灾、洪水、干旱的季节,派妖怪去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在妖界,善良的妖怪只有被欺负的命。
我早几千年就抛弃了善良和好心!
更不稀罕他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夸我!
我只要他明明看起来喜欢我,却不肯娶我的答案!
如果今天他说的话不能让我满意,我就把他揍得半个月起不了床!
苏仲景受不住我无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解释:“我是人类,寿命短暂,转瞬就老了,到时候红颜白发,难以般配……”
意想不到的答案,我愣了。
对妖怪恒久不变的时间,对凡人而言,短暂如蜉蝣。
我才发现,六年过去,原来十七岁的少年长大了,没烧伤的地方长出胡渣,有了成熟的轮廓,身材也变得高大起来。
随着日转月移,他还会变的,总有天柔顺的青丝会化作花白,清澈漂亮的双眼变的浑浊,眼角长出无数皱纹,挺直的腰杆渐渐弯曲,腿脚慢慢失灵,甚至记忆开始混乱,直至生命消逝。
可是我从未想过有天会失去他。
妖怪与人类结婚的故事里,往往到举案齐眉,就戛然而止。
没有妖怪告诉我,当喜欢的人类配偶不在了,应该怎么做?
苏仲景说:“认识你已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自小倩为采臣放弃妖骨,堕入轮回后,我想了好久,我们做朋友已足矣,做夫妻……我怕我老了,死了,你会难过。”
我和小倩不同,我放弃妖骨就变成猫了,更加不可能和人类在一起。
“没关系啦……”
我越想越乱,脑子就像团解不开的麻。
可是,为什么要解?
“人类就爱胡思乱想,你读过那么多书,”
我反问,“可知森林里的懦弱无能的兔子,随时都会丧生在猛兽的口下,可是它们还是会享受被清晨露水洗净的绿草、交错的古树枝桠间透过的阳光,快乐地活在当下?”
苏仲景闻言一窒。
我抬头,踮脚,闭眼,轻轻吻上他的脸颊的伤痕,然后在唇间碰了碰,然后看着他。
很多话,我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他会懂。
苏仲景和我对视了很久,忽然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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