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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歌穿上奚明煦卸下的银色铠甲,然后将他搬起来,藏在了山洞内的一个角落之中。
这整个过程,奚明煦只能干瞪眼,身体被麻药麻痹,他根本连动弹的机会都没有!
“夏朝歌!”
“你别喊,你现在不能动,喊了只会害死我。
所以老实待着,我们会没事的。”
夏朝歌说完,拍了拍奚明煦的脑袋,居高临下的说了声:“乖,我不要怕,等我回来。”
在奚明煦万分不愿和竭力劝阻的眼神下,夏朝歌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唔,拿奚明煦当孩子哄的感觉还真不错。
夏朝歌走到另一边,扯动了身边的叶子,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谁?谁在哪里!”
“有人,银色铠甲,是奚明煦,快追!”
夏朝歌听到这话二话不说就跑,然,她才跑了几步就被越军包围了。
“你,你不是奚明煦,你怎么会穿着他的铠甲?你是谁?”
为首的军长惊讶的道。
“送你们见阎王的人”
夏朝歌话音落下,手中的长剑挥起,朝着这一队士兵杀了过去。
师承碧波山庄桑正卿十年,她每每练武总是格外的认真。
因为她清楚,身份,地位,权势会一夕之间全部失去,但武功永远是自己的。
夏朝歌每一剑都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剑起剑落,夏朝歌临危不俱,仿佛一尊杀神,在无情的收割着眼前士兵的生命。
围上来的越军被打得节节败退,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同伴死去,他们心生了退意。
毕竟夏朝歌不是奚明煦,他们不认识,也没必要用命去争。
但是夏朝歌却不肯放过他们,放了他们,等于害了自己和奚明煦。
厮杀声不断,惨叫声不绝于耳,奚明煦躲在山洞之内,睁眼看着夏朝歌。
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夏朝歌竟然会武功,而且她的这身功夫,绝对不弱于奚家军内的任何一人!
看着夏朝歌在前面挥手杀敌从容不迫,气势逼人的样子,奚明煦竟看得有些痴了。
这才是他所爱的女子,聪明,勇敢,有才,独特。
奚明煦庆幸,七岁那年,他遇到了夏朝歌。
否则,这一辈子,他可能会接受父亲的安排娶了夏婉晴。
夏朝歌一剑结果了最后一个越国士兵,此时她身上的银色铠甲已经沾满了鲜血。
她歇了一口气,这是她有史以来打过最长最累的一场架。
对手没个武功都不高,但是数量足够多,耗尽了她的体力和耐力,让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没有亲自战过,她还不能体会以一敌百是什么概念,她如今算是懂了。
比起奚明煦,她还差一些,若是坚持下去,五十个是她的极限了。
夏朝歌用剑撑起自己的身体,缓缓的走回山洞的位置。
刚刚全力对敌,全身绷紧她还没感觉,这会儿歇下来,才发现细细密密的伤口在疼痛在发烫,那感觉犹如千万只蚂蚁噬咬一般,难受得不行。
这会儿她算是跟奚明煦同病相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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